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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为什么要实施新课改高考方案? (一)适应高中新课改的需要。 这次高考改革的直接原因是高中新课改,高中新课改以2003年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各学科课程标准(实验)为标志,2004年开始试点,到2009年全国已有10个省(区、市)进行试点。我省于2006年开始实行高中新课改试点,现已在全省全面实施,与这次改革相配套,需对现行高考制度进行改革。 高中新课改的主要内容和特点是: ①强调知识与技能、方法与过程、情感态度与价值观念三维目标的统一,体现课程目标的完整性、全面性; ②重视学生有差异发展,尊重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自主选择权,分设必修内容和选修内容,实行模块式、“走班制”教学和学分制管理; ③建立学生成长记录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体现评价的过程性和综合性。 实施高中新课改后,必然要求高考进行相应改革。教育部颁布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中明确指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应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相衔接”,“要加强对学生能力和素质的考查,改革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内容,探索提供多次机会、双向选择、综合评价的考试、选拔方式”。 (二)适应高等教育大众化、高中教育普及化的需要。 这是这次高中新课改和高考改革的深层次背景。目前,我省高等教育已进入大众化阶段、高中教育已进入普及化阶段。2008年,我省高考录取率为75%,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超过40%,初中升高中比率超过95%。在这样的大背景下,一方面,高等教育大众化后,不同类型的高等院校培养目标差异很大,单一的选拔模式较难适应高校人才选拔和培养的多样性需要;另一方面,高中教育普及化后,学生个体差异更大,所有的学生参加完全相同科目与内容的考试,对相当一部分学生会造成沉重的学习负担,也不利于学生在共同基础上实现有差异发展,因此需要进一步深化高考制度改革。 二、新课改高考方案是怎么产生的? 高考关系千家万户。为使新课改高考方案贴近我省实际,科学合理,在省政府领导下,早在2005年,省教育厅便组织班子积极开展各项调查研究工作。2006年3月开始设立专项课题,组织省内部分高校、中学的学科专家、教育研究工作者,讨论课题研究的指导思想、基本内容和工作方案。广泛查阅有关文献资料,收集省内外有关高中新课改和高考改革的信息。2006年8-11月,先后到山东、宁夏、广东、海南先行一步的省份考察高考改革方案制定情况。同时在省内围绕“高考改革指导思想、文理分科问题、考试科目设置、会考与高考的关系、高考与综合素质评价的关系、考试内容与命题改革、录取方案”等,采用座谈、讨论和问卷的形式,深入开展调查。这期间,先后召开座谈会23次,与会人员达500余人;发放问卷3800余份。由此形成了《外省基于新课改的高考改革方案情况汇报》和《2009年浙江省高考改革调研报告》。2006年12月下旬形成了我省2009年高考改革方案讨论稿。 为使方案更加科学合理,更能为社会各方面认同,从2007年1月起,由厅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考试院负责人带队,又分别到11个设区市广泛征求意见,先后召开座谈会、论证会25次,与会人员600余人。人员包括市县教育行政管理人员,中学校长和教师,学生和学生家长,高校和教育研究机构专家,命题专家,民主党派代表和部分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 在意见征询过程中,社会各界人士对方案的总体思路,特别是分类测试、分层选拔、分批录取,予以充分肯定,同时也提出了一些具体的修改意见。根据各方面意见,省教育厅领导班子两度研究,经过反复征求意见,先后对方案进行了十多次修改,该方案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和省委常委会研究后,就有关问题又先后召开了4个座谈会听取意见。2007年9月19日省政府正式向教育部报送我省新课改高考方案,11月17日教育部学生司组织全国专家对我省方案进行了论证。根据论证会上专家的意见和建议,省教育厅再次就有关问题召开了高校的座谈会,并深入部分中学进行座谈调研,在此基础上,对方案的个别内容进行了完善。随后,教育部正式予以批复。2008年4月7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浙江省新课改高考方案》,4月16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新课改高考方案。 三、在制订新课改高考方案时考虑了哪些因素? (一)自始至终考虑与高中新课改理念、要求的适应、对接。 (二)正确认识考试公平,正确处理统一考试和有差异发展的关系,强调树立“适合的是最好的”的理念。