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咸宁学院美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一、咸宁学院22011年美术类招生专业简介
艺术设计(本科 四年 文学学士)
培养目标:根据社会需求,本专业培养具备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工业造型设计以及数字艺术设计等方向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高素质、复合型并具有现代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能在设计、研究、生产和管理单位从事艺术设计、研究、管理等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
视觉传达设计方向:设计史、字体设计、图形设计、版式设计、书籍设计、标志及CIS设计、平面广告设计、包装设计
环境艺术设计方向:设计史、环境艺术设计原理、建筑制图、设计表达、工程概预算、园林与景观设计、家具与陈设设计、室内设计。
数字艺术设计方向:设计史、字体设计、图形设计、版式设计、网页设计、三维动画、影视后期制作、数字图形界面设计。
工业造型设计方向:设计史、人体工程学、产品设计表现技法、产品设计程序与方法、机械制图、产品造型材料与工艺、模型制作工艺、概念设计。
美术学(本科 四年 文学学士)
培养目标:本专业以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美术教育专门人才为目标;具备美术学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以及一定的现代信息技术,具有创新意识和较高的文化素养,能适应基础教育和素质教育改革需要,具备从事中、小学校美术教学、研究及科学管理能力,也能为地方经济、文化建设服务的美术应用型人才。
主要课程:
中国画方向:中外美术史、艺术概论、素描、色彩、国画、写意花鸟、书法篆刻、艺术考察。
油画方向:中外美术史、艺术概论、素描、色彩、透视学、艺术考察、油画、油画风景、油画人体。
二、咸宁学院22011年美术类招生专业考试大纲
美术专业考试是为学校美术专业选拔合格新生的常模参照性考试。高等学校根据考生的专业成绩和文化课成绩,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因此,考试应有较高的信度、效度、一定的区分度和适当的难度。考试科目为素描、色彩。素描和色彩满分均为 150 分,总分 300 分。
一、素描
(一)考试目的及要求
素描科目的考试,旨在通过写生或默写的方式,考察学生对物象形体、结构、比例、透视等方面知识的理解和运用,对空间感、质感、量感的把握以及表现对象的能力。
考生应达到以下要求:
1.具有对客观对象形体结构及明暗变化规律的观察、分析和理解的能力;
2.具有运用素描常用工具材料表现对象的能力;
3.具有把握整体画面的能力。
(二)考试内容(选取其中一门)
1.静物素描:内容以日常用品为主。
2.人物素描:限头像、胸像,原则上不考全身像。
(三)考试方式
1.考试类别:写生或默写。
2.考试材料:八开素描纸,限用铅笔、炭笔表现。
(四)考试时间
素描考试时间为 150 分钟。
如果使用模特,模特每过一小时休息五分钟。
(五)考试准备及建议
1.应加强造型基本功的训练,理性地运用艺用人体解剖知识和绘画透视知识,以写实性手法为主要表现形式。
2.应熟练掌握运用铅笔、炭笔工具和普通素描纸材料,以及表现对象所需的技能、技巧。
3.培养敏锐的观察能力及准确、生动的表现能力。
4.应注重研习经典的素描作品范例,熟悉和理解素描技法的表达方式,提高素描的鉴赏能力。
二、色彩
(一)考试目的及要求
色彩科目的考试,旨在了解考生对色彩基础知识的理解及掌握的程度,并通过利用水粉或水彩绘画工具材料,对自然物象进行叙述,以展示个人对绘画色彩的理解能力和表现能力。
考生应达到以下要求:
1.具有较强的画面组织能力,[FS:PAGE]包括构图能力和对形体结构、色彩的表现能力;
