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艺考网
您当前位置:首页 > 2025年艺术类院校招生简章汇总 > 山东


青岛工学院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编辑整理:YK211 作者/来源: 录入时间:2021-06-11 点击数:

第一章 总则

  青岛工学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青岛工学院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青岛工学院招生工作贯彻执行“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第三条 青岛工学院招生工作接受上级主管部门领导,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新闻媒体、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青岛工学院 学校代码:13995

  第五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青岛胶州市福州南路236号。

  第六条 办学类型:民办普通本科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青岛工学院设立招生委员会。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研究制定学校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九条 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作为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日常工作。招生办公室挂靠招生就业处。

  第十条 青岛工学院党委、纪委和监事会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和指导。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一条 我校面向全国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本、专科生,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根据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生源、毕业生就业等情况,结合学校办学条件科学编制并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和社会公布。考生填报志愿时,以生源所在省份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正式公布的计划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各教育厅、招考院关于2021年招生工作的各种文件规定。

  第十三条 提档比例:依据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或高招办有关规定比例提档。

  第十四条 根据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一)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对实行高考改革的省份,按该省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

  (二)其他省份普通文理类专业录取原则

  1.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受投档,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后续)志愿考生。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后续志愿考生。

  2.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安排录取专业时,学校按照“专业志愿清”原则,优先考虑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在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学校志愿、专业志愿一致的情况下,按照数学、语文、外语的顺序,依次比对成绩,优先录取成绩高者;如成绩仍然相同,将综合考虑高中学业水平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因素。

  (三)春季高考录取原则

  春季高考招生专业按照专业类别根据考生的投档分数从高到低录取,若投档分相同,技能考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果技能考试成绩再相同,依次按专业知识、语文、数学、英语单科成绩排序,录取成绩高者。

  第十五条 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六条 学校严格执行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七条 学校根据经有关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核准备案、加盖录取专用章的录取新生名单签发录取通知书,直接寄送至被录取考生。录取结果将通过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规定的渠道、学校官方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及时公布。

  第十八条 外语语种要求:学校英语专业要求考生的统考外语语种为英语;日语、德语专业在同等情况下优先录取统考外语语种为本专业的考生;非外语类专业不限制统考外语语种。

  第十九条 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执行。对隐瞒既往病史或有其他舞弊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出给予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六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条 学校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学成本等情况确定收费标准。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采取入学测试、面试、核查电子档案、体检等形式对新生资格进行复查,对违反招生工作有关规定进入学校的新生进行处理。复查不合格的新生,按上级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三条 颁发证书:在修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获得相应的学分,达到要求的本、专科毕业生可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学历证书,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青岛工学院;对符合条件的本科学生授予青岛工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八章 其他事宜

  第二十四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校外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青岛工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予以追究。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青岛工学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通信地址: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福州南路236号青岛工学院招生就业处

  2.邮政编码:266300

  3.咨询电话:0532-82285001

  4.传真号码:0532-82285180

  5.电子邮箱:zhaosheng@qit.edu.cn

  6.官方网站:http://www.qit.edu.cn

《文艺常识》+《文常配套习题》,是主编位彦鲁根据多年的编导教育的研究,和多年在艺考一线培训的经验,为广大报考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数字媒体艺术、影视导演、影视制片、摄影、艺术管理、媒体创意的艺术类考生精心准备的参考用书 。

 

《文艺常识》文常书+配套习题 官方网站 
http://www.wenyichangshi.com


《文艺常识》前支持的购买方式有:

 

全国包邮:淘宝网购买 、拼多多购买 、微信购买

 

文艺常识配套习题4本:淘宝网购买


来顶一下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上一篇:临沂大学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含艺术类)
·下一篇:山东艺术学院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相关新闻
  • 2025版《艺考生文化课百日冲关》艺术生文化课百日冲刺学案专用辅导教材
  • 2025届艺考生文化课百日冲刺《艺术生文化课考前100天》 100天快速提分秘
  • 2025版《零起点考大学》艺考生文化课百日冲刺专用丛书 用历年真题大数据
  • 2025届中传文史哲题库,文史哲红宝书,文史哲初试真题试卷提分组合
  • 2025届即兴评述宝典最新热点话题经典评论播音主持艺考推荐用书 终结押题
  • 2025版《零起点考大学》艺考生文化课百日冲刺专用教材 一套用高考真题大









  • Y
    K
    2
    1
    1
    .
    C
    O
    M

    艺考头条

    · 山东水利职业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
    · 2024年山东师范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 青岛大学2024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 2024年山东财经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 曲阜师范大学2024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 2024年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招生章程
    · 2024年齐鲁工业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 山东大学2024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 山东科技大学2024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
    · 济南大学2024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已发
    · 山东艺术学院2024年本科校考专业招生简
    · 烟台大学2024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 山东大学威海分校2024年艺术类专业招生
    · 山东大学2024年艺术类本科招生简章
    · 2024年山东工艺美术学院艺术类留学项目
    · 青岛电影学院2024本科、专科招生简章出
    · 山东外事职业大学2024年空中乘务专业招
    · 山东理工大学2024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 济南大学2024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附往
    · 枣庄学院2024年空中乘务专业招生简章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法律声明 | 内容合作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网站建设 |


    艺考头条资讯公众号 中国艺考网(官网)公众号
    Copyright (C)2007-2025 Www.Yk211.Com Inc.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艺考网 - 版权所有
    中国艺考网 投稿邮箱:yk211_com@163.com
    冀公网安备 13058102000357号 冀ICP备18026974号-1
    技术支持:人商网络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