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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0所院校发布2024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编辑整理:YK211 作者/来源: 录入时间:2024-06-29 点击数:

今天,我们再次更新了福建、安徽、江西、湖南等58所院校2024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注:该规则源自学校招生章程)。详情如下:

 

福建

 

· 本小节目录 ·

1.厦门大学

2.华侨大学

3.福州大学

4.福建理工大学

5.福建农林大学

6.集美大学

7.福建师范大学

8.闽江学院

9.宁德师范学院

10.泉州师范学院

11.闽南师范大学

12.厦门理工学院

 

一、厦门大学

 

绘画专业(含中国画、油画、漆画、雕塑方向)、音乐表演专业(含管弦乐、民乐、声乐和键盘方向)、音乐学专业、舞蹈表演

 

在高考文化投档成绩和专业省统考成绩均达到所在省份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出档考生中,根据招生计划,结合考生填报的专业进行录取。

 

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我校录取时按照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投档规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则以考生的综合分择优录取。综合分以750分为满分计算,具体折算方法如下:

 

综合分=高考文化投档成绩÷高考总分×750×50%+专业省统考成绩÷专业省统考总分×750×50%。

 

当考生综合分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投档成绩高者,当专业省统考成绩、高考文化投档成绩均相同时,依次以高考文化原始分、语文、数学成绩高低为录取优先顺序。

 

音乐表演专业各方向只招收有填报志愿的考生。

 

注:以上“出档考生”指各省本年度按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投档规则投档给我校的考生。我校基于各省投档出来的考生,按以上录取规则择优录取。对于有统一录取规则要求的省份,按照相应省份要求执行。

 

二、华侨大学

 

艺术类专业选定“专业清”(即专业志愿优先)且“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其他考生(其他考生指有专业志愿的考生)”的方式安排专业。学校艺术类执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艺术类专业综合分折算规则及投档办法。

 

投档成绩相同时,从高到低依次比较考生高考文化原始成绩→语文→外语→数学→其他科之和,择高分录取。

 

其中:音乐学(海外教育)专业在部分省份招生有小项要求,考生的省级音乐类统考专业测试科目主项必须与学校招收小项要求一致,主项不符合的考生谨慎填报。

 

三、福州大学

 

美术学类(含绘画、雕塑两个专业)、设计学类(含产品设计、工艺美术、数字媒体艺术、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五个专业)、音乐学

 

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均须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艺术类投档方式和比例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制定的原则为准,其他要求详见我校当年公布的艺术类招生简章。

 

我校录取时按照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投档规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有专业志愿的考生。投档成绩相同的,根据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同分排序规则排序录取,如仍相同,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调剂至缺额专业。

 

四、福建理工大学

 

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

 

1.艺术类专业的专业成绩采用各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考生的文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和专业成绩均须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艺术类投档方式和比例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制定的原则为准。

 

2.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按照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投档规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志愿间无级差,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3.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文科艺术类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单科成绩顺序,理科艺术类按照数学、语文、外语的单科成绩顺序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录取。综合成绩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专业综合分折算规则。

 

4.所填报的专业都不能录取,且不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五、福建农林大学

 

产品设计、动画、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

 

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范围内,凡投档我校的非美术类考生,我校按照“分数优先”且“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其他考生(其他考生指有专业志愿的考生)”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遵循考生专业志愿进行专业调配,专业志愿间不设专业级差;若服从专业调剂,且符合专业调剂规定,由学校择优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取额满;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又不服从专业调剂或不符合专业调剂规定的考生,作退档处理;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以院校专业组为填报单位的志愿,只能在同一院校专业组内调剂。内蒙古文理科考生录取时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学校依据各省2024年公布的美术类专业省级统考(联考)涵盖专业范围,认可招生省份相应专业类别省级统考(联考)成绩。凡投档我校的美术类专业考生,专业统考(联考)和文化考试成绩应符合所在省份美术类本科专业有关招生录取规定,我校按照“分数优先”且“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其他考生(其他考生指有专业志愿的考生)”的录取原则,根据相关省份相应批次的投档规则所规定的排序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遵循考生专业志愿进行录取。

 

六、集美大学

 

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音乐学、舞蹈表演、戏剧影视文学

 

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均须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学校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专业综合分折算规则和投档原则。

 

同分排序规则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执行。

 

七、福建师范大学

 

设计学类(包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美术学(师范)、舞蹈学(师范)、音乐学(师范)、播音与主持艺术

 

