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美术学院2019年招收台湾地区高中毕业生简章
西安美术学院建校于1949年,是我国创建最早的八所美院之一。学院拥有美术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艺术学理论、美术学、设计艺术学三个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是陕西省重点建设的“有特色、高水平”大学之一,被陕西省列为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在中国高等美术教育体系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在教育部质量工程建设中,学院共取得300余项国家级和省部级殊荣:学院获得3项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学院拥有2位国家级教学名师,15位省级教学名师,4位国家级三五人才。先后承担了77项国家级、教育部等研究课题,编写 “十五”、“十一五”、“十二五”规划教材12部,国家级、省级优秀教材16部;获得国家社科基金3项,国家艺术基金39项;获国家级奖186人次。学院现有22个本科专业,16个教学系(部),13个研究机构。学院面向全国招生,艺术类文、理兼收,欢迎广大热爱美术事业的考生报考。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的通知》(教港澳台厅函〔2019〕6号)等文件精神,我校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以下简称学测)成绩招收符合相关条件的台湾高中毕业生。
一、报考条件
1.具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参加当年学测的台湾高中毕业生。
2.参加当年度台湾地区“学测”考试,语文学测成绩达到均标级以上,数学、英文、社会成绩不低于后标级的台湾高中毕业生。
3.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台湾考生须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加试。专业加试科目见《西安美术学院2019年台湾地区本科招生专业目录》(附件1)。
二、招生计划和专业选择
2019年计划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10人。申请者可以在我校公布的《西安美术学院2019年台湾地区本科招生专业目录》(附件1)中选择2个专业作为志愿。
三、申请办法
申请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1)《西安美术学院2019年招收台湾地区高中毕业生申请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申请表》)
(2)台湾居民居住证复印件或《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即“台胞证”)复印件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学测成绩通知单复印件;
(4)其他能够体现申请者能力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5)个人陈述(可包含个人兴趣爱好、大学学习生活设想、未来职业理想、选择西安美术学院理由等,800字以内,须由本人签名)。
第1-4项材料须由申请人所在中学盖章,所有材料请于2019年5月20日前(以所在地邮局发件日邮戳为准)寄至西安美术学院招生处,信封正面请注明“2019年台湾高中毕业生申请材料”。同时,请将《申请表》以附件形式发送至西安美术学院招生处的电子邮箱:xafazhaosheng@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2019年台湾高中毕业生申请表”。所有申请材料寄出恕不退还。
四、选拔方式
1.资格审查:学校在汇总考生的纸质申请材料后报教育部考试中心核实确认,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审核通过者进入专业加试环节,初审结果另行通知。
2.专业加试时间:2019年6月上旬,专业加试地点设在西安美术学院。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布。
我校不收取任何申请、专业加试费用。考生参加我校考试的交通、食宿等费用由申请者自理。
3.申请人需交验台湾居民居住证原件或《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原件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学测成绩通知单原件。
4.录取:专业加试成绩达到我校划定分数线,我校按专业加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各专业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专业志愿未被录取,我校将根据各专业录取情况及考生志愿按专业加试成绩录取。
最终录取人数将视生源情况确定。合格的学生由学校招生办公室将学生信息报送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办公室。由该办公室统一办理所有台湾学生入学录取手续,并将所有录取名单报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在网上实施电子注册。
五、所需费用及奖学金
1.学费
详见《西安美术学院2019年台湾地区本科招生专业目录》(附件1)。
2.住宿费
与内地学生统一安排住宿,学院根据专业和实际情况统一安排住宿,收费标准以入学须知为准。
3.代办费
根据教学和军训等项工作的需要和不同专业、不同类型,按实际发生额一次性收取。
4.奖学金
入学后可申请参评校内各项奖学金。
六、监督机制
1.为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开和公正,台湾地区高中毕业生招生工作接受学校招生监督小组的全过程监督,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电话:+86-029-88232891。
2.台湾地区高中毕业生招生专业加试过程全程录像。
七、其他要求
1.新生持加盖学校公章的《录取通知书》报到,入学报到时间及相关要求以《新生报到须知》上的规定为准。
2.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条款,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我校将对学生的入学资格及专业水平进行全面复查, 如发现有舞弊行为,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3.眼睛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不得报考。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等有关规定执行。新生入学后,若发现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
4.本简章由西安美术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若中国教育部 2019年出台新的规定,以新规定为准。
八、联系方式
西安美术学院招生处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含光路南段100号
邮政编码:710065
咨询电话:+86-029-88247882、88222342、88221716(传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