实行“分类测试、分批选拔”的选拔模式,兼顾了学校和学生的差异性,目的是让适合的人通过适合的考试,选拔到适合自身发展的学校和专业,接受适合的教育。 (三)坚持积极稳妥的原则,正确处理科学性与操作性、理想与现实可能性的关系。新课改高考方案以现行的“3+综合(文综/理综)”为基础,同时根据新课改和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和不同类型学校培养目标的差异,作了局部调整,这种调整坚持充分考虑教育的发展现状,充分考虑社会的认同度和承受力,充分考虑社会的诚信和法制水平。 (四)把有利于扩大学生的选择权和有利于学生减负作为重要原则。学生课业负担过重是制约中学实施素质教育的一个重要因素。学生身心愉快、轻装上阵是实施素质教育在共同基础上实现有差异发展的一个前提。新课改高考方案从以下三个方面体现了减负的指导思想: 1.作为新课改高考方案主体的“3+X”考试,比原来的“3+X”考试内容有所减少。 2.分类设置考试科目,让学生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自主选择,量力而考。根据历年的情况,能够考上第一类学校的学生约为3万人左右,仅占每年在浙江高考录取新生的1/9左右。因此,在30多万的浙江考生当中,选择“3+X+自选模块”、报考一类院校的学生只是少部分。且自选模块的考试内容,也是现行高中阶段的必选内容。将原本分散在各学科中的内容,通过设立自选模块的方式集中在一起供部分考生选考,将大大减轻大部分考生的学习和考试压力。对选择“3+技术考试”的学生,则在着重突出实践技能考核的同时,减少了综合科目的考试内容。 3.部分科目(技术和英语听力)实行平时考试、多次考试,减轻学生的考试心理压力和复习迎考的负担,有利于学生以平常心参加考试。 (五)注重扩大高校的自主选择权,表现在:现行的第一批录取院校可以自主选择采用第一类还是第二类考试科目组;招生院校根据培养目标自主确定是否对相应学科的会考成绩提出等第要求;在投档分数线以上,招生院校自主对学生的统一选拔考试成绩、会考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综合考虑,择优录取。 四、新课改高考方案改革的主要内容和特色是什么? 新课改高考方案以现行的高考为基础,主要作了以下五方面的改革: (一)改单一的统一选拔考试为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综合素质评价和统一选拔考试三位一体的多元化的招生考试评价体系,高中会考作为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替代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强化了这两者在高校招生中的作用。 (二)改单一考试科目为分类设置考试科目,一类增设自选模块,三类不设综合(文综/理综),增设技术考试科目。 (三)改单一选择为多重选择,进一步扩大了学生和招生院校的自主选择权。 (四)改一次考试为有条件的部分科目的多次考试。 (五)改学校集体报名为社会化报名和学校报名相结合的办法。 五、实行在全科会考基础上的分类测试、分批选拔的高考模式的意义是什么? 在全科会考基础上的分类测试、分批选拔是我省新课改高考方案的一个特点。 长期以来,我国实行全国统一的高考模式,在文科、理科两大类和艺术、体育两小类的框架内,所有的招生学校不管其培养模式是否有差异,均实行统一的考试科目,所有的学生不管兴趣爱好、学业专长和发展潜质上有什么差异均接受同样的考试科目、考试标准的检验,其优点是衡量标准统一、有利于体现形式上的考试公平和教育公平。缺点是在高度统一的制度框架下,学校和学生的个性和自主选择性均体现较少。在高中新课改的基础上,实行在全科会考基础上的分类测试、分批选拔的高考模式,有以下几方面的意义: (一)有利于扩大学生的自主选择权,有利于学生量力而考,减轻相当部分学生的学习和考试压力。 (二)有利于高等学校招收适合自己培养目标的新生。 (三)有利于因材施教,让合适的人通过适合的考试接受适合自身的教育,实现实质上的而不仅仅是形式上的考试公平和教育公平,更好地适应经济与社会发展对多样化人才的需求。 六、分类的依据是什么? 分类既考虑到对以往高校分批招生传统的延续,也考虑到不同类型高校在培养目标上的差异。 在现行高校招生制度中,文、理两大科类内各高校、专业的招生考试科目相同,但在录取时实行分批录取的体制,我省原来分为四批,分别为:第一批——全国重点大学等;第二批——一般高校的本科专业;第三批——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本科;第四批——高职高专院校、专业。其中,第二批和第三批之间是公办和民办的区别,排除这个因素,实际上可以分为三批,即:全国重点大学、一般本科和高职高专。 无论是现行招生制度的分批,还是新课改高考方案的分类,其划分的主要依据都是高等学校的培养目标的差异。对我国的高等学校,根据其培养目标,在总体上可以划分为三类。这三类院校与现行招生录取中全国重点大学、一般本科和高职高专的分批总体上大致对应,新课改高考方案的三类也基本上按此划分。 因此,新高考方案按考试科目、内容分为三类,与现行高校招生录取的分批基本对应。第一类所对应的招生院校、专业由现行的第一批招生院校、专业自主选择形成;第二类对应于除选择第一类以外的其他本科院校(包括民办本科院校)、专业;第三类考试科目、内容对应于高职高专院校。 七、为什么在第一类考试科目设置自选模块? (一)体现高中新课改的选择性理念,扩大学生的自主选择权。 (二)扩大高校的自主选择权,给高校选拔符合自身培养目标的学生以一定空间。 (三)给学有余力的学生提供展现自己学业专长的机会。 (四)基于高中会考已对全体学生选修模块的学业情况作出评价并作为综合素质评价的一部分提供给高校作录取时的参考,第二、三类不考自选模块,有利于减轻大部分学生的负担。 八、高职、高专设置“技术”考试科目的动因是什么? 高职、高专的考试科目为“3+技术”,与第一类和第二类院校相比,去掉了文综、理综和自选模块,增设了技术。其理论和现实考虑为: (一)引导有应用技术潜质的学生加强技术课程学习,向应用型人才方向发展。 (二)有利于高职高专院校人才选择适合培养的新生,实现人才培养目标。 (三)有助于改变我国长期以来形成的重理论知识轻实践技能的价值观和知识观。 九、英语听力、技术考试为什么采用平时提供多次考试机会的形式?考试时间安排在每年什么时候? (一)提供多次考试机会,实行平时考试,有利于缓解“一次考试定终身”的状况,可以降低一次考试偶然性因素的影响,减少因一次失误而无法反映考生真实学业水平的现象,有效地减轻学生的考试心理压力。 (二)在平时完成听力和技术考试,有利于考生在高考前集中精力于高考统一考试的复习,从而减轻学生的复习压力。 (三)英语听力平时提供多次考试机会,还可以避免高考时因设备和外在环境或其他因素给考生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 从2009年开始,英语听力考试和信息技术、通用技术三项考试统一安排在3月和9月进行。 十、为什么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为“综合素质评价”?如何保证评价的公正性? (一)更全面地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情况。 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包括品质与素养、学习能力、审美与艺术、运动与健康、探究与实践、劳动与技能等六个方面,比现行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内容更全面。 (二)引导学生全面发展。 长期以来,在我国的基础教育和高考中,不同程度地存在重文化科目轻实践课程、重智育轻体育美育、重结果轻过程等倾向。把综合素质评价引入高考,作为高校选拔新生的重要依据,有利于引导学生全面发展。 (三)强调过程评价,有利于学生的成长。 综合素质评价,建立在学生成长记录、过程性评价的基础上,充分体现了对学生成长过程的关注,有利于学生身心各方面的健康成长。 为保证综合素质评价的公正性,采用“写实性评价+等第评价”的办法,实行评价标准统一,评价过程公开,评价结果公示,采集基本信息进入考生高考电子档案。 十一、高考成绩、会考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在录取中各起什么作用? 在新课改高考方案三位一体的评价体系中,高考成绩仍然是划定各批次分数线和各校投档线的唯一依据,高中会考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不折合成分数、不在高考总分中占权重。 在录取中,根据考生的志愿和高考成绩,按学校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由学校在120%以内确定),从高分到低分向招生院校提供电子档案。会考作为分类测试的基础,确保学生各科都完成中学教学计划规定的目标,具备接受高等教育的完备的知识基础。学生会考成绩记入综合素质评价表,与其他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一并随学校投档分数线上被投档考生的电子档案提供给招生院校。在投档分数线以上,招生院校对学生的高考成绩、会考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招生院校可根据培养目标自主确定是否对相应学科的会考成绩提出等第要求,在招生简章中予以明确。 十二、何时报名?应怎样选报类别? 报名考试时间:各类文化考试报名时间为3月下旬,考试时间为6月。 报名方式:实行网上远程报名、现场确认方法。参加考试与档案组织在报名确认地(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进行。 考生在报名时自主选择报考类别,除对文、理、艺、体科作出选择外,还必须在一、二、三类中选报,可只选一个类别,也可以跨类兼报,比如兼报一、二两类或二、三两类,当然也可以三类均兼报。考生应根据自身的兴趣、爱好、学业专长、发展潜质合理定位,作出科学的选择。 特别提醒:考生只能参加已报考类别的录取。 十三、分数和名次怎样计算和公布? 文化总分按一、二、三类科目组合分别计算。 第一类为“3+X综合+自选模块”,满分为810分; 第二类为“3+X综合”,满分为750分; 第三类为“3+技术”,满分为550分。 每个考生文化总分的个数与该考生所报类数相一致,文化总分最多为4个,分别对应3个类别和艺体专科;艺体兼报文理的考生此外还有两个综合分,分别对应本科和专科,分数按报考类别一次性公布。 名次计算与公布:考生名次按考生报考类别科目组合计算总分分别排定,与当批分数线同时公布。 十四、分数线划定的依据是什么?何时公布? 分数线依据考生的总分,按招生计划一定比例分批划定、分批公布。第一次划定和公布文理一批、艺、体本科分数线,并确定后几批分数线划线比例;后续各批划线时取最接近此比例的分值为实际分数线;取消组档线,各批生源不足时在10分以内适当降分征求志愿,具体降分分值在该批线下按计划数一定比例确定。 