艺术类专业采用“专业清”调配原则。学校根据各省2024年公布的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涵盖专业范围,认可招生省份相应专业类别省级统考成绩。考生须参加所在省份志愿填报专业所属艺术类别省级统考,在考生文考成绩、专业省级统考成绩分别不低于省定艺术类专业本科文考成绩控制线、本科专业省级统考成绩控制线(合格线)的基础上,平行志愿投档模式执行各省(区、市)艺术类投档规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未规定成绩排序规则的省(区、市)参照福建省艺术类成绩排序规则录取。在投档成绩相等的情况下,学校参照各省(区、市)同分排序规则排序录取,如仍相同的,综合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相关考生档案择优录取。

 

八、闽江学院

 

设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雕塑、绘画、工艺美术、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与服饰设计

 

艺术类专业认可招生省份相应专业类别省级统考(联考)成绩。考生须参加所在省份相应艺术类别省级专业统考(联考),考生文考成绩(含固定照顾加分)、专业统考(联考)成绩均须达到省定艺术类专业本科文考成绩控制线、本科专业统考(联考)成绩控制线(合格线)。

 

(1)实行平行志愿投档且有设置统一投档规则的省份,按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或没有设置统一投档规则的省份,按考生的省级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成绩排序录取。当省级专业统考(联考)成绩出现同分时,按考生文考成绩排序,文考成绩在前者优先录取。当省级专业统考(联考)成绩和文考成绩都出现同分时,按语文、数学、英语的单科成绩顺序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录取。

 

九、宁德师范学院

 

音乐学(师范)

 

1.福建省录取时,在考生文化考试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根据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学校参照福建省平行志愿投档同分排序规则排序录取,如仍相同的,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考生。

 

2.其他省份录取时,只录取参加各省音乐类专业统考的考生,且考生的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须达到所在省艺术类省定控制线,按生源省投档排序成绩计算的统一规定进行录取。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学校参照各省(区、市)平行志愿投档同分排序规则排序录取。

 

十、泉州师范学院

 

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服装与服饰设计、音乐学、舞蹈学、书法学

 

(1)艺术类和体育类考生的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和省级统考专业成绩均必须达到生源省(区、市)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

 

(2)艺术类和体育类按院校投档的省份,专业分配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

 

(3)艺术类和体育类以综合分投档的,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时则按单科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省级专业统考成绩、各省(区、市)文考同分排序规则,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如仍相同的,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相关考生档案择优录取。

 

(4)艺术类和体育类以专业成绩或文考成绩投档的,学校将按照考生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各省(区、市)文考同分排序规则,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如仍相同的,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相关考生档案择优录取。

 

(5)未规定投档规则的省(区、市),统一按专业成绩投档。

 

十一、闽南师范大学

 

美术学(师范)、公共艺术、公共艺术(闽台合作)、音乐学(师范)、音乐学(闽台合作)

 

1.学校面向各省(区、市)招生的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为该省(区、市)省级专业统考成绩。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要求不低于生源省(区、市)艺术类本科控制线。

 

2.艺术类专业采用“分数优先”录取原则。执行各省(区、市)艺术类专业投档规则及综合分折算规则,录取时根据考生艺术类专业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执行各省(区、市)同分排序规则。

 

十二、厦门理工学院

 

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影视摄影与制作、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

 

(一)艺术类专业的专业成绩采用各省的省级统考成绩,文化成绩为各省高考文化课成绩(加分政策以各省招生部门规定为准),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须达到省定控制分数线。

 

(二)实行平行志愿投档且有设置统一投档规则的省份,按照考生投档成绩(新高考改革省份采用“投档成绩+同分排位”)从高分到低分并依据考生专业志愿进行专业录取。

 

(三)非平行志愿投档或未设置统一投档规则的省份,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并依据考生专业志愿进行专业录取。综合成绩(总分100分)=(专业成绩÷专业满分×50)+(文化成绩÷文化满分×50)),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当综合成绩相同时,则依次比较专业成绩、语文、数学、外语的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四)以院校或院校专业组为填报单位的志愿,美术类专业志愿间无级差。对所有专业志愿无法满足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将参考考生综合评价进行专业调剂录取,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有专业志愿考生;对所有专业志愿无法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或不符合专业录取要求的考生,学校将予以退档。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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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徽大学

2.合肥工业大学

3.安徽工业大学

4.安徽理工大学

5.安徽工程大学

6.安徽农业大学

7.安徽师范大学

8.阜阳师范大学

9.安庆师范大学

10.淮北师范大学

11.安徽财经大学

12.淮南师范学院

13.安徽建筑大学

14.合肥大学

 

一、安徽大学

 

戏剧影视导演、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绘画、音乐表演(声乐)、音乐表演(器乐)专业(只招钢琴、萨克斯、手风琴方向)

 

1.文理兼招,高考改革省份选考科目(含首选科目)不限。

 

