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服装学院2018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艺术类专业文理兼收。我校艺术类专业单独组织校考省份,校考艺术成绩合格,文化成绩上线,按校考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择优录取;对未组织校考的省份,则使用生源所在省相关专业统考成绩,对进档考生按统考成绩排序录取,如遇统考成绩完全相同时,依次按文化总分、语文、综合、外语成绩确定先后顺序;如生源所在地考试院已规定相应的录取原则,则执行考试院规定。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我校尽量满足考生第一专业要求。
中 国 艺 考 网 Y K 2 1 1 . C O M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法律声明 | 内容合作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网站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