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2015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具备广播电视新闻传播、语言文学、播音学以及艺术、美学等多学科知识与能力,能在广播电台、电视台及其它单位从事广播电视播音与节目主持工作的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范围、学制及层次
招生计划:40人;招生范围: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河南、湖北、湖南、陕西、重庆、四川、广东共20个省(区市);学制:四年;学历层次:本科。
三、报考条件
1、符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3、要求发音器官无疾病;男身高1.70米及以上,女身高1.60米及以上(确认报名时现场测量)。
四、报考规定
1、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
2、如果考生所在省级招生机构统一组织艺术类本科相关专业考试,考生还必须参加并获得合格证。
五、报名办法及缴费
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于2014年12月10日—2015年1月10日登录吉林大学招生网(http://zsb.jlu.edu.cn)进行网上报名,请认真、如实填写报名信息,打印网上报名信息确认表。上传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考生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无效)及考生所在省级招生机构提供的“2015年艺术类考生专业考试报名资格证”(或准考证)。考生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在线缴纳报名、考试费200元;网上缴费成功后,无论参加考试与否,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考试前考生本人按规定时间到学校办理确认报名手续,领取准考证。
确认报名时须携带:
1、考生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户口本无效;
2、考生所在省级招生机构提供的“2015年艺术类考生专业考试报名资格证”(或准考证)原件;
3、考生网上报名信息确认表;
现场确认报名时间:2015年1月23日 上午8:30—下午4:30
现场确认报名地点:吉林大学中心校区体育馆(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
乘车路线:火车站乘6路(或306路)公共汽车到工农广场站,换乘315路公共汽车到终点站(吉大南校)下车即是;或在火车站乘轻轨客车3号线到保利罗兰香谷硅谷大街站下车,沿致远街南行500米至吉林大学。
六、专业考试(考试现场全程录像)
考试时间:2015年1月24日—27日。
考试内容:
1、初试:
(1)面测身体自然条件。
(2)朗读指定稿件(现场抽题)和自备文学作品(诗歌、散文、小说片断、寓言等任选一项,限3分钟以内)。
2、复试:
(1)主持小栏目(依据指定材料,可做适当的改编,设计成广播、电视小栏目,用口语主持播出,限3分钟以内)。
(2)即兴评述(当场抽题,准备5分钟,不得写成提纲或文稿,评述限3分钟以内)。
七、文化课考试
考生专业考试合格,由我校颁发“吉林大学2015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试合格证”。考生须参加201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文、理科均可)。
八、录取原则
文理兼招,统一排队。考生专业考试合格且第一志愿报考我校,高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区市)普通本科第一批次控制分数线80%(四舍五入不保留小数位),以高考文化课成绩占40%、专业考试成绩占60%的比例核定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专业考试成绩全国排前10名(含第10名)的考生,高考成绩(不低于考生所在省艺术类本科控制线)加50分(满分非750分省份的考生按比例换算)后达到考生所在省(区市)普通本科第一批次控制分数线80%,按加分后综合成绩统一排队,择优录取。
九、学费标准
每生每年学费12000元。
十、复查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相关规定进行全面复查。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FS:PAGE]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情节恶劣者,交有关部门查处。
十一、其他
1、考生报名、考试时,学校不统一安排接站,往返路费、食宿费自理。
2、对在招生考试中存在虚报或伪造有关材料,考试作弊、替考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报名、考试资格及考试成绩,并通报考生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将其行为列入高考诚信档案。
