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理工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首批列入国家“211工程”和“双一流”建设高校,是教育部和交通运输部等部委共建高校。目前,我校艺术与设计学院拥有艺术学理论、设计学2个一级学科博士点,建有艺术学理论、设计学2个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拥有艺术学理论、设计学、美术学3个一级学科硕士点以及艺术硕士(MFA)、工业设计工程硕士2个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权,其中设计学在国家第四轮学科评估中位列前20%;产品设计专业、动画专业是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也是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环境设计专业、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是省级品牌专业建设点。2021年我校继续招收艺术类专业考生,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招生专业
2021年我校艺术类普通本科招生专业为动画专业和设计学类(含产品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艺术设计学四个专业),文理兼收,学制四年。
二、招生计划与范围
2021年我校面向北京、天津、河北、山西、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等16个省(区、市)计划招生235人,分省(区、市)招生计划数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院校招生计划为准。
三、报考条件与要求
1.符合2021年各省(区、市)规定的高考报名条件,且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
2.考生须参加各省(区、市)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并达到各省(区、市)专业统考本科合格分数线。我校认可并使用各省(区、市)专业统考成绩,不单独组织专业校考;
3.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区、市)艺术类专业文化控制线。
四、录取办法
1.我校根据各省(区、市)招生计划按考生的综合成绩(省级专业统考成绩+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有规定的(平行志愿)投档综合成绩折算办法,按其投档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2.考生的文化成绩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认定的考生投档成绩计分。
3.艺术类专业录取的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
五、收费及监督
1.学费收取标准按2021年湖北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执行(2020年我校采用学分制收费标准,学费包括专业注册学费和学分学费,专业注册学费按学年缴纳,每学年为7120元,学分学费按当学期所选课程的学分缴纳,每学分为80元)。
2.我校未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进行专业考试及招生录取事宜。
3.新生入学后,按照教育部规定进行专业复测,凡不符合教育部招生规定或有弄虚作假、舞弊行为者,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4.我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由学校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纪检监察部门电话:027-87651423。
六、其他
1.本简章由武汉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2.若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2021年的相关规定有变化,以新规定为准。
七、联系方式
武汉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通信地址:武汉理工大学南湖校区大学生创新创业园1号楼301室
邮政编码:430070
咨询电话:027-87859017?027-87858399
学校主页:http://www.whut.edu.cn
本科招生网:http://zs.whut.edu.cn
2021版《艺考生文化课百日学案》是针对包括美术、声乐、乐器、舞蹈、播音主持、编导等多个专业在内的艺术类考生参加高考的文化课百日冲刺专用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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