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自然情况
1、学校全称:大连工业大学
2、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轻工苑1号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4、办学层次:本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50.6万平方米(约合758.2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1.28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10.25平方米;生师比18.03;专任教师857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48.4%,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90.2%;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43314.73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24927.76元;图书81.45万册,生均图书46.87册。
二、招生计划
1、根据办学条件、就业情况和校考合格生源分布情况等因素,经学校招生委员会研究确定培养规模和招生计划,由各省级招生考试部门公布。
2、学校拟安排艺术类专业预留计划的比例为5%。在使用预留计划时,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在相应录取批次投档前投放。
3、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告为准。
4、对于校考合格生源不足的省份,学校可编制“0”计划,以便校考合格考生可以正常填报志愿,若考生达到学校录取标准,则可以参加录取。
5、本专业不限制考生的外语语种、男女生录取比例。
6、学校招生计划按照主管部门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科类 |
授予学位门类 |
学费(元/年/生) |
130301 |
表演 |
四年 |
艺理或艺文 |
艺术学 |
10000 |
四、颁发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大连工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达到大连工业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大连工业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费情况
1、学费和住宿费等收取标准
学校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费,本专业学费收费标准详见“三、专业设置”,住宿费最高收费标准为1200元/年/人,专业课校考报名费为180元/人。
2、学费和住宿费退费办法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物价局、财政厅转发<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辽教发[2006]76号)和《大连工业大学学生收费办法》(大工大校发[2012]30号)的相关规定,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照学生实际学习和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学校建有完善的促进学生综合素质提高和健康个性发展的激励机制以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扶困助学机制,设有多项奖、助学金,主要奖励资助标准为:
(1)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人。
(2)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人。
(3)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年/人、二等2500元/年/人。
(4)辽宁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人。
(5)大连工业大学优秀入学成绩奖学金:一等5000元/人、二等3000元/人、三等2000元/人。
(6)大连工业大学综合奖学金:普通类专业一等2000元/年/人、二等800元/年/人、三等400元/年/人;艺术类专业一等3000元/年/人、二等1500元/年/人、三等600元/年/人。
4、学校为学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提供便利。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由国家开发银行、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为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高校新生和在校生设立的助学贷款,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生入学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获批后用于支付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
5、学校通过勤工助学、学费减免、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入学绿色通道和临时性补助等多种形式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六、录取办法
1、学校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
2、学校对考试成绩达到要求、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所报专业学习、生活能够自理的残疾考生予以正常录取。
3、本专业录取批次由各省级招生考试部门公布,投档方式按照各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的规定执行。
4、学校在投档过程中承认各省级招生考试部门关于高考加分、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5、学校对文化课和专业课考试中任何一科成绩为零的考生均不予录取。
6、录取办法
(1)专业考试分为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省级统考)和招生学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两种形式。本专业只录取参加专业课省级统考(不组织此类别专业课省级统考的省份除外)和学校校考成绩均合格的考生,有特殊要求的省份按照该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的规定执行。
(2)考生须达到其所在省级省级招生考试部门制定的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同时达到学校制定的外语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50分(外语成绩非150分满分的省份,按照150分进行折合),在此基础上按照专业课成绩进行排序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按照“语文”、“数学”、“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3)学校对于专业课成绩特别优秀的进档考生优先录取,校考成绩名次在本省中位于招生计划数之内的考生,外语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可降低10分。
七、专业课校考
1、考点设置及考试时间
考点 |
报名方式 |
报名时间 |
信息确认 量体时间 |
考试时间 |
信息确认、量体 考试地点(地址) |
大连 |
网络报名(点击进入报名系统) 现场报名 |
2019年1月10日 -1月19日 |
2019年1月19日 |
2019年1月20日 |
大连工业大学服装学院 (大连市甘井子区轻工苑1号) |
2、考试科目及内容
(1)量体:测量身体的各项数据(请自备白色紧身内衣)。
(2)初试:形体考核(体貌观测,请自备泳装,不得化妆和盘发)。
(3)复试:① 服装表演考核(请自备高跟鞋、黑色背心、黑色紧身长裤)。
② 艺术素质考核(请自备软底舞鞋,并搭配协调着装。考查考生在特定音乐背景下的节奏感、协调性和舞
蹈基础素养等艺术素质)。
注:考生不得穿着带有特殊标记的服装。
3、建议报考条件
男身高在185-192CM之间、女身高在172-181CM之间,五官端正,身材较好,体重适中。
4、报考方式
考生可在学校本科招生信息网进行网络报名(建议考生采取此种方式),并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现场信息确认,也可在信息确认当天进行现场报名。
5、校考现场报名、信息确认时须携带的材料
(1)考生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部门核发的《2019年艺术类考生专业考试准考证》(或《2019年高考报名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A4规格纸型复印)。
(2)考生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护照,或公安户籍部门开具的贴有近期免冠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A4规格纸型复印)。
6、考试成绩与合格分数线
学校按照招生计划数与合格生源数1:4之内的比例,划定全国统一的合格分数线。专业课校考成绩和合格考生名单将于2019年4月10日之前公布,并报送考生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部门备案。考生可通过网站、微博、微信和电话等方式查询考试成绩,学校不单独寄发纸质合格证。
八、附则
1、招生咨询渠道:
(1)咨询部门:大连工业大学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
(2)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轻工苑1号(大连工业大学综合楼A801室)
(3)电话:0411-86323661、86323693
(4)电子邮箱:zsbgs@dlpu.edu.cn
(5)网站:http://zsb.dep.dlpu.edu.cn
(6)微信公众平台(大连工业大学本科招生信息):dlpu86323661
(7)新浪微博(@大连工业大学本科招生信息):http://weibo.com/dlpu86323661
(8)腾讯微博(@大连工业大学本科招生信息):http://t.qq.com/dlpu3661
2、招生申诉渠道:
(1)申诉部门:大连工业大学纪检监察处
(2)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轻工苑1号(大连工业大学综合楼A922室)
(3)电话:0411-86323813
(4)电子邮箱:jjjc@dlpu.edu.cn
(5)网站:http://jiwei.dep.dlpu.edu.cn
3、本简章公布后,如遇教育部或各省份招生政策调整,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或各省份最新招生政策执行。
4、本简章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5、本简章经辽宁省教育厅核准,自2019年1月10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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