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大学简介
西南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大学,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学校。学校位于重庆市北碚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缙云山下,风景秀丽的嘉陵江畔。学校是闻名遐迩的花园式学府、全国精神文明先进单位、全国绿化先进单位,教育部表彰的文明校园。
西南大学成立于2005年7月,由原西南师范大学、原西南农业大学合并组建而成。原两校毗邻而建,同根同源,发源于清光绪三十二年(公元1906年)在西南地区开中国新学的川东师范学堂,几经发展演变,遂成今日之西南大学。
西南大学依山傍水,风景如画,占地总面积约9600余亩,校舍面积约160余万平方米。学校学科门类齐全,综合性强,特色明显,涵盖了哲、经、法、文、史、教、理、工、农、医、管、艺术等12个学科门类。学校下设31个学院,拥有5个国家级重点学科、36个省部(市)级重点学科、16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9个博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1个专业博士学位授权点、44个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19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103个本科专业。学校面向全国招生,办学层次和规模居西部高校前列,现有在校学生5万余人,其中普通本科生40000余人、硕士、博士研究生10000余人。学校现有专任教师2600余人,其中,中国科学院院士1人,中国工程院院士2人,国家级教学名师3人,国家级教学团队4个,教育部长江学者4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2人,教授、副教授(含研究员、副研究员)1600余人,研究生导师1100余人。
音乐学院简介
西南大学音乐学院前身为1940年国立女子师范学院音乐专修科,是我国师范院校中最早设置音乐专业的院系之一,现有近12000平方米教学用房。
学院为教育部授予的全国高校红色经典艺术教育示范基地,音乐学为国家级特色专业和重庆市特色专业,音乐与舞蹈学为重庆市重点(一级)学科,1985年获得音乐学硕士点,音乐与舞蹈学现为一级学科硕士点。学院设有音乐教育、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等四个系。共有音乐学(师范)、音乐学(理论)、音乐表演(声乐、钢琴、器乐及通俗音乐演唱、演奏方向)、舞蹈学等四个本科专业。1985年开始招收硕士生,2005年开始招收博士生,2010年招收全日制艺术硕士、教育硕士等专业学位研究生。学院目前在读全日制本科学生740人,博士、硕士生共125人。
学院现有教职工85人,含教授9人、副教授27人;其中博士生导师2人,硕士生导师20人,具有博士学生教师11人,并聘有16位国内外著名专家学者为客座教授。
学院重视科学研究,现在音乐学及宗教音乐两个研究所,主持有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十五”、“十一五”规划重点课题、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后期资助项目、教育部委托项目、重庆市哲学社科项目和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等。出版专著教材上百部,发表论文几百篇。在中国音乐金钟奖、全国电视歌手大奖赛、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等国家级及省部级的音乐创作、表演比赛中多次获奖。
学院现有西南大学交响乐团(重庆市政府命名为“重庆青年交响乐团”)、交响管乐团、合唱团、民乐团和舞蹈团等五个艺术实践平台。2006年至今,交响乐团、民乐团承担教育部“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到重庆、四川等50余所高校、中学演出,2010年到马来西亚UPSI大学交流演出,参加中国西部交响乐周交响音乐会,2011年在北京国家大剧院音乐厅举办交响音乐会。
学院积极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曾先后邀请美、日、俄、德等国专家来院讲学;现与俄罗斯格涅辛音乐学院、美国密西根州立大学等音乐院校建立友好学校。
音乐学院2012年计划招收音乐学(师范)、音乐学(理论)、音乐表演(声乐、钢琴、器乐及通俗音乐演唱、演奏方向)、舞蹈学四个专业本科学生200名,面向重庆、四川、云南、贵州、湖南、湖北、广东、广西、江西、江苏、安徽、浙江、山东、山西、陕西、青海、甘肃、宁夏、新疆、内蒙古、河南、河北、北京等省市招生。
