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在高考文化成绩和术科统考成绩双上线的基础上,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
(1)面向广东省的艺术类(含美术类、音乐类、舞蹈类、书法类)专业的录取,优先录取投档总分排位在前的考生,再录取投档总分排位在后的考生。考生投档总分排位相同时,按照考生术科排位择优录取。
(2)面向广东省以外的其他省(区、市)艺术类(含美术类、音乐类、舞蹈类、书法类)专业的录取,按“专业分数优先”原则,即优先录取投档术科成绩高的考生,在术科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文化成绩高的考生。
想要让孩子同样的分数上更好的大学可以选择我们的《艺考生志愿填报智能系统》 升学规划/测算概率/规避风险/专家解读模拟志愿智能填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