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5 |
130503 |
环境设计 |
50 |
130310 |
动画 |
25 |
甘肃、安徽、山东、河北 |
130401 |
美术学(书法方向) |
30 |
甘肃、山西、山东 |
甘肃省考生使用甘肃省美术与设计学类(书法)专业统考成绩,其他省份考生使用我校校考成绩 |
130305 |
广播电视编导 |
105 |
甘肃、山西、河南、四川、湖南、山东、河北 |
甘肃省考生使用甘肃省戏剧与影视学类(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统考成绩,山西省考生使用山西省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联考成绩,河南省考生使用河南省编导制作类专业统考成绩,四川省考生使用四川省编导类专业统考成绩,湖南、山东、河北考生使用我校校考成绩 |
130305 |
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方向) |
130309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30 |
甘肃、山西、河北、山东 |
甘肃省考生使用甘肃省戏剧与影视学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统考成绩,山西省考生使用山西省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联考成绩,河北、山东省考生使用我校校考成绩 |
130201 |
音乐表演(空中乘务方向) |
160 |
甘肃 |
使用我校校考成绩 |
注:1、招生计划如与正式公布的有出入,以正式公布的计划为准。
2、以上专业均为文理兼收,学制四年。
三、专业报名、考试时间及地点
省份 |
招生专业 |
报名时间 (2014年) |
考试时间 (2014年) |
报名地点 |
甘肃 |
美术学、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美术学(书法方向) |
2013.12.20- 2013.12.21(中午12:00) |
2013.12.22 |
西北师范大学体育馆 |
音乐表演 |
1.4-1.5(中午12:00) |
1.6-1.10 |
西北师范大学体育馆 |
音乐学 |
舞蹈表演 |
1.13-1.14(中午12:00) |
1.15-1.17 |
西北民族大学 |
舞蹈学 |
广播电视编导 |
1.10-1.11(中午12:00) |
1.12-1.14 |
西北师范大学体育馆 |
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方向)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音乐表演(空中乘务方向) |
1.14-1.15(中午12:00) |
1.16-1.17 |
西北师范大学体育馆 |
广西 |
美术类(含美术学、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 |
1.16-1.17 |
1.18 |
广西师范大学 |
湖南 |
广播电视编导(含戏剧影视文学方向) |
2.7-2.8 |
2.9-2.10 |
湖南师范大学新闻传播学院 |
河北 |
舞蹈表演 |
2.15-2.16 |
2.17 |
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北校区) |
广播电视编导(含戏剧影视文学方向) |
播音与支持艺术 |
美术类(含美术学、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 |
2.15-2.16 |
2.18 |
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南校区) |
内蒙古 |
舞蹈表演 |
待定 |
待定 |
|
新疆 |
舞蹈表演 |
2.17-2.18 |
2.19 |
新疆师范大学 |
山西 |
美术类(含美术学、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 |
待定 |
待定 |
太原师范学院 |
美术学(书法方向) |
河南 |
美术类(含美术学、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 |
2.9-2.10 |
2.11 |
郑州市106中学 |
安徽 |
美术类(含美术学、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 |
待定 |
待定 |
安徽艺术职业学院 |
山东 |
美术类(含美术学、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 |
2.16-2.17 |
2.19 |
潍坊(富华国际展览中心) |
美术学(书法方向) |
广播电视编导(含戏剧影视文学方向)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2.18 |
舞蹈表演 |
注:以上考点设置及时间安排以各省招办公布的为准。
四、考试内容
(一)美术学、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
1、甘肃省考生使用甘肃省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成绩。总分300分,考试科目为素描(满分100分)、色彩(满分100分)、速写(满分100分)。考试方案按《2014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一考试大纲》(甘招办发[2013]65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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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省份考生使用我校校考成绩,总分200分,考试科目为素描(满分100分),色彩(满分100分)。
(二)美术学(书法方向)
1、甘肃省考生使用甘肃省美术与设计学类(书法)专业统考成绩。总分为300分,考试科目为临帖、创作。两科成绩均按百分制计分,其中临帖占60%,创作占40%,总分=(临帖成绩×60%+创作成绩×40%)×3。考试方案按《2014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美术与设计学类(书法)专业统一考试大纲》 (甘招办发[2013]65号)执行。
2、山东、山西省考生使用我校校考成绩,总分200分,考试科目为临帖(满分100分),创作(满分100分)。
(三)音乐学、音乐表演
1、音乐学
仅面向甘肃省招生,使用甘肃省音乐学类专业统考成绩,总分300分。音乐学类统考考试科目及分值为:(1)主科(声乐或器乐或理论作曲,任选一项),占 70%。(2)基本乐理,占10%。(3)音乐听觉,占20%。三科成绩均按百分制计分,总分=(主科成绩×70%+音乐听觉成绩×20%+基本乐理成绩 ×10%)×3。考试方案按《2014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音乐学类专业统一考试大纲》(甘招办发[2013]65号)执行。