一、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1、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执行各省(市)普通高等艺术院校(系科)招生专业考试有关规定。
2、招生对象音乐素质条件
(1)音乐学专业要求具备一定音乐基本知识,辨音能力好,节奏感好,音乐记忆好,声音本质好,乐感好,发声器官及呼吸器官无疾病,口齿清楚,能完整地演唱歌曲,有一定钢琴或器乐演奏能力,普通话好。女生身高1.50米以上,男生身高1.60米以上。
(2)音乐表演专业(声乐方向)要求有的音乐基础理论知识,声音本质好,乐感好,辨音能力好,节奏感好,音乐记忆较好,发声器官、呼吸器官无疾病,口齿清楚,普通话好,能完整地演唱歌曲。女生身高1.60米以上,男生身高1.70米以上。
(3)音乐表演专业(钢琴、器乐方向)要求有一定的音乐基础理论知识,具备学习本专业的条件和素质,能较熟练地掌握本专业乐器演奏的技能技巧,音乐表现好,演奏方法正确,有培养前途。音乐表演专业(通俗音乐演唱、演奏方向)要求有一定的音乐基础理论知识,具备学习本专业的条件和素质,能较熟练地掌握本专业演唱或演奏的技能技巧,音乐表现好,演唱或演奏方法正确,有培养前途。
(4)舞蹈学专业要求具有良好的基本功和较丰富的表现力,五官端正。女生身高1.63米以上,男生身高1.70米以上。
以上各专业考生成绩特别优秀者,身高要求可适当放宽。考生身高以高考体检测量为准。
二、报名方法及收费标准
1、考生办理报名手续时必须交验以下材料:
(1)考生报名时须出示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无效),并交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考生报名时须按照所列内容,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字迹清楚工整,内容完整、准确。
(3)考生报名时须交考生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片的照片2张。
(4)考生报名时,须持有当地招生办提供的本人高考报名序号,此序号必须与高考报名时的报名序号一致,如无高考报名序号或高考报名序号有误,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报名考试费按学校所在地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
3、考生经审核同意后,发给专业准考证。考生必须携带专业考试准考证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专业考试。
三、报名考试地点及时间
考区 |
招生
省份 |
招收专业 |
考点 |
报名时间及地点 |
考试时间及地点 |
重庆考区 |
重庆 |
音乐学(师范)
音乐学(理论)
音乐表演(声乐、钢琴、器乐、通俗音乐) |
重庆
北碚 |
重庆音乐统考:
2011年12月16、17日全天
西南大学音乐学院
|
重庆音乐统考:
2011年12月18-25日
西南大学音乐学院
|
舞蹈学 |
西南大学校考:
2012年2月11日
西南大学音乐学院 |
西南大学校考:
2012年2月11日
西南大学音乐学院 |
四川考区 |
四 川 |
音乐学(师范)
音乐学(理论)
音乐表演(声乐、钢琴、器乐、通俗音乐)
舞蹈学 |
四川
成都 |
2012年2月12、13日
四川音乐学院 |
2012年2月14-17日
四川音乐学院 |
云贵考区 |
云 南
贵 州 |
音乐学(师范)
音乐学(理论)
音乐表演(声乐、钢琴、
器乐、通俗音乐)
舞蹈学 |
贵州
贵阳 |
2011年12月18、19日
贵州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
2011年12月20、21日
贵州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
湖广考区 |
湖南
湖北
江西
广东
广西 |
音乐学(师范)
音乐学(理论)
音乐表演(声乐、钢琴、器乐、通俗音乐)
舞蹈学 |
广东
广州 |
2012年2月19、20日
广州城市职业学院 |
2012年2月21、22日
广州城市职业学院 |
湖南
长沙 |
2012年2月13、14日
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
2012年2月15、16日
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
北方考区
(含华东) |
山东
河南
河北
北京
安徽
浙江
江苏
陕西
山西
宁夏
甘肃
青海
新疆
内蒙古 |
音乐学(师范)
音乐学(理论)
音乐表演(声乐、钢琴、器乐、通俗音乐)
舞蹈学 |
河南
郑州 |
2012年2月1、2日
河南省河南大学 |
2012年2月3、4日
河南省河南大学 |
山西
太原 |
2012年2月11、12日
山西艺术职业技术学院 |
2012年2月13、14日
山西艺术职业技术学院 |
陕西
西安 |
2012年2月6、7日
西安美术学院 |
2012年2月8、9日
西安美术学院 |
注:
