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学校名称:山西财经大学
学校地址:太原市坞城路696号 邮政编码:030006
太原市南内环街135号 邮政编码:030012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形式:全日制
办学性质:公办
学校代码:10125
录取通知书签发人姓名:刘维奇 职务:校长
一、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
学校面向全国招生,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素质人才的需求,着力促进区域、城乡入学机会公平,统筹考虑学校办学特色、办学条件、各省考生生源质量和毕业生就业率等因素,制定招生计划。
二、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
2020年我校预留计划20人,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以及解决由于平行志愿产生的生源地上线同分段考生等问题。
三、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我校商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语种(非外语专业开设的公共外语课为大学英语,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四、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执行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
五、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的有关文件规定。
2、认真贯彻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的录取原则。
3、由省级招生部门按规定投档到我校的考生,按照高考成绩优先原则录取并确定专业。内蒙古自治区按照“分数清”原则进行录取。江苏省按照“先分数后等级”原则进行录取。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山东省、浙江省、海南省考生录取时按照生源省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4、按志愿投档到我校成绩并列时,文史类专业依次根据语文、数学、文科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并确定专业,理工类专业依次根据数学、语文、理科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并确定专业。
江苏省考生成绩并列时参考考生的选测科目等级。文史类考生成绩相同时,按历史和另一门选测科目先后排序,等级高者优先录取;理科类考生成绩相同时,按物理和另一门选测科目先后排序,等级高者优先录取;成绩和选测科目等级均相同时,依次按照数学(含附加分)、外语、语文(含附加分)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
5、视觉传达设计专业使用生源地省级美术专业统考成绩,执行生源地省份投档规则,对于进档考生在文化课成绩、专业成绩达到生源地省份规定的最低控制线后按专业成绩优先原则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照文化课成绩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仍相同时,依次按照数学、外语、语文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6、体育经济与管理专业进档考生,文化课成绩、专业成绩达到生源地省份规定的最低控制线,按文化课成绩优先原则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时,按照专业成绩优先原则录取,专业成绩仍相同时,依次按照数学、外语、语文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7、对加分投档的考生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六、各专业学费标准
按照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晋发改收费发[2018]293号文件)批准的学费标准执行。
七、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山西财经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
中外合作办学颁发证书事宜见第九款。
八、资助政策
学校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勤工助学、助学金”等资助措施。
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入学,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在生源地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九、中外合作办学有关情况
我校与德国埃森经济管理应用技术大学(FOM)合作举办山西财经大学中德学院,2020年招生专业及人数为:金融学150人、会计学150人,共计300人。学生完成学业,达到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由山西财经大学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内芯注明“中德学院”)和学士学位证书(内芯注明“中德学院”),德国埃森经济管理应用技术大学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十、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电话:(0351)7666571 7666563
联系传真:(0351)7666573
网 址:http://www.sxufe.edu.cn
十一、录取结果公布渠道
新生一经录取即在我校招生公示栏和本科招生网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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