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理工大学2011年艺术类(音乐舞蹈类)招生简章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大学生素质教育,提高大学生文化艺术修养,活跃校园文化生活,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优化育人环境,我校2011年继续面向全国招收艺术类(音乐舞蹈类)考生。具体规定如下:
一、报名条件
符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思想素质好、成绩优良,在声乐、器乐、舞蹈方面有突出特长者。
二、招收项目
声乐:美声、民族;
乐器:长笛(兼短笛) 双簧管 单簧管 低音黑管 大管萨克斯 小号 圆号 长号 次中音号 大号 钢琴 打击乐 低音提琴 小提琴;
舞蹈:芭蕾、民舞。
三、报名方法
1、陕西省考生参加陕西省组织的省内院校联考,考试合格者便可报考我校。
2、省外考生报名方法详见《关于2011年外省考生报考我校艺术类(音乐舞蹈类)专业课考试的通知》。
四、录取
1、根据教育部规定,艺术类(音乐舞蹈类)考生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2、按照教育部规定,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符合我校录取条件的,省招生办向学校提供档案,由学校依照相关政策审查录取。
3、学校未委托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从事招生录取工作或提供录取中介服务。
4、录取专业:文化产业管理专业
5、录取方法:专业课合格,文化课达到生源省艺术类文化课合格线,英语成绩40分以上,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录取:
a、陕西考生录取原则:按照文化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
b、外省考生录取原则:按照综合分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综合分=文化课*0.4+专业课*0.6。
五、联系方式
地址:西安市金花南路5号 邮政编码:710048
电话:029-82312504 83240439(传真)
Email:zhaoban@xaut.edu.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