2.高考文化课成绩要求: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普通本科第二批次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合并本科批次省份的考生须达到普通本科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高考“3+3”模式省份的考生须达到普通本科或一段录取控制分数线;高考“3+1+2”模式省份的考生须达到首选科目相应的普通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3.戏剧影视导演、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绘画、音乐表演(声乐)专业,进档且符合高考文化课成绩要求的考生按照各省专业课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音乐表演(器乐)专业(只招钢琴、萨克斯、手风琴方向),进档且符合高考文化课成绩要求的考生按照各省专业课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该专业计划不分方向,按照钢琴、萨克斯、手风琴三个器乐的省统考成绩一道排序,择优录取)。各类排序成绩相同时,高考文化课成绩高的优先录取(含国家政策加分)。

 

4.其他要求,按照《安徽大学2024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简章》执行。

 

 

二、合肥工业大学

 

环境设计、建筑学、城乡规划、工业设计

 

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并取得2024年所在省艺术类专业统考合格资格的考生,无色盲、色弱,方可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执行生源省份投档规则及录取办法;如所在省无明确规定,学校按综合分(省统考专业分/省统考专业满分× 500+文化分/文化满分×500)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优先录取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高者;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和文化课高考成绩均相同者,按我校招生章程所述原则排序。

 

建筑学、城乡规划专业学制为五年,需要美术基础,但无需加试。

 

三、安徽工业大学

 

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

 

艺术设计类专业录取:艺术设计类专业主要包括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2024年在安徽、江苏、福建、江西、河南、河北、山东等省份招生,相关招生信息参见我校2024年设计类专业招生简章。艺术设计类专业成绩使用生源省份专业统考成绩,认可生源省份投档规则,按生源省份折算的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若该省份未折算综合分,则按省专业统考成绩*0.6+高考文化课成绩(含加分)*0.4折算综合分。当综合分相同时,按照省专业统考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加分)、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依次排序录取。

 

5.报考工业设计专业的考生,应具有一定的美术绘画基础。报考英语专业的外语语种限定为英语。

 

6.报考我校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联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四、安徽理工大学

 

建筑学、动画

 

报考建筑学专业的考生应具有一定的美术基础。

 

动画专业为艺术类招生。对专业课省考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者,根据考生志愿,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的计算按照各省招生主管部门文件执行。

 

五、安徽工程大学

 

产品设计、动画、服装与服饰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表演(体育艺术表演)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专业成绩使用生源省份专业统考成绩,认可生源省份投档规则。在投档生源中按照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专业统考成绩相同,按高考文化课总分(含政策加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高考文化课总分(含政策加分)再相同,按高考文化课总分排序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果投档成绩是综合分,则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综合分相同,按高考文化课总分(不含政策加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六、安徽农业大学

 

环境设计

 

艺术类专业考生,专业成绩使用生源省份专业统考成绩,认可生源省份投档规则,学校对进档考生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七、安徽师范大学

 

美术学(师范)、绘画、雕塑、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工艺美术、书法学、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舞蹈表演、影视摄影与制作

 

艺术类招生专业课均不组织校考,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专业统考或联考成绩,对于进档考生均按其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安排录取专业。

 

报考音乐学专业考生,其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150分制);报考美术学、绘画、雕塑、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工艺美术和书法学专业的考生,其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150分制)。

 

八、阜阳师范大学

 

美术学(师范)、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声乐方向、器乐方向)、舞蹈学

 

艺体类专业录取规则:艺体类专业均使用生源省份专业统考成绩。考生专业课省统考成绩、文化课成绩须分别达到生源省份普通高校招生艺体类专业相应本科批次录取控制线,我校根据生源省份艺体类专业投档规则,按考生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音乐表演(器乐方向)专业考生专业课省统考成绩、文化课成绩须达到艺术类相应本科批次录取控制线,按照具体器乐种类、招生计划,根据音乐表演类(器乐方向)器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具体招生器乐种类及计划以省招生部门公布为准);考生器乐成绩相同时,综合分高的考生优先录取。考生考试器乐种类须与我校招生器乐种类相一致。

 

 

 

九、安庆师范大学

 

美术学、动画、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音乐学、舞蹈学、舞蹈表演、舞蹈表演(体育舞蹈方向)

 

艺术类专业(类)录取原则:专业(类)成绩使用生源省(区、市)专业(类)统考成绩,认可生源省(区、市)投档规则。在投档生源中按照专业(类)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专业(类)统考成绩相同,按高考文化课总分(含政策加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高考文化课总分(含政策加分)再相同,按高考文化课总分排序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果投档成绩是综合分,则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综合分相同,按高考文化课总分(不含政策加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十、淮北师范大学

 

美术学(师范)、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表演(国标舞)、书法学

 

艺术类专业均使用各省(区、市)统(联)考成绩,认可生源省(区、市)默认综合分计算方式、同分排序及投档规则,按其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十一、安徽财经大学