十五、录取分几批进行? 文理按类分三批。 第一批:重点高校、“211”高校和经批准列入该批的本科高校专业; 第二批:其他本科院校专业(包括原来的二本、三本); 第三批:专科和高职院校、专业。 原提前批录取院校按学校类别分解到各批提前录取。 艺术分三批。 第一批:专业校考本科; 第二批:专业统考本科; 第三批:专科。 注:艺术类专业校考专科在艺术第三批提前录取。 体育分两批,第一批为本科,第二批为专科。 录取按批(类)依次进行,考生只能参加已报考类别的录取。如:未报考一类,不能参加第一批录取;未报考三类,不能参加第三批高职高专录取。 十六、志愿怎样设置及填报? 志愿设置:文理科第一至三批均设置五个平行志愿,各批的提前录取院校和艺术类第一批仍为传统志愿。根据平行志愿录取情况,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高校、专业,进行征求志愿。对平行志愿和征求志愿投档录取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高校、专业,视情进行降分征求志愿。各批平行志愿(即平行一志愿)、征求志愿(即平行二志愿)以及降分征求志愿(即平行三志愿)均设置A、B、C 、D、E 五个高校志愿(降分征求志愿另再增设院校服从志愿);每所高校均设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调剂志愿。各批提前录取院校设5个院校传统志愿和院校服从志愿,每所高校设3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志愿填报:采用分批远程网上填报、同步异地备份的方法。文理第一批和艺术第一批(含专业校考专科)、艺术第二批、体育第一批同时填报志愿;文理第二批和艺术第三批、体育第二批同时填报;文理第三批单独填报。 各批文理科平行志愿均设置五个高校志愿,并分批填报,主要是有利于扩大考生的选择权,有利于考生认真慎重地填报每一批志愿。 十七、平行志愿投档办法如何?需要注意什么? 在每批平行志愿投档时,首先按科类对考生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再按排序对考生所填报的平行志愿从A院校到E院校的顺序逐个检索,被检索的志愿中一旦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即向该院校投档。 考生总分相同时,则按文化总分排序,文化总分仍相同时则再按单科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科顺序排列:一类考试科目文科为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自选模块;理科类为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自选模块。二类考试科目排序,剔除自选模块,其他科目排列与一类相同。三类考试科目文科为语文、数学、外语、技术;理科为数学、语文、外语、技术。同一学校并列名次的考生全部投档。 各批(每轮)平行志愿及征求志愿分别实行一次投档。 需要注意的是: 1.对高校自主选拔、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等特殊类考生,按有关政策规定,在第一批首轮平行志愿投档前单独提前投档。 2.由于各批(每轮)平行志愿分别实行一次投档,即考生所填A、B、C 、D、E 五个高校志愿均为第一志愿,只有一次投档机会。考生被投到某院校后,不论被录取或因某种原因被退档,在本轮中其他志愿就自动“作废”,也就不可能再有“补投”到其他志愿的机会;此时,考生只能待本轮退档完毕后,填报征求志愿甚至降分征求志愿。这说明,平行志愿的设置虽然减缓了考生、特别是高分考生的填报志愿风险,但不等于每位考生从此彻底规避了风险。 3.在投档后每所高校录取与否以及录取到哪些专业,是由高校负责。有的高校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其专业的选择和排序对录取影响较大,选择不当或“梯度”不够也会导致分数较高者退档;有的院校实行“分数优先”原则,分数(包括所报专业相关科目成绩)会起更大作用。建议考生在查阅各校的招生章程或直接向有关高校了解后慎重选报。 4.由于平行志愿投档是以高校为单位,按高校招生总数的一定比例投档,会出现高校内各专业之间生源结构不够均衡的状况。虽然某些院校首轮投档时因总体投档足额导致分数线较高,但由于部分被投档的考生专业不服从而造成个别专业生源不足,此外,高校会对已投档考生的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和会考成绩进行综合考核,择优录取,也会造成个别考生退档,从而需进行下一轮的征求志愿。 十八、考生电子档案内容有什么变化? 考生电子档案内容分两种: (一)参加高中新课改的考生,其电子档案中除考生基本信息、高考成绩、体检、志愿等信息外,增加了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综合素质评价包括品质与素养、学习能力、审美与艺术、运动与健康、探究与实践、劳动与技能等六个方面。 (二)未参加新课改的考生和往届考生的电子档案仍与现行的一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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