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有106所院校公布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源自各院校2024年招生章程,本文不涉及教育部批准的“30+18”所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参照执行院校)
一、南开大学
绘画、艺术设计学
2024年我校招收的艺术类本科专业(绘画、艺术设计学)全部采用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我校不组织专业校考。
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美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且不低于所在省份(自治区、直辖市)同科类普通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部分特殊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对于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普通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为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
考生须参加所在省份(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统一测试,要求专业省统考成绩合格且不低于省统考总分的70%(四舍五入取整)。
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美术类专业考试(省统考)成绩均达到我校要求的考生,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综合成绩=考生专业成绩(按满分750分折算)×40%+高考文化课成绩(按满分750分折算)×60%。
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优先录取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高者,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均相同者,依次优先录取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者。
二、天津大学
环境设计
1.对符合报考条件且被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投档到我校的考生,不分文理科,统一排序择优录取。若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严格区分文理科计划进行录取,则按文理科计划分别排序。
2.非平行志愿投档省份以综合成绩进行专业录取:综合成绩=(省统考成绩/省统考总分+高考成绩/高考总分)×100,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以投档成绩进行专业录取。
3.如果综合成绩或投档成绩相同,优先录取高考成绩(含全国性政策性加分)高者,高考成绩相同,优先录取高考实考分高者,以上均相同,依次优先录取英语、语文、数学成绩高者。
三、天津科技大学
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公共艺术、服装与服饰设计、动画。
认可并使用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专业省级统考成绩,不组织校考。
(一)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省级统考成绩均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艺术类本科相应批次录取控制线,依据我校在该省(区、市)的招生计划,按照综合分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录取时按考生综合分以“分数优先”的规则安排专业。综合分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较高的考生,综合分与文化课成绩均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课相关科目成绩较高的考生(相关科目依次为语文、数学)。
(二)综合分计算方法:
1. 实行平行志愿或我校备案选择平行志愿的省份和批次,综合分按考生所在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平行志愿投档成绩执行;如考生所在省(区、市)无明确(或不唯一)的投档成绩计算办法,以我校在该省(区、市)选择备案的为准。
2. 其他省份:综合分=文化课成绩×70%+专业统考成绩×30%(文化课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都以满分750分进行折算)。
四、天津工业大学
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表演、动画、广播电视编导。
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表演专业、动画专业录取原则根据我校在各省(区、市)设置的录取批次以及分省招生计划,对我校专业计划所在录取批次为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使用各省(区、市)规定的投档成绩排名录取。
我校专业计划所在录取批次为顺序志愿投档的省(区、市),以综合分排名录取(综合分=高考文化课成绩×50%+省统考成绩×2.5×50%),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加分,高考文化课成绩统一按满分750分、省统考成绩统一按满分300分折算 ;综合分相同,优先录取专业省统考成绩高的考生,如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省统考成绩均相同,依次比较高考文化成绩中的语文、数学、外语成绩。
注:动画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须有动画专业志愿。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录取原则按各省(区、市)确定的投档成绩为录取依据,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高考文化成绩中的语文、数学、外语成绩。
五、中国民航大学
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
报考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需通过“表(导)演类—服装表演方向”的艺术统考。
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等招生类型及专业按当年我校发布的招生简章所确定的录取办法及录取政策执行。
六、天津理工大学
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摄影、动画(中外合作办学)。
艺术类考生录取规则详见《天津理工大学2024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考生须政治思想品德考核通过,体检合格;美术类专业统考合格且符合所在省(市、自治区)规定的出省条件;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各省(市、自治区)艺术类控制分数线。在满足以上要求的前提下,我校将根据各省(市、自治区)公布的招生计划和投档原则,见档后遵循各专业的录取原则,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实施录取。
(一)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摄影专业
1.在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和批次,按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计算综合分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方式按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平行志愿投档成绩计算办法执行;如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无明确(或不唯一)的投档成绩计算办法,以我校在该省(市、自治区)选择备案的为准。投档成绩相同条件下,依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录取,若专业志愿顺序也相同,优先录取高考文化分数较高的考生。
2.在其他省(市、自治区),按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计算综合分择优录取,综合分=(文化课成绩+政策加分)×70%+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2.5×30%。综合分相同条件下,依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录取,若专业志愿顺序也相同,优先录取高考文化分数较高的考生。
(二)动画(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按高考文化分数择优录取。高考文化分数相同条件下,优先录取语文、数学、外语三科高考分数之和较高的考生和获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生等称号的考生。
七、天津农学院
环境艺术设计(包括室内、室外环境设计、植物景观设计、空间规划设计等方向)。
对于环境设计专业,我校只录取省(区、市)艺术类统考专业测试成绩达到本科报考资格的考生,并且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须达到考生所在省(区、市)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及以上。录取时,根据招生计划,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劳,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综合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艺术类统考专业测试成绩较佳考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省份,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以考生所在地教育招生主管机构设定投档原则为准;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省份,以我校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准。我校综合成绩=文化考试成绩50%+艺术类统考专业测试成绩50%。录取过程中,我校将根据各省(区、市)的生源及招生计划执行情况在招生总计划内做适当调整。
八、天津师范大学
美术学(师范)、绘画(油画、水彩方向)、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摄影、音乐学(师范类:声乐教育、键盘教育方向)、音乐表演(声乐、器乐、键盘方向)、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声乐、键盘方向)、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声乐、键盘方向)、舞蹈学(民族舞等方向)、舞蹈学(国际标准舞方向)、表演、表演(服装表演与形象设计方向)、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
对于所在批次(科类)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按生源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投档成绩为录取依据,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较高的考生,如果高考文化成绩再相同,优先录取专业成绩较高的考生,如果专业成绩再相同,则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优先录取单科高考成绩较高的考生;
对于所在批次(科类)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分别按以下规则择优录取。
(1)音乐学(声乐教育方向)、音乐表演(声乐方向)、音乐学(键盘教育方向)、音乐表演(键盘方向)、音乐表演(器乐方向)、舞蹈学(民族舞等方向)、舞蹈学(国际标准舞方向)、表演、表演(服装表演与形象设计方向)、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声乐方向)、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键盘方向)专业:文化和专业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50%+统考专业成绩×2.5×50%)。综合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较高的考生,如果高考文化成绩再相同,优先录取专业成绩较高的考生,如果专业成绩再相同,则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优先录取单科高考成绩较高的考生;
(2)美术学(师范)、绘画、中国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文化和专业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60%+统考专业成绩×2.5×40%)。综合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较高的考生,如果高考文化成绩再相同,优先录取专业成绩较高的考生,如果专业成绩再相同,则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优先录取单科高考成绩较高的考生;
(3)摄影、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文化和专业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高考文化成绩择优录取。高考文化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成绩较高的考生,如果专业成绩再相同,则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优先录取单科高考成绩较高的考生;
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生源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投档成绩为录取依据,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优先录取单科高考成绩较高的考生。
九、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
动画(师范类)、视觉传达设计(师范类)、产品设计(师范类:产品造型设计方向、珠宝首饰设计与制作方向)、艺术与科技(师范类)、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
我校只录取省级统考合格、体检合格、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艺术类本科控制分数线的考生。美术与设计类专业需参加所在省份(自治区、直辖市)的美术与设计类省级统考并合格,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需参加所在省份(自治区、直辖市)的表(导)演类(服装表演方向)省级统考并合格。
院校志愿录取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平行志愿投档规则进行投档,投档成绩计算规则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政策。如考生所在省无明确(或不唯一)的投档成绩计算办法,以我校在该省选择的备案为准。
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进档考生专业志愿录取时以投档成绩作为录取依据,由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高者。投档成绩和文化课成绩均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课高考相关科目成绩较高的考生(依次按照数学、语文、外语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我校的公共外语课程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十、天津外国语大学
动画、数字媒体艺术
(一)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组织的美术学和设计学类统考,成绩达到省控专业统考成绩,且文化课成绩达到各省(区、市)艺术类控制分数线。
(二)对提供美术类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折算方法按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执行)省份的进档考生,按照省(区、市)提供的综合成绩排序安排专业。
(三)对不提供美术类综合成绩的省份,按各省(区、市)关于全国性政策加分的规定加分进档,学校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对进档考生按文化课实考分成绩与专业课成绩相加之和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安排专业。
(四)当综合成绩相同时,享受政策性加分的考生优先录取(安排专业);当综合成绩相同,且均无政策性加分时,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高的考生;当综合成绩与专业课成绩均相同时,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相关科目依次为外语、数学、语文)。
(五)如所填专业志愿已录满,服从专业调剂者,将安排到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六)学校在高考改革省份,招生专业对选考科目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及学校官方网站公示为准。
十一、天津商业大学
动画、绘画、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
学校只录取省(区、市)统考专业测试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本科报考资格的考生;学校录取的考生文化课高考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及以上;学校录取时根据招生计划,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高考成绩*50%+省级专业统考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课高考成绩较高的考生,综合成绩与文化课高考成绩均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课高考相关科目成绩较高的考生(依次按照数学、语文、外语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各省(区、市)院校志愿投档时,如省(区、市)投档成绩与我校录取所使用综合成绩计算方式不同,按照省(区、市)投档政策执行。
十二、天津财经大学
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美术学
(1)我校只录取省级专业统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本科报考资格,同时文化课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艺术类本科录取投档分数线及以上的考生。
(2)我校依据考生所在省份教育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投档规则,以及我校专业录取原则择优录取。院校志愿录取执行所在省份相关政策。专业志愿录取执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对于美术学和设计学类专业录取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对于美术学和设计学类专业录取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则按照考生所在省份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所在省无明确(或不唯一)的投档成绩计算办法,以我校在该省选择的备案为准。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以此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
录取过程中出现综合成绩或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较高的考生,如文化课成绩仍相同,则按照数学、语文、英语的顺序,优先录取单科成绩较高的考生。
(3)考生综合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综合成绩=(专业课统考成绩×50%)+(文化课考试成绩×50%)。
特别提示:专业课统考总分、文化课考试总分为非750分满分的省份,考生的专业课统考成绩、文化课考试成绩均按满分为750分进行比例折算后计算。我校执行考生所在省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政策,以各省招办投档的分数为准,未加入投档分数的其他政策加分不计算在内。
十三、天津体育学院