 

动画、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专业成绩使用生源省份专业统考成绩,认可生源省份投档排序规则(同分排位规则)和综合分计算方法,按照投档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投档综合分相同或不提供投档综合分的,按照专业课统考总分排序;专业课统考总分相同者,按照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成绩。

 

 

十二、淮南师范学院

 

美术学(师范)、产品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

 

艺术类专业均使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联)考成绩,认可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默认综合分计算方式、同分排序及投档规则,按其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十三、安徽建筑大学

 

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环境设计(中外合作办学)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按照《安徽建筑大学2024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详见今日第5条)执行:

 

1.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不设专业级差。

 

2.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专业成绩使用生源省专业统考成绩,认可生源省投档规则。

 

生源省投档成绩为专业统考成绩的,按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统考成绩相同时,按高考文化课总分、语文、外语、数学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生源省投档成绩为综合分的,按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综合分相同时,按高考文化课总分、语文、外语、数学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十四、合肥大学

 

艺术与科技、动画、环境设计、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

 

录取原则:我校所有美术类专业课成绩使用生源省份美术类专业课省统考成绩。认可生源省份投档规则。各省按文件规定的美术类投档规则和投档比例将考生投档后,学校对进档考生实行“综合分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生源省份投档的综合分从高到低依次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当考生综合分相同时,按专业成绩排序,专业成绩仍相同时按文化总分(不含政策加分)排序,若仍然相同,则按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依次排序录取;如无法满足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在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中进行调剂,调剂原则与以上录取原则相同,直至录满,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作退档处理。若有省份未折算综合分或需学校确定综合分折算办法,则按如下公式计算综合分, 综合分=高考文化分×50%+专业分×2.5×50%。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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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南昌大学

2.华东交通大学

3.东华理工大学

4.南昌航空大学

5.江西理工大学

6.景德镇陶瓷大学

7.江西农业大学

8.江西师范大学

9.上饶师范学院

10.宜春学院

11.赣南师范大学

12.井冈山大学

13.江西财经大学

14.江西科技师范大学

 

一、南昌大学

 

环境设计、绘画、舞蹈学、音乐学、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

 

我校艺术类专业成绩使用生源地相应类别的艺术统考(联考)成绩,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考(联考)成绩均须达到当地省份划定的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音乐学(声乐)仅招收声乐方向(声乐为主项)的考生;音乐学(各器乐方向)仅招收器乐方向(器乐为主项)且与相应器乐种类一致的考生,各省招收的具体器乐种类以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艺术类专业按照所在省级招办规定的投档排序原则择优录取。如无投档排序原则,按照所在省级招办规定的综合成绩排序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排序择优录取,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均相同时,按照所在省级招办规定的文化成绩排序原则排序择优录取。

 

二、华东交通大学

 

数字媒体艺术、环境设计、音乐学、舞蹈表演

 

艺术类专业均认可统考成绩,具体录取办法按当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执行:

 

1.我校艺术类专业成绩使用生源地相应类别的省级统考成绩,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均须达到当地省份划定的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2.只招艺术历史组考生,艺术综合编制的省份除外。

 

3.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按照当地省级招生部门确定的投档规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4.对于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按照进档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后结合专业志愿择优录取。

 

综合成绩=专业省统考成绩×50%+高考文化成绩×50%。

 

录取时如遇同分情况,则依次比较考生的专业统考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含认可加分)、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三、东华理工大学

 

设计学类(环境设计、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音乐学、舞蹈学

 

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按照所在省级招办规定的投档排序原则择优录取。如无投档排序原则,按照综合成绩排序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照文化投档成绩排序择优录取。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50%+专业成绩/专业总分×文化总分×50%。

 

四、南昌航空大学

 

动画、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音乐学、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

 

美术类、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音乐学专业按照所在省级招办规定的投档排序原则择优录取。如无投档排序原则,按照综合成绩排序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照文化投档成绩排序择优录取。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50%+专业成绩/专业总分*文化总分*50%。

 

其中,音乐学专业器乐方向招收器种包括钢琴、手风琴、古筝、二胡、琵琶、中阮、萨克斯、圆号、小提琴、长笛、架子鼓、电吉他。

 

五、江西理工大学

 

数字媒体艺术、产品设计环境设计、建筑学

 

艺术类专业录取:艺术类(美术与设计类)相关专业考生,专业成绩认可生源地所在省统(联)考成绩,专业和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划定的本科合格线即可报考我校。投档排序原则按照生源地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若生源地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未作相关规定,对进档考生则按综合分[综合分=专业成绩*40%+文化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艺术类专业只按考生志愿录取,不列入专业调剂范围。中外合作办学、国家专项、地方专项、苏区专项、软件工程和创新试验班等专业只在本类别专业范围内调剂。

