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大学2018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对于执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的省份,所有艺术类专业考生录取原则为:在省招办投出的档案中,按照生源省招生办投档排位由高到低遵循志愿录取,当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相关科目成绩较高者;
对于执行顺序志愿投档方式的省份,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音乐学、舞蹈编导专业的录取原则为:在省招办投出的档案中按照综合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综合分计算方式为文化分(折算为百分制)占30%,术科分(折算为百分制)占70%,合成综合总分(综合成绩=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0+文化成绩÷文化满分×30)。综合分相同的考生,按文化分总分、语文、数学、英语的顺序,分数优先择优录取;
对于执行顺序志愿投档方式的省份,美术类专业的录取原则为:在省招办投出的档案中按照综合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综合分计算方式为文化分(折算为百分制)占40%,术科分(折算为百分制)占60%,合成综合总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专业成绩÷专业满分×60+文化成绩÷文化满分×40),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综合分相同的考生,按文化分总分、语文、数学、英语的顺序,分数优先择优录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