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地点:我校在吉林省、江西省、河北省、山东省设置表演专业校考,不允许考生跨省报考
录取原则:我校执行各省级考试院(招办)的艺术类专业招生政策。凡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考生,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文化课成绩须通过考生所在省份艺术类专业省控分数线。 吉林省、江西省、河北省、山东省专业校考合格考生,由 我校发放表演专业考试合格证,考生凭合格证在高考报考过 程中可填报我校表演专业志愿。 各省份有特殊要求的,按照相应要求执行,无特殊要求 的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综合成绩为文化课成绩总分的40%与专业课成绩总分的 100%相加。计算公式: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
报名网站: www.jlenu.edu.cn
学校概况
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坐落在风光秀美的历史名城吉林省省会长春市,是国务院批准成立的全国第一所专门为职业教育培养培训专业课师资的全日制本科师范院校,也是目前东北三省和内蒙古地区唯一一所独立设置的全日制本科职业师范院校,被誉为职业教育师资的摇篮。 学校创建于1979年,原名吉林技工师范学院,隶属原国家劳动总局;1983年,划归吉林省管理并更名为吉林职业师范学院;2002年2月,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
学校是教育部确定的全国重点建设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基地,是吉林省人民政府确定的全省职教师资保障体系建设牵头单位,吉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确定的重点建设职教师资基地,吉林省地方本科高校转型发展联盟理事长单位。目前全校有在校学生12384人,现有14个学院,1个教研部,12个研究中心。46个本科专业,涵盖工、文、管、理、经、教育、艺术等7个学科门类。
学校以职教师资教育为核心功能,以应用型专业教育为主线,形成了职技高师教育、高等工程教育、高等技术教育“三位一体”,职教教师培养与培训“双重支撑”的办学格局。在办学属性上,坚持应用性、师范性和学术性的“三性”统一;在办学特色上,打造“双师”型师资队伍,培养“双师”型人才,突出创新能力与实际操作能力的培养与训练。
好风凭借力,乘势正当时。学校紧紧抓住全省产业结构和经济布局全面调整及高教强省的有利时机,站在时代发展的制高点上,实施办学创新工程,实现学校功能、特色的整体再造,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国内有影响、省内有地位、特色鲜明的多科性工程师范大学。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通过系统的教学及训练,培养适应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需求,具备服装设计、服装表演、服装表演编导与组织策划及较强的实践和创新能力,能从事服装设计、时装表演、时尚编导与活动策划、文化经纪人管理、表演专业教育、时尚造型设计、时尚媒体公关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
二、培养基本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服装学科的基本知识,获得服装设计的方法与技能,掌握服装表演的基本技能;获得服装表演、服装表演编、导、形象设计以及服装营销等方面的理论知识,具有一定的服装表演以及组织策划服装表演的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个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服装设计与表演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2.具有独立进行服装设计与表演实践的能力及组织策划服装表演的能力;
3.了解有关服装经济、文化、艺术表演事业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4.了解国内外服装设计与服装表演展示的发展动态;
5.具有较深的艺术修养和鲜明的个性。
6.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具备国际交流与交往的能力。
7.具备集体合作和组织协作能力。
三、主要课程设置
形体训练、镜前意识与时装摄影、服装设计、服饰色彩、时装表演理论与技巧、服装材料学、时装表演编导、时装表演组织与策划、形象设计、时装陈列设计、服装专业英语。
四、就业方向
模特公司、服装公司、国内外各大航空公司的空中乘务、地勤服务及管理岗位,大型企业、大型酒店业、旅游业的文秘及管理人员、形象设计行业及所有与时尚及表演相关行业。
招生章程
一、学校名称
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
国标代码:10204
办学性质:公办本科(二本)
二、办学地点
吉林省长春市
三、专业及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表演
招考方向:服装与服饰展示
专业层次:本科(四年)
招生计划:吉林省、江西省、河北省、山东省拟招生60人,分省计划详见《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2019年招生计划》
四、报考条件
考生必须取得户口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艺术类相应专业报名资格后方可报考,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五、报考相关事宜
1.我校在吉林省、江西省、河北省、山东省设置表演专业校考,不允许考生跨省报考。
2.考试科目
(1)形体测试(泳装)-满分120分
(2)才艺展示-满分40分
(3)中英文朗诵-满分40分
3.发证比例:不超过招生计划的4倍
4.考试要求 中英文朗诵环节考试现场抽题,才艺展示环节内容、题材自定(不包含朗诵)。考试过程中涉及的服饰、道具、配乐等由考生自备。考生凭相关证件(身份证、准考证等相关证明)参加考试。
六、录取原则
我校执行各省级考试院(招办)的艺术类专业招生政策。凡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考生,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文化课成绩须通过考生所在省份艺术类专业省控分数线。
吉林省、江西省、河北省、山东省专业校考合格考生,由 我校发放表演专业考试合格证,考生凭合格证在高考报考过 程中可填报我校表演专业志愿。
各省份有特殊要求的,按照相应要求执行,无特殊要求 的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综合成绩为文化课成绩总分的40%与专业课成绩总分的 100%相加。计算公式: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0.4+专业 课成绩。
综合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高者;若专业课 成绩相同,按文化课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招生省 份有相关规定按照要求执行,若无规定,艺术文类和艺术不 分文理类以语文、外语、文科综合、数学为顺序,科目成绩 高者优先录取;艺术理类以数学、外语、理科综合、语文为 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文理兼收,不限语种,不限小分。
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复查, 如有舞弊行为的考生,取消其入学资格。
考试时间:考试时间及地点以各省考试院(招生办公 室) 及我校招生信息网站公布时间为准。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凯旋路 3050 号 邮 编:130052 咨询电话:0431-86908039 网 址:www.jlenu.edu.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