舞蹈学(中国舞、体育舞蹈、健美操、啦啦操)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为在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最低控制分数线,专业课成绩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统考合格的情况下,按照投档考生的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含高考加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文化成绩仍相同,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录取单科成绩较高者。(若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有相关规定,我校将按照省、自
十四、河北工业大学
设计学类(环境设计、艺术与科技)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高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统考(联考)成绩须达到考生所在省份划定的相应批次、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认可考生所在省份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
(1)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我校认可各省份投档规则,在各省份已投档范围内,按照各省份计算的综合成绩(不使用综合成绩的省份按照专业统考(联考)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专业统考(联考)成绩、文化总分、数学、语文、外语成绩。
(2)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份,我校认可各省份投档规则,在各省份已投档范围内,根据考生专业统考(联考)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专业统考(联考)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文化总分、数学、语文、外语成绩。
十五、天津城建大学
设计学类(环境设计、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艺术与科技)
省级统考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报考资格,同时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本科录取投档分数线及以上。
根据分省招生计划,我校按考生的“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省级统考成绩较高的考生。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省份,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以考生所在地教育招生主管机构或我校设定的投档原则为准;在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省份,按我校综合成绩计算方法:综合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省级专业统考成绩。
按照规定,学校在接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机构的录取审批单后,寄发录取通知书。新生按照我校录取通知书要求报到入学。
一、重庆大学
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与影视学类(含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导演专业)、音乐表演、舞蹈表演、设计学类(含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专业)、绘画
(1)报考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考生,男性身高须达到170厘米及以上,女性身高须达到160厘米及以上。
(2)报考音乐表演、舞蹈表演专业的考生,男性身高须达到175厘米及以上,女性身高须达到165厘米及以上。
我校音乐表演专业原则上只招收美声、民族、流行唱法考生;舞蹈表演专业原则上只招收民族舞、古典舞考生,不招收芭蕾舞、街舞、体育舞蹈考生。
学校2024年艺术类专业(类)中,戏剧与影视学类无统考(或联考)成绩要求,直接依据高考文化成绩录取,投档批次以各省份招生考试机构设定为准。艺术类其他专业(类)认可各省份相应类别专业统考(或联考)成绩为专业成绩,报考相关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高考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相应类别专业省级统考(或联考),并取得统考本科合格证。
(一)录取文化成绩最低要求
1.报考表演、音乐表演、舞蹈表演专业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艺术类相应专业本科控制分数线。
2.报考设计学类、绘画专业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80%(四舍五入后取整作为评判标准)且不低于艺术类相应专业本科控制分数线。
3.报考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报考戏剧与影视学类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原则上应达到生源所在省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二)录取原则
1.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2.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份,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音乐表演、舞蹈表演、设计学类、绘画专业: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50+(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满分)×50】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统考成绩高者。戏剧与影视学类专业,按照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3.对于严格区分艺术(文)/艺术(历史科目组)、艺术(理)/艺术(物理科目组)的省份,录取时我校根据分省分专业计划分科类排序录取;未严格区分艺术(文)/艺术(历史科目组)、艺术(理)/艺术(物理科目组)的省份,我校根据分省分专业计划按照艺术类统一排序录取。
二、重庆邮电大学
设计学类(有动画、数字媒体艺术、产品设计)、广播电视编导
报考设计学类专业的考生须体检合格、专业成绩及文化成绩达到该省(自治区、直辖市)控制分数线,在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专业成绩、文化成绩,相关科目成绩仍相同,则调整专业计划录取。
报考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考生须体检合格、文化成绩达到该省(自治区、直辖市)控制分数线,在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考生的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相关科目成绩仍相同时,则调整专业计划录取。
三、重庆交通大学
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
(一)我校对艺术类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采用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专业联考成绩。
(二)考生投档规则原则上按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或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执行。
对于综合分(投档成绩)有多种计算方式可供选择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我校选择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各占50%的计算方式,综合分具体计算办法以相应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为准。
(三)考生进档后,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且文化、专业考试成绩达到同批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除有特殊规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外,我校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四)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专业联考成绩、语文外语总成绩、外语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
四、西南大学
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美术学(公费师范生)、视觉传达设计、绘画、雕塑、服装与服饰设计、音乐学(公费师范生)、音乐学、音乐表演(声乐、钢琴、器乐、通俗演唱演奏方向)、舞蹈学
2024年学校艺术类各专业不单独组织校考。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直接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报考其他艺术类专业考生,须参加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相关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学校录取时以各生源省相关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录取依据。
戏剧影视文学:
我校对各省依照省级招办投档规则投档进校的考生,依据考生高考文化投档成绩、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广播电视编导:
我校对各省依照省级招办投档规则投档进校的考生,依据考生高考文化投档成绩、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
我校对各省依照省级招办投档规则投档进校的考生,在文化、专业成绩均达到当地省级招办公布的艺术类本科批次线,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如综合成绩相同,则专业成绩高者优先。
美术学(公费师范生)、视觉传达设计、绘画、雕塑:
我校对各省依照省级招办投档规则投档进校的考生,在文化、专业成绩均达到当地省级招办公布的艺术类本科批次线,且高考文化成绩不低于该省(市、自治区)普通本科文理一本批次线80%的基础上,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如综合成绩相同,则专业成绩高者优先。
服装与服饰设计:
我校对各省依照省级招办投档规则投档进校的考生,在文化、专业成绩均达到当地省级招办公布的艺术类本科批次线,且高考文化成绩不低于该省(市、自治区)普通本科文理一本批次线80%的基础上,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如综合成绩相同,则专业成绩高者优先。
音乐学(公费师范生)、音乐学:
我校对各省依照省级招办投档规则投档进校的考生,在文化、专业成绩均达到当地省级招办公布的艺术类本科批次线,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如综合成绩相同,则专业成绩高者优先。
音乐表演(声乐方向,仅限美声、民族唱法考生报考):
我校对各省依照省级招办投档规则投档进校的考生,在文化、专业成绩均达到当地省级招办公布的艺术类本科批次线,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如综合成绩相同,则专业成绩高者优先。
音乐表演(钢琴方向,仅限钢琴考生报考):
我校对各省依照省级招办投档规则投档进校的考生,在文化、专业成绩均达到当地省级招办公布的艺术类本科批次线,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如综合成绩相同,则专业成绩高者优先。
音乐表演(器乐方向):
我校对各省依照省级招办投档规则投档进校的考生,在文化、专业成绩均达到当地省级招办公布的艺术类本科批次线,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如综合成绩相同,则专业成绩高者优先。
音乐表演(通俗演唱、演奏方向:仅限通俗唱法、电吉他、电贝司、电子键盘、架子鼓考生报考)
我校对各省依照省级招办投档规则投档进校的考生,在文化、专业成绩均达到当地省级招办公布的艺术类本科批次线,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如综合成绩相同,则专业成绩高者优先。
舞蹈学(仅限中国舞、现代舞考生报考):
我校对各省依照省级招办投档规则投档进校的考生,在文化、专业成绩均达到当地省级招办公布的艺术类本科批次线,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如综合成绩相同,则专业成绩高者优先。
特别说明:
1.我校在各省依照省级招办投档规则投档进校的考生中,对不符合相应专业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作退档处理,请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务必确认是否符合相应专业的报考条件。
2.对设有多个专业志愿的省份,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原则,即不设专业间分数级差,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综合成绩相同,则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如专业成绩、高考文化成绩相同,参照《西南大学2024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第二十五条执行。
3.对于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及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普通本科文理一本批次线参照该省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4.美术学(公费师范生)、音乐学(公费师范生)专业录取办法执行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
五、重庆师范大学
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美术学(师范)、绘画、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声乐、器乐、钢琴)、舞蹈学(师范)、书法学(师范)、航空与服务艺术管理、戏剧与影视学类(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摄影与制作)、戏剧影视文学
音乐表演专业仅招收声乐(美声、民族、通俗唱法)、钢琴、二胡、古筝、小提琴、手风琴、单簧管、萨克斯、小号、长号、次中音号、圆号、大号、西洋打击乐、双排键电子琴为主项的考生,该专业在各省市招生方向及主项以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1.考生的艺术专业成绩采用省级专业科类统考成绩,考生的文化成绩、专业成绩须分别达到生源省份划定的相应科类本科录取控制线。
2.在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按照省级招办规定的投档分录取。投档分相同时,使用省级平行志愿批次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比较。
3.在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按照综合分录取,综合分=高考文化成绩/750*300*50%+专业统考成绩*50%,综合分相同时,依次比较专业成绩、文化成绩。
4.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执行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
六、重庆文理学院
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音乐学、舞蹈学、广播电视编导
艺术类专业(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音乐学、舞蹈学):在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在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综合分[综合分=专业分*50%+文化分/文化总分*专业总分*50%]从高到低录取。
当成绩相同时,按相关科目排序:依次比较专业成绩、文化成绩(文化成绩相同,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执行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
七、重庆三峡学院
美术学、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动画、服装与服饰设计。
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专业成绩认定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专业统考合格成绩。在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均达到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本科批次录取控制线基础上,按以下规则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投档分数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考生综合成绩=(文化成绩/文化满分*50)+ (专业成绩/专业满分*50)从高到低排序录取,综合成绩相同则先比较专业分,专业分再相同则比较外语科目成绩。
八、长江师范学院
美术学(师范)、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雕塑、数字媒体艺术设计、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舞蹈学、播音与主持艺术
音乐类专业有西洋乐器【小提琴、单簧管、长笛、巴松、小号、手风琴(含键盘和巴扬)】、民族乐器(古筝、二胡、扬琴、唢呐、笙)、打击乐(西洋打击乐、民族打击乐)乐器种类的教师,请非上述乐器种类的器乐类考生慎重报考。
舞蹈学专业身高要求:男生173cm及以上, 女生163cm及以上。
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按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参加专业考试和文化考试,专业成绩采用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统考成绩,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须达到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认可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规则,按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执行。如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无录取规则规定,需学校自行设置录取规则的,则我校录取规则为:对符合条件的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成绩/文化总分*专业总分*50%+专业成绩*50%)排名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则先比较专业成绩,再相同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成绩。
九、四川外国语大学
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
报考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要求听力正常,五官端正,体型匀称,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无纹身,无精神病史,肝功能正常,无各类慢性疾病,原则上要求男生净身高175-185cm,女生净身高165-175cm,身体条件不符合《中国民用航空人员医学标准和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的考生慎重报考。
播音与主持艺术和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以当地统考成绩为专业成绩标准,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执行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艺术类专业考生录取后不能转入非艺术类专业。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加分)达到所在省份控制分数线,专业统考成绩合格。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按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成绩按文化成绩(含加分)占50%、专业成绩占50%的百分制权重计算(综合成绩=文化成绩/文化成绩总分*50+统考成绩/统考成绩总分*50)。
