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设计学院:
工业设计学院:
录取原则
1、考生须填报我校志愿且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控制分数线,高考改革省份选考科目不限,未改革省份文理兼收。
2、对湖北省美术类考生,需湖北省美术专业统考合格,根据考生投档成绩和专业组志愿,以“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省专业统考成绩*60%+高考成绩*40%)*2】。中美合作办学专业与非中美合作办学专业分开排名,按照综合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按专业成绩优先录取。
3、对非湖北省美术类考生,我校认可各省(区、市)美术专业统(联)考成绩,根据考生投档成绩和专业组志愿,以“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投档成绩按我校在各省所在录取批次统一规定换算标准执行,若没有统一换算标准的则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省专业统(联)考成绩*60%+高考成绩*4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