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学校竞技体育水平,增强大学生的体育素养,结合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3号)的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项目及招生计划
1.招生项目:田径、游泳、篮球(男子)。
2.招生计划:计划招生47人,各项目招生计划详见附件1。
二、报名条件
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参加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考试报名: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注: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招生院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三、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12日-19日17:00时前。
2.网上报名:考生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gspyddbm/)进行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且每名考生只可报考一个项目,按照系统要求填写并上传提交以下报名材料:
①《东北林业大学2021年高水平运动队申请表》(系统生成后须由本人及所在中学签字盖章)。
②考生二代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均需上传)。
③考生所在中学提供的高中学历证明或高中毕业证书扫描件(具有高中毕业同等学力的考生提供与高中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等证明材料)。
④运动员等级证书扫描件(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中的运动项目应与报名测试项目一致,如等级证书仍在办理中,须提供相关部门的证明材料,现场确认时仍未能提供证书者将不可参加测试)。
⑤国家运动员技术等级查询认证结果截图(考生须通过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管理系统”查询并截图,网址:http://ydydj.univsport.com/index.php?m=index&c=look&a=look)。
⑥获得运动员等级证书所参加比赛的秩序册和成绩册封皮及考生本人所在页扫描件。
⑦高中阶段参加省级及以上比赛获得单项前三名或接力项目前六名的秩序册和成绩册封皮及考生本人所在页扫描件(如材料⑥中已获得单项前三名或接力项目前六名可不提供)。
⑧高中阶段参加省级及以上比赛获奖证书扫描件。
⑨报考篮球项目的考生须由参赛代表队提供主力上场队员的证明材料详见附件2,证明需代表队教练员、所在中学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中学公章。
3.报名要求:高水平运动队报名采用网上申请的方式,无需邮寄申请材料,考生必须上传所有完整申请材料至报名平台,所上传的申请材料建议使用扫描件,以确保上传电子文件清晰可读。上传扫描件申请表编号必须与报名系统中一致。逾期未完成报名或未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者视为报名无效。
4.资格初审:学校组织相关专家成立报名条件审核工作组,按照本简章要求,根据报名材料对考生报名条件进行审核,提出报名初审合格名单,经学校高水平运动队测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报名初审合格名单于2021年3月底前在东北林业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公示。资格初审合格者方可参加现场确认。
5.现场确认:篮球、田径项目资格初审合格考生,须本人持居民身份证、运动员等级证书、比赛秩序册、成绩册(均须原件)来校进行现场确认,并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对拒不签订承诺书或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考生须缴纳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测试费300元/人。游泳项目初审合格考生不需要现场确认。
确认时间:4月9日13:30-16:30时
确认地点:东北林业大学体育部
四、测试安排
(一)篮球、田径项目
1.测试时间、地点
田径:4月10日13:30—17:00时 东北林业大学田径场
篮球:4月11日13:30—17:00时 东北林业大学体育馆
如遇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而影响测试考核,学校将调整测试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测试方法:详见附件3。
(二)游泳项目
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游泳项目由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组织专业统测,我校不再组织游泳项目校考。具体注册、报名、测试安排等以国家体育总局公布为准,请及时关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APP”相关通知。
五、公示专业测试合格考生名单
学校本着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依据考生测试成绩、项目优先级顺序、项目招生计划及各类别享受录取优惠政策公示测试合格考生人数,确定专业测试合格考生名单。按教育部有关规定专业测试合格考生名单在东北林业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予以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学校不予录取。
六、高水平运动队文化课成绩录取要求
A类: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的合格考生,需参加由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且文化课成绩达到180分(含)以上,可不参加高考,但必须参加高考报名、填报高考志愿,经所在省级招办核准后录取,计划录取9名。
B类:对少数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合格考生,高考成绩可降至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予以录取,计划录取14名。
C类:具有二级运动员证书的合格考生,可在考生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录取,计划录取24名。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对于合并本科批次或者高考改革省份的控制线按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高水平运动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七、招生专业及志愿填报
招生专业:工商管理类、工程管理、机械类(机电)、风景园林、机械类(车辆)、计算机类、环境科学、英语、法学。
高考填报我校志愿的专业测试合格考生可在上述招生专业中填报其专业志愿,如考生录取到按专业类培养的专业,一年后不参加专业分流。高考改革省份考生填报专业时选考科目须符合所报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详见学校本科招生信息网。
八、监督及申诉
1.学校将严格遵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将招生计划、测试内容、测试方法、专业测试合格考生名单、录取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学校监察处负责全程监督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测试工作。
九、有关事项说明
1.考生报名的测试项目必须与运动员等级证书的项目一致。考生应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和志愿填报。若考生所在省份统一组织高水平运动员测试或资格审查,考生必须参加并合格或通过。
2.游泳项目同一小项考生的体育专项统测分数相同时,依次参考该项目考生统测测试成绩、报名所提供的运动等级证书成绩,择优公示。
3.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申请我校“文化课单独考试(A类)”的考生须参加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统一组织的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具体注册、报名、测试安排等以国家体育总局公布为准,请及时关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APP”相关通知。
4.考生参加招生项目测试前需办理个人意外伤害保险,现场确认时须查验考生个人意外保险单,考生参加测试往返路费及食宿费自理。
5.高考填报我校志愿的专业测试合格考生,务必于2021年7月6日前将高考成绩、高考填报志愿、专业选择情况复印件等材料寄送至学校本科生招生办公室,逾期影响录取者后果自负。
6.高水平运动员入学时与学校签订协议,接受所在学院和运动队双重管理,认真履行参加训练和比赛的义务,对入学后擅自不参加训练和比赛的高水平运动员,学校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或退学处理。
7.学校组织专家在入学后对高水平运动员进行复测和复核,学校将加强对考生资格的材料复审和水平评估。对于相关信息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测试成绩与运动员技术等级记录成绩差距较大的,尤其是专业成绩低于一级运动员或二级运动员最低标准的,要重点研判并给与相应处理。
十、联系方式
本科生招生办公室:0451-82190346 体育部:0451-82190415
监察处:0451-82192924
学校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兴路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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