十、重庆科技大学
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艺术与科技
(1)考生的艺术专业成绩采用省级专业科类统考成绩,考生的文化成绩、专业成绩须分别达到生源省份美术与设计类同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2)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认可省级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按招生计划数的100%设定调档比例,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同分按省级艺术平行志愿批次同分排序规则比较。
(3)按照非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档比例按省级招考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对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文化成绩×50%+专业成绩×50%,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综合成绩相同依次比较专业成绩、语文、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十一、重庆工商大学
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动画、影视摄影与制作、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广播电视编导、视觉传达设计专业(中外合作办学)、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中外合作办学)
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2个专业外语高考单科成绩要求60分及以上。
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专业统考成绩均应达到所属省级招办规定的相应控制线。
2.按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该省投档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根据考生专业志愿安排专业。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照考生所在省份同分排序规则确定位次。如所在省份无排序规则,专业成绩高者优先;若专业成绩相同则再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
3.按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综合分数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安排专业。综合分计算方法为:[(文化成绩/文化总分*300*50%)+(统考专业成绩/统考专业总分*300*50%)],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综合分相同的情况下,专业成绩高者优先;若专业成绩相同则再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
4.对报考的专业计划已满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进档考生,学校按照考生综合分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在缺额的专业中进行安排,直至录取满额。未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录取原则:不再要求专业考试,在文化成绩达到所属省级招办规定的控制线基础上,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录取原则:在文化、专业成绩分别达到所在省级招办规定的控制线基础上,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专业成绩为考生参加所在省市的表(导)演类(服装表演方向)省级统考成绩。
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体检要求:(1)净身高:男生175-185cm,女生165-174cm;(2)外形:五官端正、身材匀称、动作协调、形象气质佳,无过度肥胖或发育不良,无明显“O”型或“X”型腿,无明显内、外八字步;着夏装时体表暴露部位无明显的疤痕和色素异常、无影响肢体功能的疤痕、纹身和难以治愈的皮肤病;(3)视力(C字表视力标准):矫正每眼远视力不低于0.5;无色盲、色弱、斜视;(4)听力:无影响耳压功能的疾病,听力正常,听力不低于5米;(5)其他:无精神病史,肝功能正常,无各类慢性疾病;身体条件符合《中国民用航空人员医学标准和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
一、武汉大学
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环境设计专业、产品设计、戏剧影视文学
播音与主持艺术录取办法:
考生必须参加生源省份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专业省级统考,省级统考分数须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统考总分满分的85%及以上(四舍五入取整)。
考生必须参加2024年全国普通高考,且高考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或特殊类型参考线。
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则按其投档办法执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则将在高考成绩达到我校最低要求的考生中,根据招生计划,按照考生省级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表演录取办法
考生必须参加生源省份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专业省级统考,并取得省级统考本科合格证。
考生必须参加2024年全国普通高考,且高考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高考总分满分的56%及以上(四舍五入取整)且不低于所在省(区、市)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
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则按其投档办法执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则将在高考成绩达到我校最低要求的考生中,根据招生计划,按照考生省级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环境设计专业、产品设计录取办法
考生必须参加生源省份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省级统考,并取得省级统考本科合格证。
考生必须参加2024年全国普通高考,且高考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或特殊类型参考线。
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则按其投档办法执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则将在高考成绩达到我校最低要求的考生中,根据招生计划,按照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省级统考成绩+高考成绩)分省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录取时,根据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非高考综合改革省(区、市),严格区分文/理排序的只招收文科考生。高考综合改革省(区、市)艺术类分首选科目安排计划和投档的,只招收首选物理考生;艺术类不分首选科目安排计划和投档的,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实施的办法为准。
戏剧影视文学录取办法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本科,学制四年。2024年分省招生计划最终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传统高考省份和“3+1+2”省份只招收文科和历史类考生,“3+3”省份考生须选考历史。
按照教育部2024年有关规定,戏剧影视文学专业不组织专业考试。考生必须参加2024年全国普通高考,且高考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或特殊类型参考线。录取时,我校直接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二、华中科技大学
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环境设计、播音与主持艺术、音乐表演
设计学类录取规则:
(1)我校2024年不组织设计学类校考而直接使用各省艺术类统一测试成绩。
(2)考生参加生源所在省份艺术类统一测试成绩需达到测试总分的75%且不低于所在省份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合格线。考生高考成绩必须达到生源所在省份相关要求。
(3)若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有具体的投档规则,按其投档规则下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4)若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参照我校综合成绩算分方式排序投档,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有关规定,在对考生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基础上,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成绩=专业统考成绩×60%+高考文化成绩×40%
综合成绩相同时,专业统考成绩高者优先,专业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均相同且计划余额不足时,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成绩排序录取。
(5)考生可兼报多个专业,我校录取时将按照综合成绩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成绩相同时,专业统考成绩高者优先。考生所填报专业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专业志愿无分数级差。
播音与主持艺术录取规则
(1)我校2024年不组织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校考而直接使用各省艺术类统一测试成绩。
(2)考生参加生源所在省份艺术类统一测试成绩需达到测试总分的80%且不低于所在省份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合格线。考生高考成绩必须达到生源所在省份相关要求。
(3)若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有具体的投档规则,按其投档规则下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4)若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参照我校综合成绩算分方式排序投档,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有关规定,在对考生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基础上,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成绩=专业统考成绩×30%+高考文化成绩×(专业统考总分/高考总分)×70%
综合成绩相同时,专业统考成绩高者优先,专业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均相同且计划余额不足时,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成绩排序录取。
音乐表演录取规则
(1)我校2024年不组织音乐表演专业校考而直接使用各省艺术类统一测试成绩。
(2)考生须参加生源所在省份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省统考,省统考专业(招考方向)须与所报考专业(招考方向)严格一致,且专业省统考成绩及高考文化成绩均须达到生源所在省份相关要求。
(3)若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有具体的投档规则,按其投档规则下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4)若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参照我校综合成绩算分方式排序投档,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有关规定,在对考生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基础上,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成绩=专业统考成绩×50%+高考文化成绩×(专业统考总分/高考总分)×50%
综合成绩相同时,专业统考成绩高者优先,专业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均相同且计划余额不足时,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成绩排序录取。
(5)报考音乐表演专业的考生,省级音乐类统考专业测试科目主项必须与我校招考方向一致:
报考器乐类的考生,参加专业省级统考测试主项乐器须与我校招考方向一致;对于专业省级统考未区分主副项的省份,参加专业省级统考测试乐器须与我校招考方向一致;
报考声乐类的考生,参加专业省级统考测试科目主项须为声乐。对于专业省级统考未区分主副项的省份,须参加专业省级统考声乐测试。
三、武汉科技大学
产品设计、环境设计、公共艺术、视觉传达设计、公共艺术(中外合作办学)
1.考生须参加生源所在省份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且成绩合格。
2.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3.按照进档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根据招生计划,遵循“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类)录取。若省级招办有规定的投档综合成绩计算办法,按其投档综合成绩排序录取安排专业,否则,按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40%+省统考成绩×60%执行。(在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依照所在省份招生政策规定执行。)
4.对于按照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份有关政策规定增加高考文化分数投档的考生,在录取时认可其加分。
5.在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省统考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6.在不分文科、理科(或首选科目)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不分文科、理科(或首选科目),统一进行排序;在区分文科、理科(或首选科目)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按文科、理科(或首选科目区分物理、历史)分别进行排序。
7.考生身体状况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8.不限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原则上须以英语作为第一外国语组织教学(公共艺术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意方课程为英语授课,建议英语语种考生报考)。
9.我校公共艺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仅招收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
四、长江大学
学校在全国不组织专业科目校考,承认各省联(统)考成绩,省联(统)考成绩合格的考生,若文化分达到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资格线即可报考我校。
对有规定投档成绩的省份,按生源所在省的投档规则和投档成绩以“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若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按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同分排序原则进行录取,如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未提供同分排序原则,专业成绩高的优先录取;
对没有规定投档成绩的省份,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当综合成绩相同时,专业成绩高的优先录取,各专业综合成绩计算办法如下:
①音乐类、美术与设计类专业:(文化成绩*40%+专业成绩* 60%之和)×2;
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高考文化成绩+专业成绩之和;
③舞蹈类专业:(高考文化成绩*30%+专业成绩*70%之和)×2。
对于首选历史(文科)和首选物理(理科)分别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按照分别排序录取;否则,统一排序录取。
五、武汉工程大学
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
学校艺术类本科专业的录取原则为“分数优先”,按考生所在省投档规则下的综合分排序规则从高到低录取。若无明确综合分算法的,我校将按照考生文化总成绩的40%与专业总成绩的60%之和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时,专业成绩高者优先,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录取。专业成绩以考生所在省联考总成绩为准。
六、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产品设计(珠宝首饰设计)。
2024年学校对艺术类专业不设专业术科测试,考生术科成绩直接使用省统考成绩。
2024年我校不组织美术校考,专业成绩直接使用省统考成绩。
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入学文化考试和生源省份组织的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且文化成绩和统考成绩均达到生源省份的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
对于不分文科和理科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我校文理兼招;对于文科和理科分别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我校只招收文科考生。
1.根据各省投档办法,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的综合成绩择优录取,合成比例以各省规定为准。考生高考文化成绩按各省招办认定的考生投档成绩计分,综合成绩相同则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录取,不设专业志愿级差,无单科要求。
2.省级考试机构无统一投档规则的,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省统考成绩×300/省统考总分)×50%+(高考成绩×750/高考总分)×50%)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对于文科和理科分别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我校只招收文科考生,按照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对于不分文科和理科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录取时采取不分文理、统一排序的方式。
4.我校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分配专业,优先满足分数高的考生的专业志愿。招生计划内的考生若专业志愿均不能被满足且服从调剂的,将在美术专业内进行调剂,如不服从调剂,将不予录取。
七、武汉纺织大学
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公共艺术、产品设计)、服装设计与工程、表演(服装表演方向)、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动画、数字媒体艺术、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视觉与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环境设计(中外合作办学)