3、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报到时须带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所在省(区市)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资格证(准考证)原件、高考文化课考试准考证原件及录取通知书办理报到手续。
4、请考生于2015年3月20—30日期间登录吉林大学招生网查询考试成绩,专业考试合格者自行打印合格证。
5、如本简章某些条款与教育部相关规定相冲突,以教育部最新文件为准。
咨询电话:吉林大学招生办公室 0431-85168305、0431-85166226(传真)
吉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0431-85166025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前进大街2699号
邮政编码:130012
网 址:http://zsb.jlu.edu.cn
附件:新闻与传播学院简介
吉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于2014年3月22日正式成立,是按照中共中央宣传部和教育部关于地方党委宣传部与高等学校共建新闻学院的要求,以及“中共吉林省委宣传部与吉林大学共建新闻与传播学院协议”的规定成立的全国首批十个部校共建试点学院之一。
吉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以文学院原有的新闻学系、传播学系和广播电视艺术系的师生为主体,包含4个本科生专业:新闻学、广告学、播音与主持艺术和广播电视编导;硕士研究生专业包括3个学术型硕士点:新闻学、传播学、戏剧与影视学,2个专业型硕士点,新闻与传播、广播电视艺术; 1个博士研究生专业:文学传播与媒介文化,同时学院设有1个教育部国家级新闻传播类文科实验教育基地。新闻传播及相关学科现有专职教师43人,其中教授10人(含博士生导师6人),副教授10人,讲师23人,学历层次基本实现了博士化。在籍全日制学生1213人(其中本科生956人,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93人,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52人、博士研究生6人,留学生6人)。
随着国际化的大趋势和学科专业的不断拓展,学院不断扩大对外交流,与美国肯塔基大学、罗格斯大学、瑞典斯德哥尔摩大学、加拿大西蒙弗雷泽大学、德国图宾根大学、日本西南学院大学、佛教大学,韩国成均馆大学、建国大学,乌克兰基辅大学、俄罗斯托木斯克理工大学等20余所国外高校相关学院建立并保持良好的合作交流关系。学院还与台湾大学、台湾中国文化大学、台湾政治大学、台湾中央大学、台湾世新大学、台湾淡江大学、香港浸会大学等台港大学进行学术交流和师生访问学习活动。
吉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所含相关专业培养的大批优秀人才已遍布海内外,其中不少已成为国内外著名学者、知名记者、编辑、广告人和播音与主持艺术及广播影视界精英。近十年来,200余人次荣获全国文科计算机广告大赛一等奖、全国大学生广告大赛一等奖等国家级竞赛奖近百项,1名同学获得“佳洁士杯”全国主持人大赛新闻类第一名,1名同学获得全国城市电视台主持人大赛最佳上镜奖,10人获得中央电视台“挑战主持人”周冠军、1人获“挑战主持人”新闻类年度总冠军、3名同学获得全国校园金话筒主持人一等奖。同时,毕业生中1人获2007“中国播音主持金话筒奖”电视主持人金奖,1人获2008年度“中国公益事业形象大使”。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毕业生中约有25%的学生被免试推荐或考取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进入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传媒大学、吉林大学等全国重点高校以及美国、英国、法国、澳大利亚、德国等国高校相关专业深造。其他同学分别被中央电视台、香港凤凰卫视、阳光卫视、中国国际[FS:PAGE]广播电台、新华社音视频部、北京电视台、上海东方卫视、湖南卫视等知名媒体聘用。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毕业生中约有35%以上的学生被免试推荐或考取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进入中国人民大学、中国传媒大学、北京师范大学、武汉大学、吉林大学等全国重点高校以及美国、英国、澳大利亚等国高校相关专业深造。其他毕业生分别被新华社、湖南卫视、辽宁电视台、吉林电视台、黑龙江电视台等媒体聘用,并显示出良好的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中国语言文学、广播电视新闻传播学、播音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学习中外文化知识、播音专业理论,掌握广播电视播音与主持、新闻传媒编辑制作等基本技能,具备广播电视播音与节目主持的基本能力。
该专业拥有吉林省唯一的一个高校文科教学示范中心——吉林大学新闻传播与广电艺术实验教学中心,同时承担着吉林大学电视台六个栏目的采、编、播工作。毕业生适应的工作领域:广播电台、电视台以及其它传媒机构,从事广播电视播音与节目编辑制作工作。
专业前景:适应信息传播和电子媒体的急速发展,发挥综合性大学的学科布局和依托文学院相关专业设置全面的多种优势,培养具有深厚文化底蕴、以播为主、采编播一体化的复合型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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