2.具有对整体色调的把握以及对色彩局部与整体和谐关系的控制能力;
3.具有对空间层次、质感、量感的表现能力;
4.具有较熟练地运用水彩或水粉画技法的能力。
(二)考试内容 (选取其中一门)
1.静物默写。表现对象以日常生活用品(如陶瓷、金属、玻璃器皿等)与瓜果蔬菜组合或文具的组合为主,同时与衬布搭配。
2.写生加默写。提供写生主体,指定考生默写添加某些次要物品,内容同上。
(三)考试方式
1.考试类别:以默写为主,可以写生与默画相结合。
2.考试材料:八开水粉纸,限用水彩或水粉表现。
(四)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为 150 分钟,中间不休息。
(五)考试准备及建议
1.考生应在正确理解描绘对象形体结构的基础上,重点学习和运用色彩语言表现对象,如对色彩纯度、明暗、冷暖等方面的分析、归纳以及对整体色调的把握等。
2.考生应掌握水粉或水彩画表现工具材料的性能、特点和表现技巧,做到能较熟练地表现对象。
3.色彩训练应以写实的表现方法为主,不主张使用抽象画法表现。 /
4.除应提高写生能力以外,还应加强默写能力的训练。
5.考生应注重从色彩画的经典作品中汲取营养,提高审美能力。
三、咸宁学院22011年美术类招生专业考试考场规则
1、考生按统一规定的时间,在指定的考场参加考试。考场内不准吸烟和大声喧哗。
2、考生进入考场,须关掉手机、寻呼机等所有通讯工具,只准带与本考试科目有关的文具,如钢笔、圆珠笔、画笔、橡皮、颜料、调色板和画板等。考生不得携带任何书籍、报刊、图片等资料,不得自带考纸,其他物品一律放在考场指定处。凡在考场内发现以上资料,视为“作弊”,取消考试资格。
3、考生在每科考前十五分钟在考场外排队编组,由监考老师带入考场,按准考证号就坐,并将准考证放在桌子的左上角或夹在画板的一角上。考生迟到三十分钟,不准入场,开考三十分钟后才能交卷离场,离场后不准再进场续考。
4、分发试卷时,考生不得离座,开考铃响后,考生答卷,不得交换位置,不得交换试卷,不得在试卷上做任何记号。考生在试卷指定的位置一律只能用钢笔或圆珠笔写上姓名和考号,否则无效,并且不能涂改,凡有涂改按作弊论处。考试中,凡有请人代考、替他人考试、交换试卷、试卷上作记号等舞弊行为者,不仅考生考试成绩作“0”分处理,而且将报请当地招生主管部门追究考生及代考者责任,应届考生一年内不得参加其他院校考试和高考,代人考试的在校大学生将报请所在院校予以纪律处分,直至开除学籍。
5、考试结束铃响后,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主动将试卷、草稿纸留在原座位上,按顺序离场。
6、考试时间内,除巡视员、考场负责人、本试场监考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进入考场。
四、咸宁学院22011年美术类招生专业考试阅卷评分标准
一、素描
1、卷面满分为150分,具体如下:
(1)造型准确,形象生动70分;
(2)体积空间感强,画面效果好25分;
(3)表现手法熟练,形式感强30分;
(4)构图合理25分。
2、试卷按水平高低分为四个等级
(1)130-150分:造型准确,表现手法熟练,形象特征明显,形式感强,构图合理;
(2)105-129分:造型较准确,形象刻画较为深入,表现手法较熟练,画面效果较好;
(3)80-104分:造型较准确,有一定的表现能力,形式感不是很明显,形象明显概念化;
(4)80分以下:造型较准确,形象刻画不够深入,构图不够合理,画面效果较差。
二、色彩
1、卷面满分为150分,具体如下:
(1)色调协调,画面明快60分;
(2)刻画对象深入,主次分明40分;
(3)[FS:PAGE]表现手法熟练30分;
(4)构图合理20分。
2、试卷按水平高低,分为四个等级
(1)130-150分:对象刻画深入,色调协调,表现手法熟练,主次分明,构图合理;形式感强。
(2)105-129分:色调协调,刻画对象较为深入,表现手法较为熟练,构图合理;
(3)80-104分:画面色调较为协调,形象刻画较为深入,表现手法相对熟练,构图较为合理;
(4)80分以下:刻画对象不深入,画面色调不统一,表现手法不熟练,构图能力较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