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介
南京林业大学是中央与地方共建的省属重点高校,于2017年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学校前身为中央大学森林系和金陵大学森林系,1952年合并组建南京林学院,1985年更名为南京林业大学。学校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探索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的有效途径,已经成为以林科为特色,以资源、生态和环境类学科为优势,理、工、农、文、管、经、法、艺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
学校是全国首批具有博士和硕士学位整体授予权的高校之一。现有8个博士后流动站、8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4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和18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或领域。现有工程学、动植学、农业科学、材料科学和化学5个ESI全球机构学科排名前1%,林业工程1个国家一流学科,林业工程、生态学2个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林木遗传育种、林产化学加工工程、木材科学与技术、森林保护学等4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国家重点学科数量位列江苏省属高校前列。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取得了两个“A+”(林业工程、林学)、一个“A-”(风景园林学)的好成绩,得A学科数位列全国林业高校和江苏省属高校第一。
学校拥有一支高素质的师资队伍,现有专任教师1456人,博士生导师181人,具有高级职称796人。有以中国工程院院士为代表的国家级人才20余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10余人;有江苏省“333工程”第一层次首席科学家4人,省级教学名师3人,江苏特聘教授25人,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6人。学校面向全国招生,现有本科专业78个,其中,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2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6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6个,省级品牌特色专业16个,江苏高校品牌专业4个。拥有本科、硕士、博士和外国留学生等各类全日制在校学生3万余人。
学校设南京校区和淮安校区。南京校区位于南京市主城区,龙蟠路159号。淮安校区位于淮安市高等教育园区,枚皋东路1号。
二、专业简介
学校艺术类学科办学历史悠久,师资力量雄厚,教学条件优良,拥有艺术学门类一级学科(设计学)硕士学位授予权。2020年学校按照“设计学类”专业大类招收本科学生(淮安校区仅面向江苏省内招生)。
“设计学类”专业大类涵盖环境设计、环境设计(室内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公共艺术、数字媒体艺术、产品设计6个艺术类招生专业及方向。学生按“设计学类”填报志愿,入学后先执行大类培养方案,一年后根据学生志愿、学业成绩及专业特长,再进行具体专业分流。淮安校区采用“2+2”培养模式:一、二年级学生在淮安校区学习,三、四年级学生在南京校区学习。
1.环境设计
本专业主要从事环境与建筑艺术的总体规划设计,环境空间的规划与设计,把握环境与城市、建筑等相关因素的紧密联系,注重自然环境与人文环境的有机结合,培养拥有创新思维和实践设计能力的当代环境艺术设计人才。
2.环境设计 (室内设计)
本专业在设计产业体系中,向上对接建筑设计,向下涵盖家具、照明及软装饰等设计领域。旨在通过对学生展开系统的设计理论教学和持续且深入的设计技能训练,培养能够基于各类具体使用需求而综合解决室内空间、功能、材料、工艺、照明及软装饰问题的复合型创新人才。
3.视觉传达设计
本专业立足于为文化创意产业、品牌企业、广告产业及拓展设计服务领域等输送具有策划、创意、设计和执行能力的应用型人才。培养学生熟练运用视觉传达设计语言和方法,具备视觉创意与表达、视觉文化与推广、品牌创意与策划、广告设计与制作、视觉形象设计等专业知识与应用能力。
4.公共艺术
本专业对各种公共艺术理论、实践知识进行研究和学习,涵盖公共艺术本体形态、艺术形式、创作形式、方法技巧及审美意识等综合内容。培养具有扎实审美鉴赏、艺术造型、创意创作、环境设计等综合素质能力的优秀人才。
5.数字媒体艺术
本专业立足于数字媒体产业与文化创意产业,为广播电视、影视传媒、动漫游戏、网络媒体、数字化艺术拓展设计服务等领域输送具有数字媒体艺术策划、创意、设计和制作能力的应用型人才。
注:分流至以上5个专业的学生在艺术设计学院培养。
6.产品设计
本专业培养的学生具备坚实的设计基础知识、先进的设计理念、敏锐的艺术感悟力、熟练的设计表现能力、严谨的逻辑分析力,具有产品设计基础理论知识与应用能力,能在企事业单位、专业设计部门、科研机构从事工业产品设计、家居产品设计、产品交互设计等相关设计工作的高级应用型设计人才。
注:分流至该专业的学生在家居与工业设计学院培养。
三、招生计划
学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学制4年,南京校区面向全国部分省份招生、淮安校区仅面向江苏省内招生,详情以生源省(区、市)考试院公布的招生计划数为准。
四、学费标准
学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学费按照江苏省物价局文件(苏价费[2014]136号)执行,收费标准为:6800元/人/年。
五、报考条件
1.符合2020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和生源省(区、市)艺术类招生考试的报名条件,具有一定的美术基础。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规定,色盲色弱考生不宜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
六、录取原则
1.我校只认可生源省(区、市)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考生须根据生源省(区、市)的相关规定参加该省艺术类专业统考并成绩合格。
2. 考生文化分和艺术专业分均达到生源省(区、市)划定的相应批次本科院校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如生源省(区、市)有固定投档规则,按照其固定投档规则录取;如生源省(区、市)无明确规定,按综合分[综合分=专业成绩(统考成绩)+文化成绩+加分(各省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排序成绩相同情况下,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仍相同,再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七、联系方式
南京林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4009281115,025-85427320
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龙蟠路159号(210037)
网址:zsb.njfu.edu.cn
电子邮箱:zsb@njfu.edu.cn
本简章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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