 

六、景德镇陶瓷大学

 

雕塑、陶瓷艺术设计(陶艺、陶瓷装饰、陶瓷艺术与工程实验班、陶瓷综合材料与艺术)、陶瓷艺术设计(日用陶瓷、产业陶瓷)、绘画、中国画、产品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动画、公共艺术、数字媒体艺术、美术学、工艺美术、书法学、实验艺术、艺术设计学、艺术与科技、包装设计

 

(一)省统考专业

 

1、政治思想、体检符合标准,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选考科目不限,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文理兼招。

 

2、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本科艺术类专业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省级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统考合格,按照所在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统一投档规则择优录取。各省(区、市)级招生考试机构录取时如有特殊要求,将按要求执行。

 

(二)校考专业

 

1、政治思想、体检符合标准,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选考科目不限,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文理兼招。

 

2、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美术与设计学类省级统考成绩合格且达到学校划定的成绩要求基础上,依据考生志愿、按校考专业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

 

3、按上述要求录取后,在考生所报招考专业录取名额未满的情况下,校考专业成绩位于合格生源的前10%(小数向下取整)且文化课成绩不低于生源所在省份2024年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85%(小数向上取整)的考生,按专业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破格录取。

 

如遇校考专业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高考文化相对成绩(高考文化成绩÷所在省份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控制分数线,以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语文数学外语总分、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破格录取名单通过本校招生报名系统在该招考专业合格生源范围内公布。破格录取名单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须以书面形式向我校招生办公室实名提出,经查实有弄虚作假或作弊等行为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不再递补录取。

 

七、江西农业大学

 

数字媒体艺术、音乐学、环境设计、音乐学

 

省外艺术类在各省教育考试院(招办)按相关政策投档到我校的考生中,按照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江西省艺术类考生在达到江西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本科专业控制线和江西省艺术类本科文化控制线的基础上,依据相关政策投档到我校后,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考生文化总成绩、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如仍相同则同时录取。

 

八、江西师范大学

 

美术学、绘画、动画、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环境设计(室内设计方向)、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戏剧影视方向)、广播电视编导

 

1、艺术类专业面向江西省以外省份招生录取原则

 

我校艺术类专业在江西省以外招生省份的专业成绩使用生源地相应类别的艺术统考(联考)成绩,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考(联考)成绩均须达到当地省份划定的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1)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戏剧影视方向)专业:在符合国家普通高考政策的情况下,体检合格,专业统考(联考)和高考文化成绩均达到生源地所在省份划定的录取分数线,对投档到我校的考生,按照所在省级招办规定的投档排序原则择优录取。如无投档排序原则,按考生统考(联考)专业成绩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录取;专业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以高考文化总成绩、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为序依次比较,高者优先。

 

(2)美术学、绘画、动画、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环境设计(室内设计方向)专业:在符合国家普通高考政策的情况下,体检合格,专业统考(联考)和高考文化成绩均达到生源地所在省份划定的录取分数线,对投档到我校的考生,按照所在省级招办规定的投档排序原则择优录取。如无投档排序原则,对投档到我校的考生,按考生综合分(综合分=高考文化总成绩/高考总分×100×50%+统考(联考)专业成绩/统考(联考)专业总分×100×50%)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录取,综合分相同情况下,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在专业成绩和高考文化总成绩均相同的情况下,以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为序依次比较,高者优先。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建议高考英语单科成绩分数不低于60分(含60分)的考生填报。

 

(3)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在符合国家普通高考政策的情况下,体检合格,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地所在省份划定的录取分数线,对投档到我校的考生,按照所在省级招办规定的投档排序原则择优录取。如无投档排序原则,对投档到我校的考生,按高考文化总成绩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录取,高考文化总成绩相同情况下,以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为序依次比较,高者优先。

 

2、艺术类专业面向江西省内招生录取原则

 

江西省内艺术类专业按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的批次安排和相关规定录取,其中音乐表演类(器乐)、音乐表演类(声乐)专业,仅招收省统考乐器种类、声乐唱法等符合要求的考生(2024年有关专业录取要求另行公布)。

 

九、上饶师范学院

 

美术学、环境设计、书法学、音乐学、舞蹈学、舞蹈表演、广播电视编导

 

学校认可生源所在省(区、市)相关专业统考(联考)专业成绩。音乐学、舞蹈学、美术学、环境设计、书法学、舞蹈表演等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所在省(区、市)艺术类别省级统考(联考),在文化成绩、专业统考(联考)成绩分别不低于该省定艺术类专业本科文化成绩控制线、专业统考(联考)成绩本科控制线(合格线)的基础上分别执行以下录取规则:

 