(一)美术与设计学类(含动画)专业:学校认可各省(市、区)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成绩,根据考生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以“分数优先”原则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投档成绩按各省(市、区)统一规定折算标准执行;若没有统一折算标准,则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省专业统(联)考成绩*60%+高考文化成绩*4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以专业成绩排名。
(二)表演(服装表演)专业:建议男生身高1.86米以上,女生身高1.70米以上考生报考。学校认可各省(市、区)服装表演专业统考成绩,按各省投档规则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八、武汉轻工大学
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
学校艺术类专业不单独组织专业校考,认可所在省(区、市)专业统考成绩。考生专业成绩必须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划定的省级统考本科专业合格线,且文化成绩达到相应批次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考生投档成绩根据当地统一规定换算标准执行,以“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无明确规定的,我校将根据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40%+省级统考专业成绩×60%,按照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九、武汉理工大学
动画、设计学类(含产品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艺术设计学)
考生须参加各省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并达到各省专业统考本科合格分数线。我校认可并使用各省专业统考成绩,不单独组织专业校考。
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艺术类专业本科文化控制线。
1.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按照各省确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投档规则进行投档,其中,河南省投档排序成绩计算方法按照《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豫考普〔2024〕9号)公布的第(4)方案(考生文化课成绩×60%+考生专业省统考成绩/300×750×40%;计算公式为:高考文化课成绩×0.6+专业省统考成绩×1,综合分保留两位小数后仍相同的,依次按照语文成绩,数学成绩排序)执行。
2.投档至我校且符合有关录取规则的考生,学校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并分配专业。
3.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照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同分排位择优确定录取和专业分配顺序,同分排位不明确的,专业统考成绩高的优先录取和分配专业,专业统考成绩仍相同时,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成绩,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和分配专业。
4.考生的高考文化成绩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认定的成绩为准,包含全国性政策性加分(最高加分不超过20分,相关要求以《武汉理工大学2024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的规定为准)。
十、湖北工业大学
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环境设计、展示设计方向)、公共艺术(公共艺术、工艺美术方向)、视觉传达设计(中美合作办学)、数字媒体艺术(3D动作表演、游戏艺术、动画影视专业方向)、产品设计(可持续智能家居设计、可持续智能交通工具设计、交互与信息产品设计、智能玩具设计、智能机电产品与装备设计方向)、产品设计(中美合作办学)
对湖北省美术类考生,需湖北省美术专业统考合格,根据省招办对美术专业统考成绩与高考文化成绩综合换算后的投档成绩【投档成绩=(专业统考成绩×60%+高考文化成绩×40%)×2】和专业志愿,以“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对非湖北省美术类考生,我校认可各省(区、市)美术专业统(联)考成绩,根据考生投档成绩【投档成绩按我校在各省所在录取批次统一规定折算标准执行,若没有统一折算标准的,则综合成绩按照省专业统(联)考成绩×60%+高考成绩×40%进行折算】和专业志愿,以“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十一、华中农业大学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数字媒体艺术专业
1.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成绩均须达到所在省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考生高考文化成绩按各省招办认定的考生投档成绩计分;
2.根据各省投档录取办法,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的综合成绩择优录取,合成比例以各省规定为准。
十二、华中师范大学
美术学(公费师范)、绘画、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音乐学、舞蹈学、播音与主持艺术
美术学(公费师范)、绘画、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
1.如我校在生源省份设置在平行志愿组录取,则按照生源省份美术与设计类录取政策规定,在考生专业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份控制线基础上,我校按照生源省份投档规则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根据河南省、云南省艺术类招生相关工作要求,其中河南省提档排序成绩计算办法为:考生文化课成绩×50%+考生专业省统考成绩/300×750×50%,云南省提档排序成绩计算办法为:按文化总成绩(含照顾分)÷文化满分×50+专业成绩÷专业满分×50)。
2.如我校在生源省份设置在非平行志愿组录取,则在考生专业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份控制线基础上,按照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50%+省统考成绩×2.5×5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我校录取时认可教育部和各省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高考文化成绩无单科成绩要求。
4.我校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录取时如遇同分情况,依次比较考生的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省统考成绩、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音乐学专业:
1.考生省统考主项(声乐唱法、器乐种类等)必须符合我校音乐学相应报考专业对应具体要求。
2.如我校在生源省份设置在平行志愿组录取,则按照生源省份音乐类录取政策规定,在考生专业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均达到生源省份控制线基础上,我校按照生源省份投档规则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根据河南省艺术类招生相关工作要求,河南省提档排序成绩计算办法为:考生文化课成绩×50%+考生专业省统考成绩/300×750×50%)。
3.如我校在生源省份设置在非平行志愿组录取,则在考生专业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均达到生源省份控制线基础上,按照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50%+省统考成绩×2.5×5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我校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如遇同分情况,依次比较考生的音乐类专业省统考成绩、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5.我校录取时认可教育部和各省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高考文化成绩无单科要求。
舞蹈学专业:
符合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条件,对于不分文科和理科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文理兼收;对于文理科分别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我校仅招收文科考生;实行“3+1+2”新高考模式的省份,对于不分首选科目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我校不限考生的首选科目,对于按照首选科目分别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我校仅招收首选科目为“历史”的考生。
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规定,五官端正、气质良好、身材匀称、体型修长,身体各关节及骨骼均无疾病。
建议报考考生身高:女生不低于160cm,男生不低于170cm。
考生须取得生源所在省份舞蹈学专业统考并合格,且舞种必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对应具体要求。
1.考生省统考舞种必须符合我校舞蹈学专业舞种要求。
2.如我校在生源省份设置在平行志愿组录取,则按照生源省份舞蹈类录取政策规定,在考生专业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均达到生源省份控制线基础上,我校按照生源省份投档规则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根据河南省艺术类招生相关工作要求,河南省提档排序成绩计算办法为:考生文化课成绩×50%+考生专业省统考成绩/300×750×50%)。
3.如我校在生源省份设置在非平行志愿组录取,则在考生专业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均达到生源省份控制线基础上,按照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50%+省统考成绩×2.5×5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我校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录取时如遇同分情况,依次比较考生的舞蹈类专业省统考成绩、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5.我校录取时认可教育部和各省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高考文化成绩无单科要求。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考生需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入学文化考试和生源省份组织的播音与主持类专业统考,且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均达到生源省份的本科录取控制线。
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形象气质佳,建议报考考生身高男170厘米以上,女160厘米以上;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规定,无色盲、色弱,无发音器官疾病;普通话水平较高,嗓音条件良好,思维敏捷,语调自然、流畅,表达能力强,有较好的综合艺术素养。
1.如我校在生源省份设置在平行志愿组录取,则按照生源省份播音与主持类专业录取政策规定,在考生专业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均达到生源省份控制线的基础上,我校按照生源省份投档规则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根据河南省艺术类招生相关工作要求,河南省提档排序成绩计算办法为:考生文化课成绩×50%+考生专业省统考成绩/300×750×50%)。
2.如我校在生源省份设置在非平行志愿组录取,则在考生专业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份控制线的基础上,按照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50%+省统考成绩×2.5×5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我校录取时认可教育部和各省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高考文化成绩无单科成绩要求。
4.录取时如遇同分情况,则依次比较考生的播音与主持类专业统考成绩、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和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十三、湖北大学
美术学、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播音与主持艺术
美术学、设计学类(含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录取时按照投档考生综合成绩分省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办法:文化成绩/文化满分*600+专业成绩/专业满分*400。若省级考试招生主管部门有具体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按其投档办法执行。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文化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公布的第一批本科院校录取控制分数线(或参考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的80%。
十四、湖北师范大学
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书法学、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舞蹈表演、舞蹈表演(体育舞蹈)
学校认可各省艺术类专业统(联)考成绩,报考学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联)考成绩必须达到各省级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
1.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书法学专业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各省投档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在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综合成绩(专业*0.6+文化*0.4)排序从高到低录取。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按专业成绩排序,专业成绩仍相同时按文化总分(不含政策加分)排序。
2.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舞蹈表演、舞蹈表演(体育舞蹈)等专业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各省投档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在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按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考生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总分(不含政策加分)排序。
十五、黄冈师范学院
环境设计、动画、美术学(师范)、视觉传达设计、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舞蹈表演、音乐表演、音乐学(师范)、动画(中外合作办学)、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
学校认可各招生省份艺术类专业统(联)考成绩,报考学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联)考成绩必须达到各省级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
1.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自治区)按照该省(市、自治区)的投档规则执行录取。
2.在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市、自治区),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所有专业按照综合分成绩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综合分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在综合分成绩和专业成绩都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考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专业投档综合分=高考文化成绩总分+专业成绩总分×高考文化成绩满分÷专业成绩满分。
3.学校动画(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录取填报该专业志愿的考生。
十六、湖北民族大学
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音乐学、舞蹈学、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
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我校认同考生生源省份规定的投档规则,按照生源省份艺术类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若未作出明确规定的,对进档考生在其高考分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和专业成绩均达到省划定的艺术类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基础上,依据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省统考专业成绩按比例合成的综合成绩进行平行志愿录取。
(1)音乐类、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综合成绩为高考文化成绩的40%与省统考专业成绩的60%之和乘以2。
(2)舞蹈类专业综合成绩为高考文化成绩的30%与省统考专业成绩的70%之和乘以2。
(3)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按表(导)演类(服装表演招考方向)统考综合成绩录取,综合成绩为高考文化成绩的30%与省统考专业成绩的70%之和乘以2。
(4)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依据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十七、汉江师范学院
美术学、绘画、音乐学、数字媒体艺术、舞蹈教育、书法学、广播电视编导
艺术、体育类进档考生,在高考文化成绩、专业统考成绩均达到所在省份划定的控制分数线后,按照该省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投档成绩计算办法,依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顺序录取。
(一)湖北省内艺术体育类专业计分及录取规则:
1.美术学、绘画、数字媒体艺术、音乐学专业平行志愿的投档成绩按“(考生文化成绩×40%+省级统考专业成绩×60%)×2”计总分由高到低排序;
2.书法学专业平行志愿投档成绩按“考生文化成绩+省级统考专业成绩”计总分由高到低排序;
3.舞蹈教育专业平行志愿投档成绩按“(考生文化成绩×30%+省级统考专业成绩×70%)×2”计总分由高到低排序;
4.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考生文化成绩”计总分由高到低排序;
5.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按“考生文化成绩×50%+体育素质测试成绩×75%”计总分由高到低排序。
(二)湖北省外艺术体育类专业计分及录取规则:
1.若投档时相关省份已制定统一的成绩计分标准,则按各省统一规定的排序成绩录取;
2.若投档时,相关省份没有制定统一的成绩计分标准,则按照湖北省艺术体育类专业计分及录取规则执行。
十八、湖北文理学院
美术学、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音乐表演、音乐教育(音乐学)、舞蹈表演、广播电视编导
(一)湖北省内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
1.音乐表演、音乐教育(音乐学)、美术类、设计类按“(文化成绩×40%+省级统考专业成绩×60%)×2”计总分排序;
2.舞蹈表演专业按“(文化成绩×30%+省级统考专业成绩×70%)×2”由高到低排序;
3.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文化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4.体育类按“高考文化课成绩×0.5+体育身体素质测试成绩×0.75”计总分排序。
(二)湖北省外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
1.投档时已制定统一的成绩换算标准的省份(指的是文化课和专业课按照一定比例换算成综合分投档的省份),则按各省统一规定的排序成绩录取;
2.若部分省份投档时,没有制定统一的成绩换算标准(指的是文化、专业双过线,按照文化课或专业课成绩投档的省份),则按照如下规则排序:
(1)音乐表演、音乐教育(音乐学)、美术类、设计类按“(文化成绩×40%+省级统考专业成绩×60%)×2”计总分排序;
(2)舞蹈表演专业按“(文化成绩×30%+省级统考专业成绩×70%)×2”由高到低排序;
(3)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文化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十九、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数字媒体艺术、动画、电影学
艺术类(含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在提前批次或各省(区、市)相应批次录取,录取办法按照学校2024年艺术类招生简章执行。
(一)数字媒体艺术和动画
1.符合教育部及生源省份规定的2024年艺术类专业(美术与设计类)报名条件。
2.参加生源省份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美术与设计类)统一考试,成绩达到生源省份划定的本科院校合格线,取得省统考合格证。
3.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条件,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且高考文化课成绩(含加分)达到生源省份艺术类本科专业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
4.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文学功底及艺术素养。报考美术类专业要求无色弱、色盲。
(二)电影学
1.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条件,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无省级统考要求,高考文化课成绩(含加分)须达到专业在相应省(区、市)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2.传统高考省份文科、理科兼招,“3+1+2”省份首选科目和再选科目均不限,“3+3”省份无选考科目要求,2024年生源省份分科类招生计划最终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录取办法:
(一)数字媒体艺术和动画
1.考生按照生源省份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填报学校专业志愿。
2.符合学校录取标准的考生,学校根据分省招生计划按照综合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艺术类专业考试省级统考成绩,下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有规定的(平行志愿)综合成绩折算办法,依据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折算后的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3.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和动画专业分开排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对于文科和理科或按照首选科目分别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按照文科、理科或首选科目分别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于不分文科、理科或首选科目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电影学
1.考生按照生源省份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填报学校专业志愿。
2.符合学校录取标准的考生,学校根据分省招生计划按照生源省份相应批次直接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二十、武汉体育学院
舞蹈表演(国际标准舞方向)、表演(服装表演方向)、流行舞蹈、舞蹈学、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视觉传达设计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将直接依据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录取,舞蹈表演(国际标准舞)、流行舞蹈、舞蹈学、播音与主持艺术、视觉传达设计、表演(服装表演方向)专业全部使用省级统考(联考)成绩,认可相关省(直辖市、自治区)投档原则投档,在文化和专业都合格的投档考生中,按照投档规则排序由高到低录取,不设专业级差,无单科要求。
二十一、中南民族大学
动画、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音乐学、舞蹈学、舞蹈表演
若生源省份有规定的投档综合成绩计算办法,学校对进档考生依据其生源省份投档综合成绩排序录取安排专业;否则,按照综合成绩=(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文化总分)×100×50%+(统考专业成绩÷专业总分)×100×50%执行。
二十二、湖北汽车工业学院
产品设计(汽车造型、文创产品)、视觉传达设计
报考艺术类(美术)专业的考生,应参加所在省美术类专业统考且达到本科合格标准,招生录取时直接认可并使用省统考成绩,投档成绩按所在省规定执行。
二十三、湖北工程学院
播音与主持艺术、数字媒体艺术、产品设计、环境设计、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舞蹈学、音乐学
艺术类录取原则:艺术类专业成绩采用省统考(联考)专业成绩。若考生所在省招办对投档及排序规则已作出具体规定的,优先按相应规则录取;未作出具体规定的,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成绩×40%+专业成绩×60%)从高到低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专业成绩、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录取。
二十四、湖北理工学院
设计学类(服装与服饰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动画、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音乐学、舞蹈表演
考生须参加当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艺术类统考(联考),且成绩达到规定的要求。
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区、市)按照该省(区、市)的投档规则执行录取;在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区、市),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学校录取规则执行,具体如下:
1、设计学类、动画、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音乐学专业录取时,按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在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在综合成绩和专业成绩都相同的情况下,外语考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综合成绩折算公式:(高考文化成绩总分÷高考文化成绩满分)×40+(专业成绩总分÷专业成绩满分)×60。
2、舞蹈表演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文化成绩高者。
二十五、湖北科技学院
美术学、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音乐学、表演、舞蹈表演、广播电视编导
(一)美术学、设计学类、音乐学、表演专业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各省投档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在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综合成绩“(专业成绩×0.6+文化成绩×0.4)×2”排序从高到低录取。考生投档成绩(平行志愿投档省份)或综合成绩(顺序志愿投档省份)相同时,按专业成绩排序,专业成绩仍相同时按文化总分(含政策加分)排序。
(二)舞蹈表演专业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各省投档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在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 按综合成绩“(专业成绩×0.7+文化成绩×0.3)×2”排序从高到低录取。考生投档成绩(平行志愿投档省份)或综合成绩(顺序志愿投档省份)相同时,按专业成绩排序,专业成绩仍相同时按文化总分(含政策加分)排序。
(三)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各省投档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在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按文化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考生投档成绩(平行志愿投档省份)或文化成绩(顺序志愿投档省份)相同时, 按普通类专业同分录取规则排序。
二十六、江汉大学
美术学、绘画、公共艺术、视觉传达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表演(服装表演与形象设计)、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表演
美术与设计类专业,在文化投档成绩达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划定的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统考成绩合格并已投档的考生中,按生源所在省的投档规则和投档成绩排序录取。
我校在河南省的投档排序成绩计算办法为:高考文化课成绩*0.5+专业省统考成绩*1.25,综合分保留两位小数后仍相同的,依次按照语文成绩,数学成绩排序。
音乐类、舞蹈表演专业,在文化投档成绩达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划定的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统考成绩合格并已投档的考生中,按生源所在省的投档规则和投档成绩排序录取。此类专业考生身高均须达到规定的标准,相关考试科目要求为:
音乐学专业:须取得音乐教育类统考合格证。
音乐表演(器乐表演)专业:能按器乐种类投档的省份,主科器乐须为钢琴、小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单簧管、长笛、古筝、二胡、竹笛、扬琴、琵琶。
音乐表演(声乐表演)专业:主科须为声乐。
舞蹈表演专业:只招中国舞、芭蕾舞、现代舞等艺术舞蹈。
表演(服装表演与设计)专业,在文化投档成绩达到所在省规定的同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统(联)考成绩合格并已投档的考生中,按生源所在省投档规则和投档成绩排序录取,且身高须达到规定的标准。
音乐类、舞蹈表演专业:男生1.70米(含)、女生1.60米(含)以上;
表演(服装表演与设计)专业:男生1.80米(含)、女生1.65米(含)以上。
艺术类专业录取时,对于文科、理科(含首选科目为历史、物理,下同)分别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按照文理科分别排序录取;对于不分文科、理科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录取时不分文理、统一排序;若生源所在省份有特殊规定的,则按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二十七、三峡大学
美术学、设计学类(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音乐学、舞蹈学、
我校认可所在省(区、市)艺术类专业统(联)考成绩,根据考生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以“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投档成绩按我校在相应省市所在录取批次统一规定的换算标准执行)。
其中,音乐学招收的专业种类:声乐、钢琴、民族器乐(笙、笛、唢呐、琵琶、中阮、古筝、古琴、扬琴、二胡)。
报考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要求身材匀称,五官端正,发音器官无疾病,无色盲、夜盲。建议报考考生女生身高 162 厘米以上,男生身高 172 厘米以上。
报考美术学专业和设计学类专业要求无色弱。
一、西北大学
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美术学、美术学(中外合作办学)、设计学类(动画、数字媒体艺术)
1.美术学、设计学类、美术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考生专业课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均须达到所在省艺术类相关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学校按照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进行录取,对进档考生按照投档分数优先原则录取专业。若投档分数相同,参考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成绩排序规则,若无成绩排序规则,则依次比较文化课总分、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2.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生专业课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均须达到所在省艺术类相关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且高考文化课成绩不低于该省同科类普通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及本科批次合并的省份,普通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当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划定的一本线相应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达到以上要求后,学校按照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进行录取,对进档考生按照投档分数优先原则录取专业。若投档分数相同,参考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成绩排序规则,若无成绩排序规则,则依次比较文化课总分、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3.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安排在各生源省份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批次,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且高考文化课成绩不低于该省同科类普通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及本科批次合并的省份,普通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当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划定的一本线相应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若投档分数相同,参考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成绩排序规则,若无成绩排序规则,则依次比较文化课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二、西安交通大学
环境设计、书法学
对于各省(区、市)美术、书法统考合格的考生,学校将根据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和《西安交通大学2024年环境设计专业招生简章》《西安交通大学2024年书法学专业招生简章》的具体要求进行录取。环境设计和书法学专业学生在校期间均不允许转专业。
环境设计专业:
达到所在省艺术类相应本科批次专业课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且不低于专业课满分的80%(结果向下取整)。
投档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相应本科批次文化课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且达到同科类普通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及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普通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执行);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市)的考生选考科目要求为不限。
身体健康状况检查符合标准、成绩满足上述第一条“报名条件”和第五条“成绩要求”的考生,按以下规则录取:
1.在我校所属批次实行平行志愿省份,按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投档规则择优录取;
2.在我校所属批次实行非平行志愿省份,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高考成绩*50/高考满分+专业课成绩*50/专业课满分)从高到低录取。综合成绩相同且计划余额不足时,依次按高考文化课投档成绩、高考文化课裸分、语文、外语、数学成绩排队录取;
3.计划批次设置及录取是否文理分科,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有关规定执行。
书法学专业:
达到所在省艺术类相应本科批次专业课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且不低于专业课满分的80%(结果向下取整)。
投档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相应本科批次文化课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且达到同科类普通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及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普通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执行)。
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选考科目要求为不限。
1.在我校所属批次实行平行志愿省份,按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投档规则择优录取;
2.在我校所属批次实行非平行志愿省份,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高考成绩*50/高考满分+专业课成绩*50/专业课满分)从高到低录取。综合成绩相同且计划余额不足时,依次按高考文化课投档成绩、高考文化课裸分、语文、外语、数学成绩排队录取;
3.计划批次设置及录取是否文理分科,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有关规定执行。
三、西北工业大学
产品设计
陕西、河南、安徽、山东、北京、天津的考生须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美术学和设计学类专业基础课统考,我校不再单独组织专业基础课校考。
