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艺考网
您当前位置:首页 > 2024年艺术类院校招生简章汇总 > 广西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信息科技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含艺术类)

编辑整理:YK211 作者/来源: 录入时间:2021-06-03 点击数:

一、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结合本校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信息科技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学校代码:13644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形式:全日制

  学校地址:桂林市花江高校科技园区东阳路三号

  二、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执行学校党政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研究制定招生政策,审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全面组织领导学校招生工作。

  第四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学校招生工作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执行学校制定的招生章程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负责招生录取等日常工作。

  第五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监察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贯彻落实,保证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 招生计划

  第六条 经教育部审核批准,学校面向全国实施计划招生。招生计划均以各生源省(市、自治区)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四、 录取要求

  第七条 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学生。

  第八条 外语考试语种:不限

  第九条 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学生入校后需进行体检,体检异常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有重大疾病隐瞒不报者,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条 艺术类专业要求无色盲、色弱。

  五、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工作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以考生当年普通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公正选拔”的招生录取工作原则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科学公正地选拔录取考生。

  第十二条 学校以省级招生办提供的考生电子档案信息作为录取新生的依据。在投档比例范围内,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即按照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学校根据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投档的考生分数(含各类加分)从高到低,并对考生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情况下理科优先数学、外语,文科优先语文、外语)。

  第十三条 学校严格执行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加分或降分政策。

  第十四条 学校艺术类考生需要专业课考试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艺术类本科省控分数线,按照60%(专业课成绩)+ 40%(文化课成绩)的综和分,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同等分数情况下,按艺术分优先)。

  注:陕西省艺术类考生,按照陕西省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录取。

  第十五条 学校招收新生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按理工类、文史类、艺术类分类录取。学校按照考生所在省市级招办公布的同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调档,平行志愿按当地省级招办公布的录取政策最高比例调档。

  六、 收费标准

  第十六条 根据教育部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的有关规定,全日制普通本科实行学分制收费标准,我校依据学校人才培养方案分学年预缴,期末结转。毕业时按照实际修读的学分情况清算学费。

  第十七条 学费标准:工科类专业学费为15000元/生·年;管理类及经济类专业学费为145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学费为17000元/生·年。当年新增专业以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核准的学费标准收费。住宿费为1350元/生·年。若因各种原因办理退学,学费和住宿费按月办理(每年按10个月计)退费手续。

  学费、住宿费退费规定:根据桂发改收费规〔2019〕1145号文件规定,学生开学前申请退(转)学并经学校同意的,学校应全额退还已收取的学费、住宿费;开学后未入读的 ,按90%计退学费、住宿费;入读1个月(含)以内的 ,按85%计退学费、住宿费;入读超过1个月至1个学期的 ,按50%计退学费、住宿费;第1学期读完 ,第2学期入读3个月(含)以内的 ,按20%计退学费、住宿费;第1学期读完 ,第2学期入读超过3个月以上的不再计退学费、住宿费。

  第十八条 学校按国家有关规定,通过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助学金、勤工助学等多项措施,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七、 学历、学位证书

  第十九条 学习成绩合格者,按教育部有关规定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信息科技学院本科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条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信息科技学院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相应学科门类学位证书。

  八、 附则

  第二十一条 录取结果将及时在学校招生网上予以公布。

  第二十二条 录取考生须按时到校报到,因故不能按时报到的考生必须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未办理请假手续或请假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适用于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信息科技学院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咨询及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桂林市花江高校科技园区东阳路三号

  邮政编码:541004

  学院网站:http://www.guit.edu.cn/

  E-mail:xkzs@guet.edu.cn

  电话:0773-2290531、2290532 传真:0773-2290532

  联系人:陈老师、黄老师

 

《文艺常识》+《文常配套习题》,是主编位彦鲁根据多年的编导教育的研究,和多年在艺考一线培训的经验,为广大报考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数字媒体艺术、影视导演、影视制片、摄影、艺术管理、媒体创意的艺术类考生精心准备的参考用书 。

 

《文艺常识》文常书+配套习题 官方网站 
http://www.wenyichangshi.com


《艺考生文化课百日学案》目前支持的购买方式有:

 

全国包邮:淘宝网购买 、拼多多购买 、微信购买

 

文艺常识配套习题4本:淘宝网购买

 

来顶一下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上一篇:广西城市职业大学2021年招生章程(含艺术类)
·下一篇: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大学2021年招生章程(含艺术类)
相关新闻
  • 2025届即兴评述宝典最新热点话题经典评论播音主持艺考推荐用书 终结押题
  • 2025版《零起点考大学》艺考生文化课百日冲刺专用教材 一套用高考真题大
  • 2025新版《全国美术生校考报考指南》本书收录2023年有组织校考且经批准可
  • 2024年北京理工大学SEA国际本科,新加坡、马来西亚方向国际课程项目简章简
  • 2024年艺术生志愿填报智能系统-2024版艺考志愿宝艺考生报考指南升学规划/
  • 艺愿星2024届艺考生志愿填报系统全国院校专业分指南录取AI系统志愿填报会









  • Y
    K
    2
    1
    1
    .
    C
    O
    M

    艺考头条

    · 北海艺术设计学院2024年招生简章 ——
    · 广西艺术学院2024年本科招生简章
    · 承认统考|南宁师范大学2024艺术类专业
    · 2024年广西大学艺术类招生专业选考科目
    · 南宁理工学院2024年艺术类招生指南
    · 广西艺术学校2023年招生简章 —— 轻
    · 北海艺术设计学院2023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 2023年广西大学本科招生章程(含艺术类)
    · 2023年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全日制本科招生
    · 2023年桂林理工大学全日制本专科招生章
    · 2023年广西科技大学招生章程(含艺术类)
    · 2023年南宁师范大学招生章程(含艺术类)
    · 2023年广西民族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章程(含
    · 2023年北部湾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 广西艺术学院2023年本科招生简章
    · 广西民族大学2023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 南宁师范大学2023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 桂林航天工业学院2023年艺术类专业招生
    · 南昌师范学院2022年音乐学小专业招生简
    · 广西科技师范学院2022年地方公费师范生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法律声明 | 内容合作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网站建设 |


    艺考头条资讯公众号 中国艺考网(官网)公众号
    Copyright (C)2007-2024 Www.Yk211.Com Inc.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艺考网 - 版权所有
    中国艺考网 投稿邮箱:yk211_com@163.com
    冀公网安备 13058102000357号 冀ICP备18026974号-1
    技术支持:人商网络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