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2015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一、学校办学类型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设有研究生院。具有本科、硕士、博士及专业学位等授予权。
二、招生专业
环境设计专业。学制四年,毕业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该专业是西北地区唯一以环境艺术为特色,以植物形态设计和应用为特征,将生物学和生态学理论纳入设计元素和设计理念的跨学科综合性艺术类专业。其主干学科是艺术学,相关学科有风景园林、建筑学。环境设计专业涵盖环境景观、环境雕塑、风景区和住宅区规划、公共建筑和园林设计,办公、商业空间与家居空间设计等领域。培养具备景观园林、室内外装饰、城市规划与建设、产品包装、艺术设计等领域创新型复合人才。环境设计专业在我校相对应的硕士专业有艺术专业硕士、风景园林学、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学科师资力量雄厚、办学条件优越,并在广州,深圳、珠海、北京、上海、安徽等地建立起稳定的教学实习及就业基地。
三、招生计划
学校环境设计专业2015年计划招生90名,拟面向河北、山西、山东、江苏、安徽、河南、湖北、湖南、四川、陕西和甘肃等11个省份招生。各省具体招生计划数以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为准。
四、报考条件
1.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课统一考试和所在省艺术类专业统考。
2.考生文化课成绩须达到考生所在省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且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统考本科合格分数线,按照所在省份相关规定填报高考志愿。
备注:2015年我校不组织专业课校考,专业课成绩使用考生所在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
五、录取原则
1.陕西省考生录取时按照艺术类专业课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计划录取。
2.安徽省考生录取时按照安徽省省级招办艺术类本科专业使用省统考成绩的相关文件要求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计划录取。
3.其他9个省份考生录取时按照高考文化课总分、省统考专业课总分折算成百分制,再按折算后的文化课成绩×40%和统考专业课成绩×60%相加,按相加后的成绩分省排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计划录取。
六、收费标准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费标准执行陕西省物价局、教育厅、财政厅的规定。环境设计专业学费标准:9900元/生·学年(如有变化按相关文件执行)。
七、资格审查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如发现与教育部招生规定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即按《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处罚暂行规定》严肃查处。
八、艺术类考生录取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 。
九、监督机制
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组的领导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程序,择优录取。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029-87082862。
十、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陕西省杨凌示范区西农路22号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712100
招生网址:http://zhshw.nwsuaf.edu.cn/
电子邮箱:zhaoshb@nwsuaf.edu.cn
咨询电话:029-87091406 87091407
十一、本办法由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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