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警察学院关于2019年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艺术类)在吉林省招生方式变更的通告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及我院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的招生、培养实际情况,经学院研究决定,2019年我院将对报考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的吉林省生源考生不进行艺术专业素质考察,在普通类专业相应批次录取,并执行相应批次录取规则,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吉林警察学院2019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一、学院概况
吉林警察学院是一所省属全日制公安本科院校,前身是创建于1949年的吉林省公安干部学校,历经吉林省政法干部学校、吉林省人民警察学校和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等发展阶段。2010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本科院校。
学院建设有净月校区和乐山校区,占地总面积42.0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6.85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8489万元。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80.4万册,电子图书61万种。
学院现有15个本科专业,分布在法学、工学、文学、管理学和艺术学等多个学科门类,面向全国19个省、自治区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生约7000人。学院现有专任教师348人,其中教授35人、副教授103人,博士38人、硕士241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人,吉林省拔尖创新人才2人,吉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5人,省部级教学名师7人,公安部智库专家2人。
学院始终坚持服务吉林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服务吉林经济社会发展的办学宗旨,牢固树立政治建校、依法治校、质量立校、特色兴校、人才强校的办学理念,传承“报国荣警,察己修身”的校训精神,以立德树人、培养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和经济社会建设所需要的应用型人才为根本任务。坚持走内涵发展、特色发展的道路,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进一步完善“院局互动、警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练、战一体化”教学模式,培育形成了“院局互动、警学结合、紧贴实战培养人才”的办学特色。
2017年学院接受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经过教育部专家组驻校考察、专家委员会审议,学院一次性顺利通过。学院为2017-2020年硕士学位授权单位立项建设A类高校。公安学被确定为吉林省“十三五”特色高水平学科(A类),公安技术被确定为吉林省“十三五”特色高水平学科(B类);建设公安部重点专业建设点1个,吉林省“十三五”特色高水平专业(A类)3个、(B类)2个,省属本科院校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专业1个。建有省高校重点实验室2个,省高校工程研究中心1个,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2个,省高校吉林特色新型智库1个,省高校立项培育创新团队1个。创立“平衡法”理论体系,成立了吉林省平衡法学研究会。建设标准化实践教育基地21个,其中国家级1个、省级3个。建设省高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2个,省级精品、优秀课程11门。经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净月学刊》更名为《警学研究》,这是全国第一本以“警学”命名的专业期刊。
学院坚持开放办学,与吉林大学、吉林财经大学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倡导发起成立“吉林、辽宁、黑龙江、内蒙古、深圳五省区市公安院校协同创新发展联盟”,与韩国水原大学深入开展语言研修、双学位培养等项目。公安部在学院建立了国家反计算机入侵和防病毒研究中心信息安全培训基地、“六一三”业务培训基地,省公安厅在学院建立了全省公安派出所长培训学校。
学院十分重视校园文化建设,校园文化特色日益突出,品位不断提升。中国当代名人书画院东北分院、全国公安文联书画创作基地相继在我院成立,学院师生多次在全国性文化活动中获奖。着眼未来,学院正在向着“省内有名气、国内有位次、国际有影响”的一流公安本科院校的目标不懈努力。
二、招生专业
我院2019年拟招生专业为艺术设计学专业(本科)、绘画专业(本科)、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本科)、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本科)。
各专业分省具体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
三、报名条件
考生必须取得户籍所在省、自治区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艺术类专业报名资格后方可报考。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各省、自治区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政策中规定的条件、标准执行。艺术设计学专业(本科)、绘画专业(本科)、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本科)、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本科)要求无色盲。
四、考试方式
艺术设计学专业(本科)、绘画专业(本科)、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本科)我院不组织专业课校考,使用各省对应专业统考成绩。
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本科)我院不在山东省、河南省、辽宁省、湖南省组织专业课校考,使用各省对应类别专业课统考成绩。其中,山东省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本科)对应省统考类别为文学编导类、河南省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本科)对应省统考类别为编导制作类、辽宁省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本科)对应省统考类别为戏剧与影视学类(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湖南省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本科)对应省统考类别为摄影摄像类。考试科目与要求见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相关要求和规定。
报考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本科)的吉林省考生,我院不考察艺术专业能力,按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在普通本科批次录取,并执行相应批次录取规则,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五、录取规则
(一)艺术设计学专业(本科)、绘画专业(本科)、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本科)录取专业课成绩使用各省对应专业统考成绩,录取办法以我院公布的2019年招生章程为准。
(二)影视摄影与制作(本科)专业吉林省外生源录取专业课成绩使用各省对应类别统考成绩,录取办法以我院公布的2019年招生章程为准。
(三)影视摄影与制作(本科)专业吉林省生源在普通本科批次录取,并执行相应批次录取规则。录取办法以我院公布的2019年招生章程为准。
(四)艺术类专业新生入学后,经复查有不符合入学条件或弄虚作假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六、专业介绍
(一)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本科)
1.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严格的组织纪律观念、良好的人文素养和身心素质,适应数字时代影像传媒行业发展需要,熟练运用影视摄录、编辑剪接、特效包装加工等手段,能够在影视传媒、电视媒体、网络媒体、电影与电视摄制、新闻媒体、广告媒体、文化宣传等行业从事影像摄录创作和后期制作工作,并具有影视艺术创新意识的应用型人才。
2.核心课程:摄影创作、数字摄像、纪录片创作、影视特效、影视包装、三维动画基础、广告策划与制作、录音制作、栏目编排与摄制、影视片头创意与制作、微电影创作等。
(二)艺术设计学专业(本科)
1.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意识、创新精神、领先的审美判断、系统的艺术设计知识,掌握设计创意思维、造型表达、设计沟通和管理技能,能从事设计研发、文化传播、推动设计专业发展,具备自主创业能力,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应用型艺术设计专门人才,以及适应国家和地区社会经济文化发展需要的复合型应用人才。
2.核心课程:标志设计、包装设计、印刷与书籍设计、招贴设计、品牌形象设计、导视系统设计、产品造型设计等。
(三)绘画专业(本科)
1.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严格的组织纪律观念、良好的人文素养和身心素质,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扎实的美术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具备一定的美术研究和创作能力,能够在文化部门、艺术团体、企事业单位及美术编辑、出版等领域,从事艺术创作、教学和艺术经营、管理,具有一定的实践能力、创新精神的应用型人才。
2.核心课程:国画方向:白描、山水临摹、工笔花鸟临摹、工笔花鸟写生、写意人物Ⅰ、工笔人物、写意花鸟、写意山水、写意人物Ⅱ、综合创作实践等;油画方向:精微素描训练、油画技法、超写实绘画、油画人物Ⅰ、油画人物Ⅱ、油画人体、油画表现语言实践Ⅰ、油画表现语言实践Ⅱ、综合材料语言实践、油画综合创作实践等。
(四)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本科)
1.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严格的组织纪律观念、良好人文素质、艺术修养和审美能力,适应数字时代与信息社会发展的需要。熟练掌握影视特效创作、影视后期制作、网络视频制作、互联网产品开发、网络交互设计制作及相关工作应用的基础知识、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能够在传媒及文化产业相关领域从事影视、网络媒体的策划、创作、制作、传播、运营和管理的应用型人才。
2.核心课程:非线性剪辑、三维动画、数字合成、数字调色、影视特效、动态图形设计、数字声音处理、影视特效创作、人机交互界面设计、多媒体信息处理与传输技术基础。
七、联系方式
网 址:www.jljcxy.com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区博硕路1399号
邮政编码:130117
咨询电话:0431-81108000 0431-81108799(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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