1.专业课成绩要求。考生的高考美术学和设计学类专业基础课统考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相应本科批次专业课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且不低于统考成绩总分的75%(四舍五入取整)。
2.文化课成绩要求。考生投档成绩须达到所在省艺术类相应本科批次文化课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且达到同科类普通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及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投档成绩须达到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艺术类专业本科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
在我校所属批次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投档规则择优录取。
在我校所属批次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综合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综合分=(专业基础课成绩/专业基础课满分)×400+(高考文化课成绩/高考文化课满分)×600
文理兼收的省份,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不分文理统一排序,依据计划数择优录取;区分文理招生的省份,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文、理分别排序,依据计划数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的考生,优先录取专业基础课统考成绩高者,专业基础课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均相同者,依次优先录取数学、语文、外语成绩高者。
四、西安理工大学
动画(影视动画方向、智能媒体艺术方向)、美术学类(摄影、雕塑)、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
西安理工大学招收艺术类(美术与设计类)考生。艺术类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统一组织的专业课统考且成绩合格,方可填报我校。
艺术类(美术与设计类)录取原则:
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通过,体检合格,高考文化课成绩、省级统考成绩均达到所在省艺术类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学校依据各省艺术类投档办法接收考生档案后,按照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的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50%+(省级统考成绩÷省级统考满分×高考文化课满分)×50%。综合成绩相同时,按高考文化课成绩及位次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五、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录音艺术
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办法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招生具体情况,2024年我校艺术类专业招生不组织专业校考。
考生须按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有关规定参加专业统考(科类为音乐学类)和全国统一高考。根据各省情况,我校要求取得艺术类(音乐类)相关专业省级统考(联考)合格证,并符合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条件的艺术类(音乐类)考生均可报考,所有省份的具体报考要求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报考考生必须通过所在省份艺术类相关专业统考(联考),并取得合格证,其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须达到所在省份艺术类同批次录取控制线。考生所在省份未划定艺术类录取控制线的,则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的综合成绩进行平行志愿投档,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各省综合成绩计算如下:
1.对于陕西、山西、河北、河南、江苏考生,综合成绩为:高考文化课成绩×50%+(省级统考成绩÷省级统考满分)×750×50%。
2.对于湖南考生,综合成绩为:高考文化课成绩×30%+省级统考成绩×70%。
六、西安工业大学
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书法学
考生在专业课统考成绩合格、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省份艺术类专业相应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对进档考生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总成绩及位次由高到低排队录取。
七、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设计学类(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艺术与科技)、美术学类(雕塑、绘画)
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省级统考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区、市)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外语成绩不低于60分,学校按照各省(区、市)综合分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照文化课、专业课成绩依次排序)。
八、西安科技大学
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
高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省级统考成绩均达到生源省份艺术类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按生源所在地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排序(投档)规则进行录取,若进档考生排序分相同,依次比较文化课总分、语文、外语、数学成绩。
九、西安石油大学
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音乐学
艺术类进档考生在高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省级统考成绩均达到生源省份艺术类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计算方法按照生源省份规定执行,综合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及位次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十、陕西科技大学
设计学类(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艺术与科技)、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
1.设计学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生专业课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均须达到所属省份规定控制分数线,安排在生源省份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批次,使用生源省份确定的排序(投档)规则择优录取,若进档考生排序分相同,依次比较文化课总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
2.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安排在生源省份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批次,执行相应批次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使用高考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按所在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投档位次排序,未提供投档位次排序的,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
十一、西安工程大学
设计学类(含服装与服饰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美术学、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广播电视编导
1.设计学类、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专业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体检合格,统考专业课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结合本人志愿和分省招生计划数,德智体全面衡量,按照综合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方法按照生源省份招生主管部门要求执行。综合分相同时,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综合总分及专业成绩都相同时按文化课位次择优录取。表演(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专业最低身高要求为男生1.85米,女生1.75米(以高考录取体检表数据为准)
2.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照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录取批次以各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要求为准。
十二、长安大学
广播电视编导
学校艺术类等招生项目,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单独发布招生简章。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不再组织专业考试,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生源省份普通专业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线(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执行其相关规定),学校直接按照高考成绩择优录取。
十三、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环境设计
学校使用美术类专业课省级统考成绩作为录取的专业课成绩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所在省份艺术类文化课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美术类专业课省级统考成绩须达到所在省份统考本科合格分数线,学校按照以下规则录取:
1.按照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平行投档规则提档录取,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录取专业。
2.对于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据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排序规则由高到低排序录取;若所在省份没有相关规定,则依次按照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成绩、语文、数学、外语、专业课成绩排序确定录取。
3.不分文理科(历史类、物理类)编制招生计划的省份,文理科(历史类、物理类)考生统一排序录取;分文理科(历史类、物理类)编制招生计划的省份,按文理科(历史类、物理类)分科排序录取。
十四、陕西师范大学
美术学(师范)、美术学类(绘画、环境设计)、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书法学、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
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录取原则:
1.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投档到我校的考生,我校按照公布的招生简章录退。
2.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省份相应科类普通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或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控制线(资格线等)。
3.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课统考成绩达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相应批次相应科类播音与主持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已规定投档成绩的省份,按照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未规定投档成绩的省份中,河南省提档排序成绩计算办法为:考生文化课成绩×50%+考生专业省统考成绩÷300×750×50%。
4.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2024年起我校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艺术类)在相应普通批次直接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具体录取批次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信息为准。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只录取填报本专业志愿的考生,不接受专业调剂。
5.高考文化课满分相同,文化课成绩排序时不折算。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只录取填报本专业志愿的考生,不接受专业调剂。
音乐类专业录取原则:
1.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投档到我校的考生,我校按照公布的招生简章录退。
2.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省份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相应批次相应科类艺术类本科文化课分数线,专业课统考成绩达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相应批次相应科类音乐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已规定投档成绩的省份,按照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未规定投档成绩的省份中,山西省提前艺术本科批录取排序规则参照该省艺术类本科批投档排序规则,河南省提档排序成绩计算办法为:考生文化课成绩×50%+考生专业省统考成绩÷300×750×50%,云南省提档排序成绩计算办法为:按文化总成绩÷文化满分×50+专业成绩÷专业满分×50。
3.音乐表演专业只录取唱法、器种符合本专业招收要求的考生。
4.高考文化课满分相同,文化课成绩排序时不折算。
5.符合我校录取条件的考生,按照投档成绩由高到低安排专业,专业志愿无分数级差。
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投档到我校的考生,我校按照公布的招生简章录退。
2.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省份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相应批次相应科类艺术类本科文化课分数线,专业课统考成绩达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相应批次相应科类美术与设计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已规定投档成绩的省份,按照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未规定投档成绩的省份中,山西省提前艺术本科批录取排序规则参照该省艺术类本科批投档排序规则,河南省提档排序成绩计算办法为:文化课成绩×50%+专业省统考成绩÷300×750×50%,云南省提档排序成绩计算办法为:按文化总成绩÷文化满分×50+专业成绩÷专业满分×50。
3.高考文化课满分相同,文化课成绩排序时不折算。
4.符合我校录取条件的考生,按照投档成绩由高到低安排专业,专业志愿无分数级差。
舞蹈类专业录取原则
1.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投档到我校的考生,我校按照公布的招生简章录退。
2.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省份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相应批次相应科类艺术类本科文化课分数线,专业课统考成绩达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相应批次相应科类舞蹈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已规定投档成绩的省份,按照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未规定投档成绩的省份中,山西省提前艺术本科批录取排序规则参照该省艺术类本科批投档排序规则,河南省提档排序成绩计算办法为:考生文化课成绩×50%+考生专业省统考成绩÷300×750×50%,云南省提档排序成绩计算办法为:按文化总成绩÷文化满分×50+专业成绩÷专业满分×50。
3.高考文化课满分相同,文化课成绩排序时不折算。
4.符合我校录取条件的考生,按照投档成绩由高到低安排专业,专业志愿无分数级差。
书法学专业录取原则:
1.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投档到我校的考生,我校按照公布的招生简章录退。
2.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省份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相应批次相应科类艺术类本科文化课分数线,专业课统考成绩达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相应批次相应科类书法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已规定投档成绩的省份,按照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未规定投档成绩的省份中,河南省提档排序成绩计算办法为:考生文化课成绩×50%+考生专业省统考成绩÷300×750×50%。
3.高考文化课满分相同,文化课成绩排序时不折算。
十五、延安大学
音乐学、舞蹈学、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
艺术类考生在专业课统考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省份艺术类专业相应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计算方法执行生源省份规定。综合成绩相同时排序,若生源省份有规定执行生源省份规定,若生源省份没有规定按文化课成绩及位次由高到低排队录取。
十六、陕西理工大学
美术学(师范)、音乐学(师范)、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舞蹈编导
艺术类专业录取方式及比例按照教育部政策和相关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进档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基础上,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均达到生源所在省份规定的分数线,按生源所在省份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若投档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文化课、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若专业课和文化课成绩都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十七、宝鸡文理学院
美术学(师范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音乐学、舞蹈学、广播电视编导
