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美术学院建校于1949年,是我国创建最早的八大美院之一,现拥有艺术学、设计学两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以及美术与书法博士及硕士、设计硕士两个专业学位授权点,是陕西省重点建设的“有特色、高水平”大学之一,被陕西省列为国家“双一流”培育高校。
一、招生计划
(点击图片查看大图)
具体录取批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及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布为准。
二、报考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我校专业学习的要求;
(4)具体省统考科类及子科类对应要求详见上表。
2.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考)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考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其中,未成年人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三、报考要求、录取原则
1.西安美术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受陕西省招考部门统一领导,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组织下开展我校招生录取工作。
2.我校面向全国招生,文理兼招,不限男女生比例,安排在相应录取批次录取。最终录取批次、招生计划、投档规则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及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布为准。
3.按照教育部规定,我校校考专业不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我校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中,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相关考生的全国性加分项目和分值,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加分不得超过20分。
4.各专业录取原则
(1)校考类专业
中国画、绘画(包括油画、版画、水彩、综绘四个招考方向)、实验艺术、摄影、雕塑,不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报考考生须美术与设计类省级统考成绩达到本科合格线、我校专业课校考成绩合格、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不区分文理科(历史、物理类),按照专业课校考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课校考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素描、色彩、速写单科成绩,仍相同的,比较高考文化相对成绩(高考文化相对成绩=高考文化成绩÷所在省份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保留3位小数),高考文化相对成绩仍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计划额满为止。按照“校考总成绩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
若考生志愿填报专业均已录满,服从专业调剂者,由学校调剂到其他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则作退档处理。
(2)省级统考类专业
①文物保护与修复、工艺美术、公共艺术、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艺术与科技、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影视摄影与制作、动画、数字媒体艺术、美术教育,编制并执行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报考考生须美术与设计类省级统考成绩达到本科合格线,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艺术类专业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依据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具体投档成绩计算办法、投档录取规则等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执行。若考生志愿填报专业均已录满,服从专业调剂者,由学校调剂到其他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则作退档处理。
②书法学,编制并执行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报考考生须书法类省级统考成绩达到本科合格线,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艺术类专业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依据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具体投档成绩计算办法、投档录取规则等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执行。
③表演,编制并执行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报考考生须表(导)演类服装表演方向省级统考成绩达到本科合格线,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艺术类专业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依据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具体投档成绩计算办法、投档录取规则等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执行。
④音乐学(艺术美育),编制并执行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报考考生须音乐类音乐教育方向省级统考成绩达到本科合格线,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艺术类专业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依据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具体投档成绩计算办法、投档录取规则等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执行。
省级统考类专业录取阶段,投档成绩相同时,按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投档位次排序。未提供投档位次排序的,比较高考文化相对成绩(高考文化相对成绩=高考文化成绩÷所在省份本科艺术类专业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保留3位小数),高考文化相对成绩仍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如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对艺术类专业投档录取原则有特殊规定的,按照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并结合我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3)理论类专业
艺术史论、艺术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艺术设计学、美术学,编制并执行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本科批次录取,无艺术类省级统考要求,报考考生须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依据高考文化课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对于进档考生,我校按照分数优先原则确定录取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若考生志愿填报专业均已录满,服从专业调剂者,由学校调剂到其他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则作退档处理。在投档成绩相同时,按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投档位次排序。未提供投档位次排序的,比较高考文化相对成绩(高考文化相对成绩=高考文化成绩÷所在省份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保留3位小数),高考文化相对成绩仍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如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对投档录取原则有特殊规定的,按照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并结合我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5.外语语种不限。学校在本科教学中,仅使用英语、日语教学,请非英语、日语语种的考生慎重报考。
四、专业课校考事宜
2024年我校中国画、绘画(包括油画、版画、水彩、综绘四个招考方向)、实验艺术、摄影、雕塑五个专业组织专业课校考。考生须美术与设计类统考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合格线方可预报名我院专业课校考,否则预报名无效;专业课校考预报名结束后,我校将依据预报名情况,使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考成绩进行初选,初选合格考生方可参加我校专业课校考现场考试。专业课校考的报名、初选、考试、合格证发放等具体事宜详见我校招生信息网发布的公告,请有意愿参加我校专业课校考的考生密切关注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s://zhshch.xafa.edu.cn/)—本科生招生—最新动态。
五、志愿填报
高考志愿填报阶段,考生须在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考志愿填报系统填报我校及专业志愿。
六、台测招生
台湾地区2024年高中毕业生可依据当年学测成绩报考我校,详见《西安美术学院2024年依据台湾地区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简章》。
七、第二学士学位招生
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相关要求详见《西安美术学院2024年本科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八、入学须知
1.新生凭“录取通知书”,按时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2.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籍。
3.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生源地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
4.收费标准
我校根据国家规定,执行陕西省发改委、陕西省教育厅、财政厅有关文件规定的当年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九、其他事项
1.我校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另招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简章另发,欢迎报考。
2.我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所有信息以我校官方渠道发布为准。
电话:029-88222342、88247882
3.本简章解释权归西安美术学院招生处。
校考考试大纲
2024年,西安美术学院中国画、绘画(油画、版画、水彩、综绘四个方向)、雕塑、摄影、实验艺术专业在省级统考合格基础上组织专业课校考。现将校考考试大纲公告如下:
一、考试科目一:速写(满分:100分)
1.考查范围:写生(人物)
2.考试时间:1小时
3.考查目标和要求:
考查考生对人物形象、动态、比例、结构的观察、理解和把握能力,对人物造型特征的表现能力以及速写技法的运用能力。要求构图合理,画面完整,人物造型生动;人物比例结构准确,绘画表现力强,具有一定的概括能力。
4.工具材料:
(1)八开试卷纸(考点提供),考生不得自带其他纸张;
(2)黑色铅笔、炭笔自选(考生自备);
(3)考生自备干净画板、画架(长、宽均不得大于80厘米)及相关绘画用具。
二、考试科目二:素描(满分:100分)
1.考查范围:写生(人物半身带手)
2.考试时间:3小时
3.考查目标和要求:
考查考生对所描绘对象的整体造型、比例、透视、结构、空间等方面的观察、认识和表现能力。要求构图合理,造型准确,画面完整,主次关系和黑、白、灰关系处理得当;比例及形体结构、透视关系准确,具有一定的塑造能力和表现能力。
4.工具材料:
(1)四开试卷纸(考点提供),考生不得自带其他纸张;
(2)黑色铅笔、炭笔自选(考生自备);
(3)考生自备干净画板、画架(长、宽均不得大于80厘米)及相关绘画用具。
三、考试科目三:色彩(满分:100分)
1.考查范围:写生(静物)
2.考试时间:3小时
3.考查目标和要求:
考查考生对色彩基本规律的认识和把握,对色调、色彩关系的正确认识以及将色彩知识加以运用及表现的能力。要求构图合理,造型准确,画面完整,色调明确,色彩关系得当;能较好地掌握色彩的冷暖及互补规律,能用色彩塑造形体并有较强的刻画能力和表现能力。
4.工具材料:
(1)六开试卷纸(考点提供),考生不得自带其他纸张;
(2)水彩、水粉、丙烯颜料自选(考生自备);
(3)考生自备干净画板、画架(长、宽均不得大于80厘米)及相关绘画用具,禁止使用色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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