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电力大学科技学院成立于2002年6月,是国家教育部和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由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国家“985工程优势学科平台”重点建设大学、国家“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华北电力大学与河北省电力公司按新机制、新模式合作举办的全日制本科层次的独立学院。2004年经过国家教育部专家组评估为合格办学单位。
学院以华北电力大学优质教师资源为依托,聘任华北电力大学院系教学主任担任学院系部主任,充分利用华北电力大学教学、科研、实验、实践、实习、就业等方面优质资源,秉承华北电力大学“自强不息、团结奋进、爱校敬业、追求卓越”的华电精神,本着“办一所负责任的独立学院”的办学理念,认真履行“对学生负责、对家长负责、对社会负责”的承诺,为学生知识、能力、素质全面协调发展创造更好条件。
学校所在地河北省保定市,是一座拥有2000多年历史的文化古城。2017年4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在保定境内设立雄安新区。雄安新区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的历史性战略选择,是继深圳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之后又一具有全国意义的新区,是千年大计、国家大事。随着雄安新区的设立,保定作为京津冀一体化中心城市,已经迎来空前的发展空间和机遇。
一、学校基本信息
1、学校名称:华北电力大学科技学院
2、学校代码:13417
3、办学层次:普通本科
4、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5、学历学位: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由华北电力大学科技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颁发华北电力大学科技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二、招生专业信息
1、招生专业:产品设计
2、专业代码:130504
3、招生类别:美术类,全日制本科
4、招生地区:河北省,山东省
5、学 制:4年
6、学 费:10000元/年
7、招生计划:河北省23人,山东省20人。最终分省招生计划以各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批准公布为准。
三、产品设计专业介绍
1、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实基础、宽口径、重能力”,“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具备扎实的工业设计基础理论知识及较强的产品设计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技能、职业素质、市场应变、创新思维的应用型人才。
2、主修课程:工业设计史、平面构成、设计素描、透视与速写、工艺美术史、立体构成、色彩构成、色彩基础、设计方法学、设计色彩、计算机辅助平面设计、人机工程学、设计表现技法、设计调研与消费心理、设计思维、图形设计、Rhino产品建模与渲染、产品结构、计算机辅助工业设计、设计材料与成型工艺、印前技术、造型基础、产品改良设计、设计管理、字体版式与标志设计、产品广告设计、创意产品设计、环境设施设计、家居产品设计、家具设计、交互界面设计、产品模具、玩具设计等。
3、就业方向:企事业单位、专门设计部门、教学科研单位从事以产品创新为重点的设计、管理、科研、教学等工作,也能从事与产品设计相关的视觉传达设计、信息设计、环境设施设计、展示设计等工作。
四、报考条件
1、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及生源省份艺术类专业招生报考条件,品行端正、身心健康,且非色盲、色弱。招收考生体检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
2、专业考试:考生必须参加生源省份统一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统考,且专业统考成绩需要达到生源省份相应批次、科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具体事宜参照生源省份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3、文化考试:考生必须参加生源省份统一组织的高考文化课考试,且高考文化成绩需要达到生源省份相应批次、科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具体事宜参照生源省份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五、录取规则
1、河北省:艺术本科批B段,不分文理。
对于产品设计专业,我校认可河北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并认可河北省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在已投档范围内,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录取,同分考生依次比较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0.3+(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0.7,结果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提档和录取过程中,我校均认可符合河北省级招办相关加分政策规定的加分。
2、山东省:艺术类本科批,不分文理,选考科目不限。
对于产品设计专业,我校认可山东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并认可山东省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在已投档范围内,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据综合分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录取,同分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总成绩、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等级考试选考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等级考试选考科目单科次高成绩,择优录取。美术类专业按专业成绩占70%、文化成绩占30%计算,折算形成综合分(综合分=专业成绩*750/300*70%+文化成绩*30%)。提档和录取过程中,我校均认可符合山东省级招办相关加分政策规定的加分。
六、录取结果公布
录取结束后,考生可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山东省教育考试院、华北电力大学科技学院官方网站,查询相关信息。最终录取结果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山东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录取结果为准。
七、监督机制与违规处理
1、学院艺术类招生录取工作接受华北电力大学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华北电力大学监察处,监督电话:0312-7522700,电子邮箱:bdjwb@ncepu.edu.cn。
2、若发现考生存在虚报或伪造、变造有关材料、考试作弊、替考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依据有关规定分别予以严肃处理。
3、学院在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进行复查,如发现考生身体条件、专业水平不符合录取标准的,取消该生入学资格,并报其生源所在省招办备案。
4、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实施本科招生录取具体工作。学院没有委托其他任何社会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河北省保定市瑞祥大街282号华电科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071051
招办电话:0312-7523452、7523462
招办网址:http://zhaosheng.hdky.edu.cn
学院网址:http://www.hdky.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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