组织专业课统考的各艺术类专业投档方式及比例按照教育部相关政策和相关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进档的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基础上,在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均达到所在省、自治区规定的分数线的前提下,按相关省、自治区相应专业投档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录取中综合成绩相同时,若生源省份有规定的执行生源省份规定,若生源省份没有规定则分别按专业课、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都相同的,则分别按语文、数学、外语的单科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不组织专业课统考的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安排在各省规定的批次,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
十八、咸阳师范学院
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书法学音乐学、舞蹈学、播音与主持艺术
组织专业课统考的各艺术类专业投档方式及比例按照教育部相关政策和相关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进档的考生在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规定的分数线的前提下,按相关省(市、自治区)相应专业投档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录取中综合成绩相同时,若生源省份有规定执行生源省份规定,若生源省份没有规定则依次按专业课、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专业课和文化课成绩全部相同的,依次按文化课成绩中语文、数学、外语的单科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十九、西安外国语大学
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动画、视觉传达设计、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
报考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动画、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所在省市的艺术专业课统考,专业课考试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计算办法按照当地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执行)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排序,若生源省份有规定执行生源省份规定,若生源省份没有规定,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
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安排在各省(市、区)规定的批次,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
二十、西北政法大学
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数字媒体艺术
我校不组织艺术类专业校考,录取规则如下:
(一)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安排在各省规定的批次,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
(二)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在省统考专业课和高考文化课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依据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的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办法按照当地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执行;若综合成绩相同且无位次,依次按照:专业课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语文—外语—数学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四)如上述录取规则与当地成绩折算、排序规则、投档办法不一致,则执行当地规则。
二十一、西安体育学院
舞蹈表演(国际标准舞、流行舞)、舞蹈学、播音与主持艺术
我校艺术类专业认可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投档原则与办法。对于进档的考生,在艺术成绩与文化成绩均达到当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采取分数优先(分数清)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按各省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考生艺术专业成绩、文化成绩等。
二十二、西安文理学院
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公共艺术、美术学、书法学、音乐表演、音乐学、戏剧影视文学
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执行生源省份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投档规则和录取原则。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省统考成绩均达到艺术类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基础上,依据进档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省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的综合成绩进行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若生源省份有规定的执行生源省份规定,若生源省份没有规定,按照专业课成绩高的优先录取。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放在各省规定批次,按照文化课成绩录取。
二十三、安康学院
美术学、音乐学、视觉传达设计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艺术类投档方式及比例按照教育部相关政策和相关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按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安排专业。综合成绩计算方法执行生源省份规定。综合成绩相同时排序,若生源省份有规定执行生源省份规定,若生源省份没有规定按则文化课成绩及位次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二十四、西安财经大学
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
1.专业课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省(区、市)艺术类本科控制线,生源省(区、市)对相关专业文化课成绩另有要求的,按其要求执行。
2.美术与设计类专业录取原则:考生在专业课统考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省份艺术类专业相应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计算方法执行生源省份规定。
综合成绩相同时排序,若生源省份有规定执行生源省份规定,若生源省份没有规定按文化课成绩及位次由高到低排队录取。如仍相同,再依次按专业课统考成绩、数学、语文、外语的单科顺序,由高到低录取。
3.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直接依据高考文化课成绩、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录取工作原则上安排在各省(区、市)相应普通本科批次录取并执行相应批次录取规则。
二十五、西安邮电大学
数字媒体艺术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考生在专业课统考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省份艺术类专业相应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计算方法执行生源省份规定。综合成绩相同时排序,若生源省份有规定执行生源省份规定,若生源省份没有规定按文化课成绩及位次由高到低排队录取。
一、南京大学
戏剧影视文学
南京大学戏剧影视文学为艺术类专业,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出录取专业。
南京大学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据考生高考实考成绩(不含政策加分,下同)进行专业录取,不设专业级差。实考成绩相同时,按照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投档位次排序。未提供投档位次的,依次依据数学、语文、外语等科目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二、苏州大学
美术与设计类(括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美术学、美术学(师范)、艺术设计学)、音乐类(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
⑴按照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分类分批次录取,其中美术与设计类专业包括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美术学、美术学(师范)、艺术设计学等专业,音乐类专业包括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专业。
⑵各专业均使用生源地省级统考专业成绩进行录取,考生须符合生源地省级统考科类要求。本年度各专业对应的生源地省级统考科类可查阅学校本科招生网。
⑶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及省级统考专业成绩均须达到所在省份艺术类同科类本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
⑷美术与设计类专业考生进档后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据录取排序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专业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音乐类专业考生进档后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依据录取排序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专业录取。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生进档后依据录取排序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专业录取。
⑸进档考生的录取排序成绩使用生源地省级招办提供的投档成绩。未提供投档成绩或投档成绩由我校确定的批次,录取排序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美术与设计类专业录取排序成绩(四舍五入取整)=[(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满分)*0.6+(省级统考专业成绩/省级统考专业满分)*0.4]*750
音乐类专业录取排序成绩(四舍五入取整)=[(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满分)*0.5+(省级统考专业成绩/省级统考专业满分)*0.5]*750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录取排序成绩(四舍五入取整)=[(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满分)*0.7+(省级统考专业成绩/省级统考专业满分)*0.3]*750
⑹进档考生同分排序规则。录取排序成绩相同时,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生依次按省级统考专业成绩、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三、东南大学
设计学类(含产品设计、美术学、动画)
特殊类型招生录取办法,按照教育部等国家相关部门的规定及我校制定的具体招生办法执行:
高考改革省市的考生还须符合选考科目要求,其中“3+3”省市选考科目要求为不限,“3+1+2”省市选考科目要求为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再选科目不限。
1、考生在高考填报学校志愿时,按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门的要求,在相应批次中填报我校。
2、在考生专业省统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市)美术类本科省控分数线,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同科类我校普通类专业所在批次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由所在省(市)进行招生院校投档。对投档至我校的考生,不分文理科,综合排序,择优录取。对部分严格区分文科和理科计划进行投档录取的省份,则按文理科分别排序择优录取。
3、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按总分进行排序,总分=(专业统考成绩×40%+文化课成绩×60%)×2。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按投档成绩进行排序。如果总分或者投档成绩相同,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高者优先;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同,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英语、数学成绩,理工类和不分文理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英语成绩。
4、考生入学后,学校将对其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学籍。
四、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音乐表演、环境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1)凡报考我校音乐表演、环境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的考生均需参加当地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或认可的专业考试和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我校不组织校考。
(2)报考音乐表演专业考生按照要求参加当地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或认可的音乐类专业统考并合格,且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其所在省份音乐本科文化录取控制线的情况下,进档后,按照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投档成绩排序,根据各省份招生计划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省级专业统考成绩分高者,省级专业统考成绩相同时,优先高考文化分高者,高考文化分相同时依次比较考生语文、外语、数学成绩进行录取。
报考环境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考生按照要求参加当地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或认可的美术类专业统考并合格,且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其所在省份美术本科文化录取控制线的情况下,进档后,按考生专业统考成绩与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加的总分排序,根据各省份招生计划择优录取并安排专业,总分相同时依次比较考生语文、外语、数学成绩进行录取。
五、南京理工大学
设计学类(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
艺术类招生统一使用生源省(区、市)美术类统考专业成绩,按照各省(区、市)投档规则予以录取。
六、中国矿业大学
环境设计、音乐学
环境设计: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察与体检合格,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统一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区、市)划定的艺术类(美术)本科控制线。报考我校环境设计专业且被投档的考生,按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统一专业考试成绩相加后的综合成绩排序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按文化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如仍相同,再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音乐学: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察与体检合格。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统一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区、市)划定的艺术类(音乐)本科控制线。报考我校音乐学专业且被投档的考生,按照省统一专业考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省统一专业考试成绩相同的考生,按文化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如仍相同,再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七、常州大学
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美术学、音乐学、表演、舞蹈表演
艺术类: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需分别达到考生所在生源省份艺术类的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专业分、文化分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八、南京工业大学
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
学校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对进档考生进行专业录取。当专业计划未满额时,在未能满足专业志愿且服从专业调剂并符合录取要求的进档考生中进行调剂录取。
九、南京邮电大学
数字媒体艺术、动画
艺术(美术)类专业的专业成绩,学校均采用考生所在省(区、市)艺术(美术)统(联)考成绩。考生文化成绩和艺术专业成绩均须达到生源省(区、市)划定的相应批次本科院校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学校调阅考生档案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05%以内。学校按照考生所在省(区、市)艺术类综合分,依据“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无艺术类综合分的均按照文化成绩(含照顾加分)加专业统考成绩的总分进行排序录取。如考生综合分或总分相同,以考生原始文化分排序录取,如原始文化分仍相同,以考生语文和数学成绩总和排序录取,如仍相同,参考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或德智体美劳发展情况择优录取。
十、河海大学
播音与主持艺术
学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2024年面向北京、河北、山西、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山东、广东等省(区、市)招生。
学校采用生源所在省份组织的相应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成绩,不再组织单独校考。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须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相应艺术类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及相关要求。学校遵循各省艺术类招生录取办法相关规定,执行各省高考投档录取政策规定。具体招生计划以生源省份公布为准。
十一、江南大学
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数字媒体艺术、舞蹈编导、音乐学(师范)