1、考生必须在我校规定的考区内的规定考点进行校考,跨考区考试的成绩我校不予认可;如一个考区有多个考点,只能选择其中一个点考试,在规定考区内两个以上考点均参加考试的,成绩全部作废。
2、重庆考区舞蹈专业考生参加重庆统考合格后,再参加西南大学音乐学院的校考,按校考成绩录取。
3、音乐学(师范)专业拟招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湖南省、湖北省、广东省、河南省、陕西省和山西省考生,最终计划以各省市招办公布的为准。音乐学(理论)专业限招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湖南省、广东省、河南省、陕西省和山西省考生。
4、重庆、四川的舞蹈学考生成绩按川渝片区拉通排序,进行录取。
四、考试科目
(一)音乐学(师范)、音乐学(理论)专业:
总分300分。主科120分、副科80分、视唱40分、练耳30分、乐理10分、面试20分。
1.声乐:演唱歌曲1首(曲目自选);2.钢琴或器乐:弹奏乐曲或练习曲1首(曲目自选);3.练耳;4.视唱;5.乐理;6.面试:身高、体型、气质、语言表达。
有舞蹈、器乐演奏(乐器自备)、理论作曲能力者,亦可加试。成绩合格后可根据考试成绩在总分中加1-10分。
(二)音乐表演(声乐、钢琴、器乐)专业:
总分300分:主科220分、视奏或视唱60分、面试20分。
1.声乐方向:(1).演唱歌曲2首(曲目自选);(2).视唱;(3).面试:身高、体型、气质、语言表达。
2.钢琴方向:(1).演奏练习曲1首、乐曲1首;(2).视奏;(3).面试:身高、体型、气质、语言表达。
3.器乐(手风琴、管弦乐、民乐)方向:(1).练习曲1首、乐曲2首(曲目自选);(2).视奏;(3).面试:身高、体型、气质、语言表达。
(三)音乐表演(通俗、流行音乐)专业
总分300分。其中:主科200分、视唱练耳及乐理100分[视唱(奏)40分、练耳40分、乐理20分]。
1.声乐演唱方向:①准备三首流行歌曲(由主考教师指定演唱其中一首,自备CD伴奏带);②.视唱;③.练耳;④.乐理。
2.器乐演奏方向:①演奏练习曲、乐曲各一首(考试曲目自选,要求背奏,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②.视奏;③.练耳;④.乐理。
(四)舞蹈学专业:
总分300分:(1).面试20分;(2).基本功60分;(3).技术、技巧40分;(4).即兴表演(动作模仿)30分;(5).组合或剧目表演150分。
1、初试: (1).面试加口试(形体、形象、气质);(2).基本功(软开度、协调感、弹跳、能力)测试;
2、复试:(1).技术、技巧(跳、转、翻);(2).即兴表演(动作模仿);(3).组合或剧目表演。
五、注意事项
1、三月份将专业考试成绩寄发给考生本人,专业合格者方可填报专业志愿。
2、考生可在西南大学招生信息网站查询专业考试成绩。
六、录取章程摘录
1、学校录取的考生应填报有我校的志愿。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严格按各省市投档原则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不接受调剂志愿考生。
2、录取原则:音乐学(师范)专业在文化和专业考试成绩均上线的情况下,在同一省内按专业从高到低择优确定录取名单;音乐表演专业、舞蹈学专业在文化和专业考试成绩均上线的情况下,在同一考区内按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到低择优确定录取名单;音乐学(理论)专业在文化和专业考试成绩均上线的情况下,在同一省内按文化从高到低择优确定录取名单。
3、我校招生的艺术类各专业文理兼收;不限制男女生比例;不限制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对于艺术类招生计划不分文理科的省市,我校将对理科考生的文化成绩按一定公式折算后和文科考生一同按录取规则排序,择优录取。
理科考生文化折合分= 理科考生文化总分 ×(普通文科二本批次线/ 普通理科二本批次线)
4、报考音乐学(师范)、音乐学(理论)专业的考生外语成绩不低于60分.
5、文化考试各科成绩中任何一科为零分者,我校将不予录取。
6、凡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组织有本省专业统一考试的考生,还需取得本省(直辖市)招办颁发的专业合格证书。
7、艺术类专业新生入学后要进行专业复查,专业复查不合格者或者复查成绩与入学成绩有较大出入者,学校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七、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音乐学院办公室电话:(023)68252325
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bkzsw.swu.edu.cn http://music.swu.edu.cn
西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1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