(1)采用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省份,对投档我校的考生,执行各省(区、市)艺术类投档规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择优录取。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在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相同的情况下,文化成绩排位在前者优先;若无文化成绩排位,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的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录取。

 

(2)采用梯度志愿投档模式的省份,对投档我校的考生,按综合分(综合分=高考文化成绩×0.5+专业成绩÷专业满分×高考文化满分×0.5)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在综合分相同的情况下,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在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相同的情况下,文化成绩排位在前者优先;若无文化成绩排位,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的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录取。

 

(3)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录取参照普通(文史、理工)类、综合改革专业录取原则执行。

 

十、宜春学院

 

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音乐学、舞蹈学、舞蹈表演(国际标准舞方向)  书法学

 

艺术类专业省统考(联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均须达到当地省(区、市)规定的相应批次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对投档到我校的考生按以下原则录取(具体投档原则按照相应省份文件精神执行):

 

(1)播音与主持艺术、音乐学、舞蹈学、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舞蹈表演(国际标准舞方向)专业均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情况下,文化优先;

 

(2)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3个专业为一个专业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综合成绩=(专业成绩/专业总分)✕100+(文化成绩/文化总分)✕40%;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下,专业优先;

 

(3)书法学专业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文化成绩相同情况下,专业优先。

 

艺术类专业生源不足时,按照各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的政策和要求进行志愿征集;征集结束后仍未录满且无合格生源时,将缺额计划调至普通类专业依次录取。

 

十一、赣南师范大学

 

美术学、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音乐学、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舞蹈学、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

 

(1)音乐学、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舞蹈学、美术学、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等专业:在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投档成绩实行“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录取。若投档成绩相同,依次按考生文化总成绩、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根据专业计划情况进行调剂;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2)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参照普通(文史、理工)类专业录取规则执行。

 

(3)若生源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机构有特殊要求的,按其文件规定执行。

 

十二、井冈山大学

 

美术学(师范)、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音乐学(师范)、舞蹈表演

 

1.艺术类专业的录取,学校执行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专业的投档规则,实行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照考生所在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政策录取;若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无明确规定,依次按文化总成绩、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排序录取。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参照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执行。

 

十三、江西财经大学

 

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数字媒体艺术(VR艺术设计)、音乐学、舞蹈表演

 

艺术类专业录取方式: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按相关政策投档到我校的考生中,按照考生艺术专业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一)艺术专业成绩全部使用各省级艺术专业统考成绩。

 

(二)音乐学招收声乐、器乐方向,其中器乐方向仅进行钢琴、古筝、萨克斯和小号四种乐器的培养。

 

艺术类考生专业分相同,按高考文化成绩排序;如仍相同,则排序顺序依次为语文、外语、数学。

 

十四、江西科技师范大学

 

美术学、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工艺美术、数字媒体艺术、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编导

 

认可生源省(区、市)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简称:专业统考)的省(区、市),按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排队,专业成绩相同的,以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为序依次比较。

 

湖南

 

· 本小节目录 ·

1.湘潭大学

2.吉首大学

3.湖南大学

4.中南大学

5.长沙理工大学

6.湖南农业大学

7.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8.湖南师范大学

9.湖南理工学院

10.湘南学院

11.衡阳师范学院

12.邵阳学院

13.怀化学院

14.湖南文理学院

15.湖南科技学院

16.湖南人文科技学院

17.湖南工商大学

18.南华大学

 

一、湘潭大学

 

视觉传达设计、艺术设计学、动画

 

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北京、上海、湖南、湖北、河南、河北、山东、广东)使用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其他要求遵照教育部及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招生文件有关规定执行,具体要求以《湘潭大学2024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为准。

 

我校艺术类招生专业录取规则如下:省级统考专业成绩及高考文化成绩均达省艺术类同科类本科专业最低控制分数线,进档后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以综合成绩作为录取依据:

 

1. 考生所在省(市)投档录取规则中已确定综合分(综合成绩)计算规则的,则按照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执行,按投档成绩(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仍相同则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2. 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录取规则未确定综合分(综合成绩)计算规则的,综合分(综合成绩)换算方式为:综合分=文化课成绩×50%+专业成绩×[文化成绩总分(满分)÷专业成绩总分(满分)]×50%。按综合分(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录取,综合分相同时,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仍相同则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二、吉首大学

 

美术学(师范)、数字媒体艺术、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音乐学、舞蹈学、舞蹈表演、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以生源省份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为依据,有明确投档规则的省(区、市),按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没有明确投档规则的省(区、市),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文化成绩×30%+专业成绩×70%),综合成绩同分情况下,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专业成绩相同则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三、湖南大学

 

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

 

报考学校艺术类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的考生应同时满足:专业统考成绩须达到考生所在省份统考成绩合格线;高考文化成绩(只含全国性高考加分)须达到生源省份同科类普通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为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