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对于进档考生,按照投档的综合成绩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综合成绩由高考文化课成绩与专业省级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合成比例和同分规则参照各省(区、市)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南京林业大学
环境设计、环境设计(室内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公共艺术、数字媒体艺术、产品设计
(一)我校只认可生源省(区、市)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考生须根据生源省(区、市)的相关规定参加该省艺术类专业统考并成绩合格。
(二)考生文化分和艺术专业分均达到生源省(区、市)划定的相应批次本科院校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生源省(区、市)有固定投档规则的,按照其固定投档规则进行录取,依据“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投档成绩同分情况下,我校依据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出台的同分排序规则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确定专业;如生源省(区、市)无明确规定,按综合分[综合分=专业统考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加分(各省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情况下,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仍相同,再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十三、江苏大学
产品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动画、美术学(师范)
对于进档的艺术类考生,均以投档分为录取依据(艺术类录取时,对于以文化成绩和省统考成绩按比例计算综合分的省份,以综合分为录取依据;对于没有计算综合分的省份,以文化成绩加省统考成绩为录取依据),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并安排专业,专业之间不设级差。
对于投档分相同的江苏省考生,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从高到低排序,若仍相同,选考历史的考生依次按语文、外语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选考物理的考生依次按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对于投档分相同的其他省(市、自治区)考生,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对于未能按志愿进入所报考的专业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按投档分由高到低调剂到未录满且符合培养要求的专业,直至计划录满为止。
十四、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动画、数字媒体艺术、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艺术与科技、环境设计、美术学(师范)
我校只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专业统考成绩,考生须根据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参加该省艺术类专业统考并成绩合格。考生的文化成绩须达到生源省份划定的相应批次本科院校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对文化分和艺术专业分均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录取规则调阅档案,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院艺术类投档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志愿之间无级差;如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无明确规定,按综合分[综合分=高考文化分+专业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最后的录取信息以该省招办公布的为准。
十五、南通大学
美术学(师范)、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音乐表演(中外合作办学)
报考我校美术、音乐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所在省专业统考,高考文化成绩及省专业统考成绩须达到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
对于进档的艺体类考生,如该省有明确的投档规则,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分为录取依据,如该省无明确的投档规则,以综合分(高考文化成绩+省专业统考成绩)为录取依据,执行“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当投档分(综合分)相同时,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仍相同,再依次按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十六、南京农业大学
表演专业
录取办法:考生须根据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参加该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表演专业统考并成绩合格,且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生源省份相应本科批次艺术类表演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学校依据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的投档规则择优录取。
十七、南京师范大学
美术学(师范)、绘画(师范,含油画、水彩水粉、雕塑三个专业方向)、中国画(师范)、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漆艺、陶艺))、书法学、跨媒体艺术、音乐学(师范)、舞蹈学(师范)、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与影视学、广播电视编导
报考学校艺术类专业,必须参加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相关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且专业考试合格(以下表述为“专业分达到省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对于高考文化分和统考专业分均达到生源所在省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学校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艺术类投档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并安排专业,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如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无明确规定,则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并安排专业,其中音乐学(师范)、舞蹈学(师范)专业综合分算法为:[(高考文化分÷文化满分)×0.5+(统考专业分÷统考专业满分)×0.5]×750;美术学类、设计学类、跨媒体艺术、书法学专业综合分算法为:[(高考文化分÷文化满分)×0.6+(统考专业分÷统考专业满分)×0.4]×750;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综合分算法为:[(高考文化分÷文化满分)×0.7+(统考专业分÷统考专业满分)×0.3]×750。
若进档考生投档分(综合分)相同,则按统考专业分排序;若统考专业分相同,则依次按高考文化分、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对兼报不同艺术专业的考生,如所报专业考试科目相同,则录取时采用“分数清”的原则,即录取时统一划定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按所报专业志愿的先后顺序择优录取;如所报专业考试科目不同,则录取时采用“专业清”的原则,即先处理专业一志愿考生,若一志愿专业生源不足,再考虑专业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十八、江苏师范大学
美术与设计类(美术学(师范)、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书法学、音乐舞蹈类(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舞蹈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
报考美术与设计类、书法学、音乐舞蹈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体育教育等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生源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普通高考(文化考试)和相关专业的统一考试且合格(专业考试)。对于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生源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按其省份投档排序规则录取。若投档排序成绩相同时,则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若文化成绩再相同,则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若仍相同,则参照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执行。
十九、淮阴师范学院
数字媒体艺术、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书法学、美术学、舞蹈编导、舞蹈学、音乐学、音乐表演、广播电视编导
艺体类统考考生,采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艺体类统考的规则录取。当成绩相同时,依次按高考文化分、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二十、盐城师范学院
美术学(师范)、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艺术与科、环境设计(与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联合培养项目,在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习)、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音乐表演(中外合作办学)(声乐)(第四学年可赴莫斯科国立文化艺术大学就读,学费另算)
1.江苏省内艺体类考生:对于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相应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艺术类(含音乐类、美术类、播音类)及体育类考生,按投档分从高到低排序,按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则安排专业。当投档分相同时,依次按高考文化分、语文数学两科之和、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则参考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2.江苏省外艺体类考生:若考生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有明确的录取规则,则按其规则录取;若没有明确的录取规则,按照江苏省艺体类统考录取规则录取。录取信息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二十一、南京财经大学
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动画
1.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考生须参加所在省(直辖市)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统考和202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文化统一考试,体检符合国家规定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身体健康,且无色弱、色盲等情况。
2.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专业统考和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达到所在省(直辖市)相应批次本科院校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若生源省份招生主管部门投档规则中有明确的投档综合分计算规则,则按其投档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若没有明确的投档综合分计算规则,则按综合分[综合分=专业统考成绩+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综合分相同时,先按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如仍相同,再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逐一进行排序。
二十二、南京体育学院
舞蹈表演
舞蹈表演专业按照各省政策规定提档,对进档考生按舞蹈类省统考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若舞蹈类省统考成绩相同,则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二十三、苏州科技大学
美术学(师范)、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动画、音乐学(师范)、流行音乐
(1)音乐类: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所在省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按综合分(即文化分与专业分折合计算后的投档成绩)投档的省份,以综合分排序,如综合分相同则以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再相同者以语文和外语总分高者优先;未按综合分投档的省份,以专业成绩排序,如相同则以文化分高者优先,再相同者以语文和外语总分高者优先。
(2)美术类: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所在省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按综合分(即文化分与专业分折合计算后的投档成绩)投档的省份,以综合分排序,如综合分相同则以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再相同者以语文和外语总分高者优先;未按综合分投档的省份,则以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相加所得总分排序,如相同则以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再相同者以语文和外语总分高者优先。
二十四、常熟理工学院
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音乐学(师范)
使用各省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遵循各省统考批次录取规则,对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考生的实际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安排录取专业。当实际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照以下情况分类执行:
(1)高考综合改革“3+1+2”模式省份的考生依次按高考文化分、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历史等科目类)或数学(物理等科目类)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2)高考综合改革“3+3”模式省份的考生依次按高考文化分、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选考科目单科最高成绩、选考科目单科第二高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3)其他省份考生依次按高考文化分、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二十五、扬州大学
美术学(师范)、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数字媒体艺术
⑴美术与设计类专业
江苏省考生:按投档分([(高考文化分÷文化满分)×0.6+(专业分÷专业满分)×0.4]×750,结果四舍五入取整)从高到低顺序安排录取专业。当投档分相同时,依次按高考文化分、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参考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由专家组集体评议,确定考生优先投档顺序。
河北省、山西省、安徽省、山东省、湖南省考生:按生源地省级招考机构使用综合成绩的投档排序规则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高考文化分、语文数学两科之和、专业成绩、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河南省考生:按高考文化课成绩×0.5+专业省统考成绩×1.25计算综合分,综合分仍相同的,依次按照语文成绩,数学成绩、高考文化分、语文数学两科之和、专业成绩排序。
⑵音乐类专业
江苏省考生:按投档分([(高考文化分÷文化满分)×0.5+(专业分÷专业满分)×0.5]×750,结果四舍五入取整)从高到低顺序安排录取专业。当投档分相同时,依次按高考文化分、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参考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由专家组集体评议,确定考生优先投档顺序。
河北省、山东省、湖南省、贵州省考生:按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使用综合成绩的投档排序规则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两门成绩之和、语文数学两门中的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
河南省考生:按高考文化课成绩×0.5+专业省统考成绩×1.25计算综合分,综合分仍相同的,依次按照语文成绩,数学成绩、高考文化分、语文数学两科之和、专业成绩排序。
二十六、南京晓庄学院
音乐学(师范)、美术学(师范)、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
音乐类、美术类进档考生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若投档分相同,则依次按高考文化分、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适用“3+1+2”模式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适用“3+1+2”模式高考综合改革省份)、选考科目单科最高成绩(适用“3+3”模式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二十七、江苏理工学院
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美术学、产品设计
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必须参加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需分别达到考生所在生源省份相应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专业分、文化分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我校艺术类录取规则如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不一致,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执行。录取信息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二十八、江苏海洋大学
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
艺术类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照所在省有关政策执行,使用所在省文化、专业统考成绩,按投档分从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