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中医药大学2018年音乐类专业录取规则
1、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体检合格。
2、当地省份专业统考成绩要求根据生源所在省份的录取政策执行。
3、考生需参加2018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分省招生计划在专业成绩公布后、考生填报高考志愿前予以公布。考生专业成绩由各省分别排名。
4、录取原则:黑龙江省、河南省、浙江省、江苏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录取原则为专业成绩合格且达到当地省份规定的艺术类普通本科批次(或相应批次)文化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按校考专业成绩分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招生计划最后一名录取时,如出现专业分数相同,则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福建省、广东省按艺术类统考成绩排序,文化成绩按招生省份省控线即可,考生须取得所在省份的音乐专业统考合格证。
5、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含身份、专业、体检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规定取消学籍注册。情节严重的,学校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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