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音乐学院2024年
本科艺术类统考专业招生简章
一、招生专业
录音艺术(中外合作办学)
培养方向:音乐与传媒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作曲思维与能力,具有音响设计、制作与现场操作能力,能够在新媒体语境下,根据专业影视、戏剧、公共空间规划与改造的具体要求,进行相关创意、创作与应用的,跨界服务于文广、视听节目策划以及空间听觉设计领域的高级复合型创新性人才。
核心课程与特色课程:数字音频技术A、媒介听觉、融媒体技术、程序语言、跨媒体叙事、融媒体音乐、空间音响造型A、音乐造型。
二、招生计划
注:
1.招生计划数均以各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最终公布为准。2.以上专业录取时认可各省(区、市)对应科类省级统考成绩为专业考试成绩,无校考。
三、报名、填报志愿和考试
考生报名、填报志愿和考试均按各地省招生办公室规定的时间、地点、办法进行。
四、录取规则
1.省招办按我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和投档比例将报考我校的生源从高分到低分(含加分)排序进行投档。具体的投档比例由我校根据各省(区、市)实际生源情况确定,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原则上投档比例为100%。
2.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区、市)艺术类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按所在省(区、市)的投档排序成绩折算办法计算进档考生的综合成绩。
3.进档考生采用分数优先原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4.若遇投档成绩相同则依次逐项比较省统考专业成绩,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5.我校认可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招办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全国性加分政策,原则上认可考生所具备的所有加分项目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加分幅度最高不超过20分。政策性加分在专业录取时计入总分。
6.对达到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进入专业志愿、且愿意服从所有专业调剂的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录取到计划未满的专业中(不再征求考生意见)。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7.生源不足时,将进行征集志愿,按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剩余数的100%进行投档;若生源仍不足,我校可以将剩余的招生计划调配至生源充足的省(区、市)市安排录取。
8.各省(区、市)录取规则和程序以省招办规定为准。
五、学费和住宿
学费:39000元/学年。
住宿:住宿费1200元/学年。上海生源住宿视学生实际情况安排。
六、资助政策
执行国家和上海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缓交学费快速注册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临时困难补助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人民奖学金等。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七、咨询和联系
招办网址:https://jwc.shcmusic.edu.cn
学院地址:上海市汾阳路20号(邮编:200031)
联系电话:021-53307300、53307303
电子邮箱:zb@shcmusi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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