 

学校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的综合成绩进行平行志愿择优录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以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四、中南大学

 

艺术与科技、音乐表演、舞蹈表演

 

省级统考成绩合格,高考成绩达到生源省划定的相应批次本科院校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办法执行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制定的有关规定。

 

五、长沙理工大学

 

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工艺美术、数字媒体艺术、艺术管理、影视摄影与制作

 

学校艺术类等特殊类型招生项目,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及学校制定的招生简章执行。

 

1.考生文化和专业成绩需达到所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30%+专业统考成绩×70%,最终结果保留1位小数。

 

2.若生源招考主管部门明确规定相关批次投档考生不适用优惠分的情况下,则考生优惠分不纳入相关分数计算。

 

3.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4.若考生所在省份对于录取原则有相关规定,则按照考生所在省份相关规定执行。

 

5.体检限录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六、湖南农业大学

 

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舞蹈表演

 

凡报考学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需参加生源省艺术类专业联考及高考;在文化成绩和艺术专业成绩均达到生源省所在批次录取分数线的基础上,进档考生,按艺术类投档成绩择优录取。

 

七、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音乐表演(声乐)、音乐表演(器乐)、舞蹈学

 

音乐表演(器乐)专业限招统考主专业乐器种类为:琵琶、二胡、中阮、扬琴、唢呐、小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钢琴、古筝(只招河北考生)、萨克斯(只招湖南、河北考生)、竹笛(只招湖南、甘肃考生);音乐表演(声乐)专业在甘肃省限招美声唱法、民族唱法;舞蹈学专业在甘肃省限招现代舞、中国舞。

 

艺术类专业:文化和专业统考成绩达到生源省份相应控制分数线,按生源省份的投档综合分成绩(投档成绩)排序确定录取专业。若生源省份未明确投档综合分成绩(投档成绩)计算规则的,美术类按综合分成绩(即:文化成绩(含政策加分)*30%+专业统考成绩*70%)排序录取,音乐和舞蹈类按专业统考成绩排序录取。同等条件下,依次比较专业志愿顺序和文化成绩(含政策加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

 

八、湖南师范大学

 

美术学、绘画、艺术设计学、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艺术设计学(中外合作办学)、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

 

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专业除外)的考生须参加所在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对应专业的统考。

 

对于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考生的录取原则,依据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和《湖南师范大学2024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执行。

 

九、湖南理工学院

 

美术学(师范)、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音乐学、音乐教育、舞蹈学

 

学校艺术类专业含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音乐学、音乐教育、舞蹈学。学校认可各省(区、市)专业统(联)考成绩,艺术类专业按各省(区、市)录取批次规则投档,依据考生文化和专业统考的综合成绩排序,由高往低依次录取(综合成绩=文化*30%+专业统考成绩*70%)。

 

艺术类专业仅招收文科类考生,新高考改革省市仅招收首选历史科目考生。艺术类不区分文、理科的省份除外。

 

十、湘南学院

 

美术学(师范)、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音乐学(师范)、舞蹈学、播音与主持艺术

 

学校艺术类专业录取批次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分省分专业列计划。其中,在湖南省艺术类录取批次由本科批调整为本科提前批,招生计划不区分首选科目(历史、物理)。

 

学校认可各省(区、市)艺术专业统考成绩,音乐学专业使用音乐类音乐教育方向(声乐主项或器乐主项)统考成绩;舞蹈学专业使用舞蹈类统考成绩;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专业使用美术与设计类统考成绩;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使用播音与主持类统考成绩。

 

对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分别达到各省(区、市)对应批次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分专业组按投档成绩结合专业志愿择优录取。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明确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规则的,学校按照相应规则录取;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未明确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规则的,学校参照湖南省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规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其中音乐类、美术与设计类、舞蹈类专业的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30% +专业统考成绩×70%,最终结果保留一位小数;播音与主持类的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专业统考成绩。

 

十一、衡阳师范学院

 

美术学(师范)、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音乐学(师范)、舞蹈学(师范)

 

艺术类录取规则:使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统考成绩,在投档生源范围内,文化和专业成绩分别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应批次规定的分数线后,按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从高到低分科类(专业组)录取。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明确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规则的,学校按照相应规则录取;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未明确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规则的,学校参照湖南省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规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30%+专业统考成绩×70%)。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将考生调剂录取到该科类(专业组)其他缺档专业,否则作退档处理。投档分数相同时,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同分排序如与当年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文件规定不一致的,按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执行。

 

十二、邵阳学院

 

