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我校艺术类本、专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校招生工作是在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领导和监督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具体实施。
第二章 学校基本情况
第三条 学校名称:郑州西亚斯学院。
第四条 学校国标码:14654,河南省院校艺术类本、专科招生代码:6003。
第五条 学校地址:河南省郑州?新郑市人民路东段168号,邮政编码:451150。
第六条 学校简介及性质
郑州西亚斯学院是一所教育部批准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院校,前身是由美籍华人教育家陈肖纯博士的美国西亚斯集团公司于1998年投资创建,与郑州大学合作,美国堪萨斯州富特海斯州立大学(Fort Hays State University,英文缩写FHSU)协办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郑州西亚斯学院是河南省首家被国务院学位办公室批准可以实施境外学士学位教育合作项目的全日制本科院校。2020年,学校经教育部批准与美国亚利桑那大学合作实施音乐表演专业本科教育项目。
学校现设17个学院,36个本科专业,1个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堪萨斯国际学院),实施美国堪萨斯州富特海斯州立大学的工商管理学士学位、理学士学位和文学士学位3个学位项目;1个与美国亚利桑那大学合作办学教育项目,实施音乐表演专业本科教育。学校形成了以管理、人文、社科类学科专业为主,共计八大学科门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学校已有省级重点学科5个,省民办高校品牌专业9个,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5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5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省级在线开放课程2门,省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2门,精品资源共享课程1门。学校现有在校生32000余人,教师1750余人,其中外籍教师150余人,外教与学生数量之比居全国前列。
学校位于中华人文始祖轩辕黄帝故里河南省新郑市,占地面积2400余亩,已建成有100余万平方米的风格各异的教学馆舍。欧式现代园林与中式古典园林相结合的校园环境,欧式风格和中式风格相结合的教学楼群,完备的体育、音乐、美术教学场馆设施,既体现了西亚斯中西合璧的办学理念,也彰显了国际化的环境意识和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育人思想。置身校园,如穿越于东西方建筑与园林文化的倾情对话之中,中西、古今于一瞬间凝固为立体音乐。青山宁静益智,绿水幽雅润心,给学生创造了浓郁的国际化成长氛围。
第七条与美国亚利桑那大学合作办学项目介绍
美国亚利桑那大学(The University of Arizona,简称UA)成立于1885年,是美国最负盛名的“公立常春藤”大学之一。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NSF)将亚利桑那大学排名在公立大学第21名,其艺术与人文学科被泰晤士高等教育(Times Higher Education)评为全美公立院校第11名。亚利桑那大学拥有世界顶级的师资,历史上有5位诺贝尔奖获得者,2位普利策奖得主。亚利桑那大学福克斯音乐学院被美国音乐学院中心2017年誉为“宝藏学校”(Hidden Gem),排名第一。
2020年,我校与美国亚利桑那大学合作举办的音乐表演专业本科教育项目获教育部批准。此次教育部批准举办的44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中,该项目是全国唯一获批的音乐艺术类项目,我校也是获得批准的2所民办高校之一。
该项目开设音乐表演专业本科教育,计划每年招收120人,总规模为480人,学制4年,采用“4+0”双学位培养模式和国际化教学体系。亚利桑那大学将提供占比近80%的专业核心课程教学内容,远高于教育部不少于全部专业核心课程1/3的要求,并选派亚利桑那大学优秀师资到西亚斯本校任教,其中专业课为一对一授课。
该项目所招收学生的学业4年全部在西亚斯完成,不出国门即可获得世界名校的学位证,学生就读期间享受中外双方优质教育资源,完成规定学业、达到中美双方毕业规定要求者,可获得郑州西亚斯学院音乐表演本科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以及美国亚利桑那大学音乐学士学位证书(Bachelor of Music)。
第八条 学历学位证书的发放
本校学生修业期满、符合条件者由郑州西亚斯学院颁发艺术类本科或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章 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九条 招生专业及计划
本科
专科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我校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录取体制,在各省级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依据教育部颁布的本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院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普通高等学院招生工作规定》,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 报考我校考生必须参加当年全国普通高等学院招生统一考试。所有专业外语教学以英语为主,招生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二条 学校严格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
第十三条 学校执行国家规定的加分政策,原则同意各省级招办加分和降分政策。
第十四条 我校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有关规定。
第十五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音乐表演本、专科专业(本科在B段录取)使用河南省艺术类专业课统考成绩,要求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均达到河南省定的最低录取控制线,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录取。当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文化课上线按专业总分从高到低录取
环境艺术设计:文化分×0.067 + 专业总分×0.167
第五章 联系方式
第十六条 招生咨询电话:(0371)62606666,传真:(0371)62601443,学校网址:http://www.sias.edu.cn,电子邮件:ao@sias.edu.cn,学校地址:河南省郑州?新郑市人民路东段168号,邮政编码:451150,微信公众号:郑州西亚斯学院。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我校以往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十八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郑州西亚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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