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介
南京林业大学是一所中央与地方共建的省属重点高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学校前身为中央大学森林系和金陵大学森林系,1952年合并组建南京林学院,1985年更名为南京林业大学。学校历经百余年的发展,已经成为以林科为特色,工科为主体,资源、生态、环境类学科为优势,理、工、农、文、管、经、哲、法、艺等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
学校是全国首批具有博士和硕士学位整体授予权的高校之一。现有8个博士后流动站、7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39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94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27个专业学位授权类别或领域;现有2个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4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国家重点学科数量位列江苏省属高校前列;专任教师1200余人,其中2位中国工程院院士,有一批长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青年“千人计划”人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等杰出人才,博士生导师181人,具有高级职称教师640人。学校面向全国招生,现有本科专业74个,其中,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6个,省级品牌专业6个、特色专业10个;拥有本科、硕士、博士和外国留学生等各类全日制在校学生30000余人。
学校设南京主校区和淮安校区。南京校区位于南京市主城区,龙蟠路159号。淮安校区位于淮安市高等教育园区,枚皋东路1号。
二、专业简介
学校艺术类学科办学历史悠久,师资力量雄厚,教学条件优良,拥有艺术学门类一级学科(设计学)硕士学位授予权,现有7个艺术类招生专业,分布在艺术设计学院、家居与工业设计学院和人文与艺术设计学院,其中人文与艺术设计学院在淮安校区就读。
(一)艺术设计学院
1.环境设计
本专业主要从事环境与建筑艺术的总体规划设计,环境空间的规划与设计,把握环境与城市、建筑等相关因素的紧密联系,注重自然环境与人文环境的有机结合,培养拥有创新思维和实践设计能力的当代环境艺术设计人才。
2.环境设计 (室内设计)
本专业在设计产业体系中,向上对接建筑设计,向下涵盖家具、照明及软装饰等设计领域。旨在通过对学生展开系统的设计理论教学和持续且深入的设计技能训练,培养能够基于各类具体使用需求而综合解决室内空间、功能、材料、工艺、照明及软装饰问题的复合型创新人才。
3.视觉传达设计
本专业立足为文化创意产业、品牌企业、广告产业及拓展设计服务领域等输送具有策划、创意、设计和执行能力的应用型人才为目标。培养学生熟练运用视觉传达设计语言和方法,具备视觉创意与表达、视觉文化与推广、品牌创意与策划、广告设计与制作、视觉形象设计等专业知识与应用能力。
4.公共艺术
本专业对各种公共艺术理论、实践知识进行研究和学习,涵盖公共艺术本体形态、艺术形式、创作形式、方法技巧及审美意识等综合内容。培养具有扎实审美鉴赏、艺术造型、创意创作、环境设计等综合素质能力的优秀人才。
5.数字媒体艺术
本专业立足于数字媒体产业与文化创意产业,为广播电视、影视传媒、动漫游戏、网络媒体、数字化艺术拓展设计服务等领域输送具有数字媒体艺术策划、创意、设计和制作能力的应用型人才。
6.摄影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较系统的摄影理论,兼具媒体技术和人文艺术双重素质,能在摄影与传媒业从事影视剪辑、特效合成、创意策划、摄影创作、栏目包装、摄影广告创作、摄影专题制作等的高级数码摄影应用型人才。
(二)家居与工业设计学院
7.产品设计
本专业培养学生具备坚实的设计基础知识、先进的设计理念、敏锐的艺术感悟力、熟练的设计表现能力、严谨的逻辑分析力,具有产品设计基础理论知识与应用能力,能在企事业[FS:PAGE]单位、专业设计部门、科研机构从事工业产品设计、家居产品设计、产品交互设计等相关设计工作的高级应用型设计人才。
(三)人文与艺术设计学院(淮安校区)
淮安校区人文与艺术设计学院实行大类招生,设置设计学类专业,涵盖环境设计、环境设计(室内设计)和产品设计三个艺术类专业,学生入学后先执行大类培养方案,一年后再进行专业选择。
三、招生计划
专业代码 |
校区 |
招生专业 |
招生计划 |
01 |
南京校区 |
环境设计 |
100 |
02 |
环境设计(室内设计) |
03 |
视觉传达设计 |
04 |
公共艺术 |
05 |
数字媒体艺术 |
06 |
产品设计 |
07 |
摄影 |
08 |
淮安校区 |
设计学类 |
300 |
注:招生计划数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四、考试
考生须按照江苏省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分别参加2018年江苏省艺术类专业统考和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统一考试。专业统考和文化考试方案及科目均按江苏省招生主管部门文件规定执行。
五、录取原则
1.考生高考文化总分和专业总分(统考成绩)均达到江苏省同批次同类型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方法为:综合分=专业总分(统考成绩)+文化总分+加分。
2.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原则安排专业。综合分同分情况下,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仍相同,再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六、联系方式
南京林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25-85427320
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龙蟠路159号(210037)
网址:http://www.njfu.edu.cn/
本简章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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