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要求及考试须知
1、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者均可报考。
2、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表演专业:发音器官无疾病,无色盲、无夜盲,五官端 正;男生身高 170cm 以上,女生身高 160cm 以上。
3、空中乘务专业:
①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举止端庄,兴趣高雅,有志于从事空中乘务事业,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良好的道德品质;
② 男生身高 172cm 以上,女生身高 162cm 以上;
③ 男生单眼矫正视力 C 型表 0.7 以上,女生单眼矫正视力 C 型表 0.5 以上,眼球 大小适中,对称,目光有神,无色盲、色弱;
④ 五官端正,肤色好,着夏装时身体裸露部分无明显疤痕、无纹身;牙齿排列整 齐,无明显异色;无狐臭,无久治不愈的皮肤病;面部表情自然,微笑甜美;善 于表达,富有朝气;口齿清楚,中英文发音基本准确,无口吃、舌短现象;听力 正常;
⑤ 性格开朗、大方、心理素质好;富有合作精神。形体匀称,步态自如,动作协 调,无“X”形腿、“O”形腿;
⑥ 无精神病史,肝功能正常,无各类慢性疾病。
4、考生需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
5、现场报名的报名表、准考证或网上报名打印的准考证、报名表;
6、考生所在省(市、区) 发的艺术类专业报考证原件。
7、2 寸正面免冠证件照( 背面标注上姓名及报考专业以作备用)。
8、考生所交材料及报考费,无论录取与否,概不退还。考生凭专业准考证、身份 证件原件参加考试,具体考试日程安排详见报名信息确认现场或学院网站发布的 《四川电影电视学院 2017 年招生考试日程安排表》。
9、考生赴考的往返路费、食宿费均由本人自理。
10、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学校在校生;
(2)高中、中专(职校)在校生(应届毕业生除外);
(3)被开除学籍、勒令退学和自行退学不满一年的学生;
(4)因触犯刑律而被追诉或正在服刑者。
11、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对在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我 校将其违规情况书面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由省级招办取消其当年艺术类专业报 考资格,并将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被录取的考生一经查出有替考 等考试舞弊行为,或在报名、考试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取消其录取资格。
2017 年艺术专业校考报名考试时间及地点
凡参加我院设立校考的考生即日起可登陆四川电影电视学官方网站查询各省考试 时间、地点或见此文后附件。如需现场或网上确认信息,请务必按时进行信息确认。
艺术专业考试科目及计分标准
1、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本科)
初试科目:自备稿件、形体展示(自备)、特长展示(自备),共 3 门。
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
复试科目:上镜、播音测试、即兴主持,共 3 门。
各科成绩满分为 100 分,专业成绩总和满分为 300 分。
2、表演专业(本科)
初试科目:朗诵(自备)、形体展示(自备)、声乐(自备),共 3 门。
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
复试科目:上镜、朗诵、命题表演,共 3 门。
各科成绩满分为 100 分,专业成绩总和满分为 300 分。
3、戏剧影视导演专业(本科)
面试科目:综合素质表达、回答考官提问、影视基础知识选答(抽题),共 3 门。
笔试科目:命题作文(时间为 120 分钟),共 1 门。
面试成绩满分 100 分,笔试成绩满分 100,专业成绩总和满分为 200 分。
4、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本科)
面试科目:综合素质表达、回答考官提问、影视基础知识选答(抽题),共 3 门。
笔试科目:命题作文(时间为 120 分钟),共 1 门。
面试成绩满分 100 分,笔试成绩满分 100,专业成绩总和满分为 200 分。
5、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本科)
面试科目:故事编讲、回答考官提问、影视戏剧文学基础知识选答(抽题),共 3 门。
笔试科目:命题作文(时间为 120 分钟),共 1 门。
面试成绩满分 100 分,笔试成绩满分 100,专业成绩总和满分为 200 分。
6、舞蹈表演专业(本科)
考试科目:面试(目测外形、语言表达)、基本功测试(柔韧、旋转、弹跳、技 巧展示)、艺术素质(即兴模仿)、艺术表现力(自备舞蹈片段或组合,风格不 限,自备 CÐ伴奏带),共 4 门
各科成绩满分为 100 分,专业成绩总和满分为 400 分。
7、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本科)
面试:自我介绍,回答问题(影视、数字媒体、美术等相关知识)(150 分);
笔试:编写故事、命题作画二选一(命题作画绘画风格不限)(150 分)
8、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本科)
面试:自我介绍、回答问题(影视摄影摄像、动画基础知识)(100 分)
笔试:影视艺术常识:用形象化的文字编讲故事;摄影作品分析、动画作品分析。 (200 分) (考生根据所选择的方向进行答题。)
9、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本科)
笔试科目:素描(场景人物默写或人物写生),初试成绩满分 100。
面试科目:以问答方式,了解考查考生的艺术常识与综合素质。复试成绩满分 100 分。专业成绩综合满分 200 分。
10、空中乘务专业(专科)
考试科目:综合素质表达、形体及实力测试、英文测试、考官近距离目测及问答, 共 4 门。
各科成绩满分为 100 分,专业成绩总和满分为 400 分。
各专业录取原则及综合成绩的计算原则
(一)录取原则
1、艺术类专业
①我院艺术类专业在省外招生的录取工作在生源所属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 会及其招生主管部门的统一领导下,根据生源地当年艺术类专业的招生录取政策, 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处理”的录取体制。
②我院艺术类各招生专业均文理兼收,且招生计划的投放原则上不分文科、理科 (具体情况依据各生源地的规定可作适当调整)。
③我院的录取原则是:在德智体全面考核的基础上,严格按照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具体办法是: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身体健康检查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生源 所在省(市、自治区)本科、专科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照我院认定的综合成 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④对于承认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或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省级联考(统考)成绩的考生,其录取原则按照所在省份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2、普通类专业
我院的录取原则是: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身体健康检查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 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本科、专科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严格按照文化考 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各专业综合成绩的计算原则
1、播音与主持专业
综合成绩=专业折算分×80%+文化折算分×20%
2、表演专业
综合成绩=专业折算分×90%+文化折算分×10%
3、舞蹈表演专业
按照考生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戏剧影视导演专业、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
综合成绩=专业折算分×70%+文化折算分×30%
说明:
①专业折算分=考生专业成绩分数/专业总成绩(满分)×100
②文化折算分=考生文化成绩分数/文化总成绩(满分)×100
如该专业在所在省份无校考,采用当地统考或联考成绩,则该专业的录取原则遵 照该省份该专业的相应录取原则进行。
违纪、违规处理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对在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我 校将其违规情况书面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由省级招办取消其当年艺术类专业报 考资格,并将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被录取的考生一经查出有替考 等考试舞弊行为,或在报名、考试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取消其录取资格,并移 交相关部门处理。
录取查询及专业合格证获取方式
考生于 2017 年 4 月登陆四川电影电视学院招生网报名系统进行专业成绩查 询,成绩合格者在线打印专业考试合格证,我院不再通过邮递方式寄发合格证。
学费及住宿费
艺术类本科、专科学费:待定
非艺术类本科、专科学费:待定
住宿费:待定。
联系方式
学院官网:h[FS:PAGE]ttp://www.scftvc.com/
学院微信:四川电影电视学院
招生 Q Q 咨询:800138682
招生咨询电话:028-87512806/87516537
学院金牛校区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华严路 8 号 邮编:610036
学院安仁校区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安仁镇金山路 188 号 邮编:611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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