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校名为湖南科技学院,英文译名为“Hunan University ofScience and Engineering”,部标代码为10551,学校所在地----湖南省永州市。
湖南科技学院是一所经教育部批准,隶属于湖南省教育厅,涵盖理学、工学、文学、法学、经济学、管理学、教育学、艺术学等八大学科门类的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学校招生工作以“有助于高校选拔人才、有助于中学实施素质教育、有助于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为指导思想,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为国家和学校选拔优秀人才。
学校的通讯地址为: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杨梓塘路130号;邮编:425199;联系电话:0746—6382188(兼传真);学校网址:www.huse.edu.cn;电子邮箱:husezs@163.com。
录取要求
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考生的专业成绩应达到“合格”,文化成绩须达到所在省(市、区)艺术专业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学校组织了艺术类专业考试的江苏、山西、河南、福建、河北、广西、甘肃、贵州等省份,其相应的美术类、音乐学、舞蹈学、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专业,以我校专业考试成绩为准,其他生源省份以所在省(市、区)相应艺术专业统考成绩为准。
学校承认各省(市、区)按政策享受的加分,承认按政策允许降分投档的考生。
录取规则
学校根据各省(市、区)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顺序志愿的提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平行志愿的提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5%以内。
艺术专业录取规则:以一定比例“文化+专业”形成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专业成绩高者优先。综合成绩具体构成比例是:音乐学、舞蹈学专业的综合成绩=专业成绩×65%+文化成绩×35%;美术类专业的综合成绩=专业成绩×50%+文化成绩×50%;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专业的综合成绩=专业成绩×60%+文化成绩×40%。
美术类四个专业的录取原则遵循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清”原则录取专业,即:各专业优先将第一专业志愿填报该专业的考生按照成绩从高到低依序录取;各专业在第一专业志愿没有录取满额的情况下,再将第二专业志愿填报该专业的考生(须未被第一专业志愿录取者)按照成绩从高到低依序录取;各专业在第二专业志愿没有录取满额的情况下,再将第三专业志愿填报该专业的考生(须未被第一、二专业志愿录取者)按照成绩从高到低依序录取;以此类推。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如果在没有举行校考的省份招生,我校录取的专业成绩采用招生省份编导类省统考成绩,即参加了生源省份编导类省级统考并成绩合格的考生可以报考我校戏剧影视文学专业。
按教育部文件规定,学生修学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湖南科技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湖南科技学院学士学位。学校学籍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746-6383891,学历证书查询网址:www.chsi.com.cn。
本章程适用于湖南科技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专业的招生,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授权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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