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音乐学、舞蹈学、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艺术类专业与省级统考科类对应关系等按生源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执行。对进档考生按生源省投档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如果某省投档未计算综合分,美术类、音乐类、舞蹈类的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x30%+专业统考成绩x70%。总分相同时,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与当年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文件规定不一致的,按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执行。

 

十三、怀化学院

 

美术学(师范)、美术学(非师范)、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音乐学(师范)、音乐学(非师范)、舞蹈学

 

学校认可各省(区、市)艺术类联考或统考成绩,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须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相应艺术类专业所在批次的录取控制分数线。

 

(一)考生所在省(区、市)明确了投档规则的,学校认可该省(区、市)各艺术类专业对应的投档规则,按进档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二)考生所在省(区、市)未明确投档规则的,学校依据具体省(区、市)情况确定艺术类专业投档规则进行投档,按进档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如考生所在省份没有投档成绩计算方法,学校依据考生综合成绩投档录取,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综合成绩=(专业统考成绩÷考生所在省份对应专业统考总分×600)×60%+文化成绩×40%。

 

(三)进档考生若出现投档成绩(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生源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考生同分排序规则录取;对于没有明确同分排序规则的省(区、市),考生投档分数(综合成绩)相同时,按艺术类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仍相同则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十四、湖南文理学院

 

美术学(师范)、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音乐学(师范)、舞蹈编导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高考文化成绩、专业统考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划定的艺术类相应层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投档比例、投档方式、艺术类专业与省级统考科类对应关系等按生源地省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1.进档考生若投档成绩为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的综合分,则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进档考生若投档成绩未计算综合分的,综合分计算公式为:综合分=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30%+专业统考成绩×70%,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在综合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的考生,专业成绩也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按高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十五、湖南科技学院

 

美术学、产品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摄影、音乐学、舞蹈学、广播电视编导

 

我校艺术类专业录取所需专业成绩采用生源省份相应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成绩。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考生的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均须达到所在省(市、区)相应艺术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专业均采用美术类省级统考成绩。如生源省份举办了摄影专业省级统考的,摄影专业采用所规定的省级统考成绩,如没有举办摄影专业省级统考的,则采用美术类省级统考成绩。

 

音乐学专业采用音乐类省级统考成绩。舞蹈学采用舞蹈类省级统考成绩。如生源省份举办了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省级统(联)考的,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采用所规定的省级统(联)考成绩,如没有举办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省级统(联)考的,则采用音乐学、舞蹈学省级统考成绩。湖南省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采用舞蹈学省级统考成绩。

 

艺术类专业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规则录取。湖南省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含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的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30%+专业统考成绩×70%,最终结果保留1位小数。

 

其他省份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摄影等五个专业,按专业成绩加文化成绩的综合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音乐学、舞蹈学专业按专业统考成绩×60%+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40%得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按专业统考(联考)成绩×70%+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30%得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综合成绩相同时,按各省(市、区)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录取。如生源省份无明确的同分排序规则,则依次按专业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报考音乐学专业,建议男生身高一般在165cm(含165cm)以上,女生身高一般在158cm(含158cm)以上;报考舞蹈学专业,建议男生身高一般在168cm(含168cm)以上,女生身高一般在160cm(含160cm)以上;报考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 建议男生身高一般在175cm(含175cm)至185cm(含185cm)之间,女生身高一般在163cm(含163cm)至175cm(含175cm)之间,同时需满足《湖南科技学院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体检要求》。请达不到条件的考生慎重报考以上专业,避免后续就业困难。

 

十六、湖南人文科技学院

 

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书法学、音乐学、舞蹈学、舞蹈编导、舞蹈表演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考生专业统考(或联考)、高考文化成绩必须都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划定的同批次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管理部门明确规定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成绩排序规则的,学校按照相应规则择优进行招生录取;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管理部门未明确规定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成绩排序规则的,学校艺术类专业平行志愿的统一投档排序规则为:按照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和专业统考成绩分招生专业类别分别计算综合成绩,并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其中音乐类、舞蹈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等类别的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30% +专业统考成绩 ×70% ,最终结果保留1位小数。

十七、湖南工商大学

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视觉传达设计(AI与创意设计院士卓越班)、音乐表演

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含中外合作办学)的考生,需参加生源地相应艺术类专业联考及高考。我校按照各省(区、市)规定的投档规则进行调档。进档考生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专业成绩×70% +文化成绩×30%),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生源所在省有特别要求的按该省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原则执行。

十八、南华大学

设计学类(涵盖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

报考学校设计学类考生,须省统考成绩合格,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划定的相应批次本科院校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投档录取规则中已确定综合分(综合成绩)计算规则,按照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规定执行,按投档成绩(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未确定综合分(综合成绩)计算规则,按省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含优惠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录取,同等条件情况下,依次优先录取省统考成绩高者、高考文化成绩高者、外语成绩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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