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科技学院始建于1939年,为省属公办普通本科高校,是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获得单位、国家“2011”计划协同创新单位,河南省博士学位授权立项建设单位。学校艺术类专业办学特色鲜明,教学成果丰富,目前艺术类专业涵盖美术学类、设计学类、音乐与舞蹈学类等。2020年,学校继续面向多个省份招收艺术类专业优秀考生。
一、学校基本信息
学校名称:河南科技学院
国标代码:10467
学校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地点:本科在河南省新乡市,专科在河南省辉县市
二、招生专业
层次 |
本科 |
专科 |
招生专业 |
音乐学、舞蹈学、美术学、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书法学 |
艺术设计、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广告设计与制作 |
注1.招生专业和计划数以各生源省份(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数据为准。
2.本简章中的艺术类专业不含对口招生、专升本的艺术类专业。
三、招生政策与录取规则
1.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相关规定,认可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有关加分、降分投档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
2.录取考生的文化课成绩和专业省统考成绩均须达到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艺术类专业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3.录取规则
实施平行志愿投档的录取批次,执行生源省份(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专业综合分计算办法,对进档考生按综合分排序,以“分数优先”规则分配专业。
实施非平行志愿投档的录取批次,对进档考生按综合分排序,以“分数优先”规则分配专业。(说明:综合分=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满分×50+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50)。
4.对于并列分的处理,若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无明确规定,则依次按专业省统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优先录取单科成绩较高的考生。
5.按照录取规则,对于所报专业志愿不能被录取且同意专业调剂的考生,若同批次、同类别招生的其它专业未录满时,将对其进行专业调剂,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低于其他考生。
6.各专业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相关补充规定执行。
7.原定在湖南省组织的音乐类专业校考,因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需要而取消。在湖南省的音乐类专业录取,执行艺术类专业平行志愿投档规则中的综合分计算办法,对进档考生按综合分排序,以“分数优先”规则分配专业。
四、学费标准及注意事项
1.学校执行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批准的学费标准,各专业学费标准请访问学校招生信息网查看(http://zsxx.hist.edu.cn)。
2.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辟新生入学“绿色通道”,提供国家助学贷款服务、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等资助措施。
3.本校艺术类专业开设的外语课程仅有英语。
五、联系电话与信息公开渠道
咨询电话:0373-3040127(招生就业处)
监督电话:0373-3040279(纪委监察处)
学校网址:http://www.hist.edu.cn
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zsxx.hist.edu.cn
《艺考生文化课百日学案》是针对包括美术、声乐、乐器、舞蹈、播音主持、编导等多个专业在内的艺术类考生参加高考的文化课百日冲刺专用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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