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师范大学 2016 年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招生简章一、基本条件 1.符合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相关规定。 2.符合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制定的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报考及录取要求。二、招生专业、计划广播电视编导 50 人注:具体招生省份以及分省招生计划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公布的为准。三、考试方式专业课考试参加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组织的专业课统(联)考,文化课考试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四、录取原则文化课分数达到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划定的本科第二批次控制分数线,专业课统(联)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划定的本科合格线,按照文化课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者,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五、监督机制 1.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2.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进行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29-85310302。六、咨询方式咨询电话:029—85310330 传真号码:029—85310188 E-mail:jwzb@snnu.edu.cn 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sb.snnu.edu.cn 本简章最终解释权归陕西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所有。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调整招生政策,以新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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