录取规则
1.我院艺术类专业(动画、绘画、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专业除外)录取时不分艺术文、理科,自主划定高考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简称自划线)。自划线根据我院不同专业的特点,全面考虑考生的专业成绩和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并参考北京市2020年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而划定。
2.考试全部结束后,我院将根据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要求,对专业合格、高考成绩达到我院录取自划线的考生,按以下原则录取:
(1)京剧系、表演系、导演系、音乐系的所有专业
高考成绩达到我院录取自划线,按专业校考成绩排名录取。
(2)舞台美术系
所有专业高考成绩达到我院录取自划线,将专业校考成绩 60%、高考成绩 40%相加,按综合成绩排名录取。
综合成绩=专业校考成绩×0.6+高考成绩×0.4
(3)戏曲文学系
戏剧影视文学(戏曲文学)专业:语文单科成绩达到105分,高考成绩达到所在计划省的相应批次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高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高考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则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的先后顺序进行单科成绩比较,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4)新媒体艺术系
所有专业美术统考成绩须达到省级统考本科合格线且总分不低于满分的75%(四舍五入取整);
高考成绩达到所在计划省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将专业统考成绩 60%、高考成绩 40%相加,按综合成绩排名录取。
综合成绩=专业统考成绩×0.6+高考成绩×0.4
(5)国际文化交流系
艺术管理(国际文化交流)专业:英语单科成绩达到120分,高考成绩达到所在计划省的相应批次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高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高考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则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的先后顺序进行单科成绩比较,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文化产业管理专业:高考成绩达到所在计划省的相应批次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高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高考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则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的先后顺序进行单科成绩比较,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3.我院将于7月30日前统一寄发录取通知书,考生可登陆我院网站查询录取结果。录取通知书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发,请考生务必准确填写通信地址、收信人和联系电话。
《艺考生文化课百日学案》是针对包括美术、声乐、乐器、舞蹈、播音主持、编导等多个专业在内的艺术类考生参加高考的文化课百日冲刺专用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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