2、音乐表演
甘肃省考生使用甘肃省音乐学类专业统考成绩;河北、内蒙古考生使用该省音乐类统考(联考)成绩。
(四)舞蹈学、舞蹈表演
1、舞蹈学
仅面向甘肃省招生,使用甘肃省舞蹈学类专业统考成绩。总分300分,考试内容及分值为:舞蹈综合素质测试(120分)、民族民间舞组合展示(90分)和剧目片段表演(90分)。考试方案按《2014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舞蹈学类专业统一考试大纲》(甘招办发[2013]65号)执行。
2、舞蹈表演
甘肃省考生使用甘肃省舞蹈学类专业统考成绩。
其他省份考生使用我校校考成绩,总分100分,考试科目为:(1)舞蹈基本功(60%):主要测试考生的基本素质(形象、身材与比例)和专业素质(身体柔韧性、主要关节的外开程度、足弓、跟腱的生理状况以及控制能力),具体分为把杆部分、地面部分和个人技术技巧三部分。(2)剧目片段表演(40%):采用考生现场表演的形式,主要测试考生对舞蹈的综合表现力和舞蹈形象的塑造能力。考生要自备舞蹈片段的伴奏带(CD或卡带)。
(五)广播电视编导(含戏剧影视文学方向)
1、甘肃省考生使用甘肃省戏剧与影视学类(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统考成绩。考试分笔试一、笔试二,总分为300分。笔试一、笔试二均按百分制进行评分,其中笔试一占40%,笔试二占60%。总分=(笔试一成绩×40%+笔试二成绩×60%)×3。笔试一主要内容为文学艺术常识(30分)、广播影视基础知识(30分)、材料作文(40分);笔试二主要内容为广播影视动态(10分)、命题编写故事(20分)、节目策划(30分)、影视作品分析(40分)。具体考试方案按《2014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戏剧与影视学类(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统一考试大纲》(甘招办发[2013]65号)执行。
2、山东、湖南、河北省考生使用我校校考成绩,考试分笔试一、笔试二,总分为100分。笔试一、笔试二均按百分制进行评分,其中笔试一占40%,笔试二占 60%。总分=笔试一成绩×40%+笔试二成绩×60%。笔试一主要内容为文学艺术常识、广播影视基础知识、材料作文;笔试二主要内容为广播影视动态、命题编写故事、节目策划、影视作品分析。
(六)播音与主持艺术
1、甘肃省考生使用甘肃省戏剧与影视学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统考成绩,考试分笔试、面试进行,总分为300分,笔试、面试均按百分制进行评分,其中笔试部分占20%,面试部分占80%。总分=(笔试成绩×20%+面试成绩×80%)×3。笔试主要内容为文学艺术常识(30分)、广播影视基础知识(30 分)、材料作文(40分)。面试主要内容为自我介绍(10分)、朗诵自备作品(20分)、朗读指定作品(30)、即兴评述(40)。具体考试方案按《2014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戏剧与影视学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统一考试大纲》(甘招办发[2013]65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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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河北、山东省考生使用我校校考成绩,考试分初试、复试进行。总分100分,初试、复试均按百分制评分,复试成绩为考生最终成绩。初试内容为自我介绍、回答考官提问、朗诵自备作品;复试内容为朗诵指定作品、即兴评述。
(七)音乐表演专业 (空中乘务方向)
音乐表演专业 (空中乘务方向)仅面向甘肃招生,考试包括面试和体检两部分。
1、面试成绩满分300分,内容包括:形体外观100分、举止风度60分、动作反应30分、语言表达50分、才艺展示60分。
2、考生面试合格后,根据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布的乘务员体检标准,由民航专业体检队进行专业体检,体检和面试均合格者视为该专业合格。
3、凡符合2014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有关规定,且身体和年龄条件达到以下规定的艺术类考生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1)五官端正、身材匀称、无纹身、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
(2)男生身高175cm~185cm(净身高),女生身高162cm~173cm(净身高);
(3)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录取原则
1、根据生源总体情况,学校对所有专业和专业方向设置文化课、专业课录取最低控制线。
2、美术学、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美术学(书法方向)、音乐表演(器乐、声乐、理论作曲)、舞蹈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在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均达到我校最低控制线后,依据考生志愿,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音乐学(器乐、声乐、理论作曲)、音乐表演(空中乘务方向)、舞蹈学、动画、广播电视编导(含戏剧影视文学方向)专业,在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均达到我校最低控制线后,依据考生志愿,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艺术类各专业全部实行文理兼收。按文理科分别公布计划的省份,我校在录取时将根据文理科生源情况,统一划线,在文理科之间调整计划录取。
5、统一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省份的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份艺术类专业统考并取得合格证,方可参加我校的专业考试并按以上原则参加录取。
6、学校将在新生入学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和录取标准对新生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或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六、收费标准
1、学费
根据甘发改收费【2012】1874号文件,艺术类各专业(不含音乐表演专业(空中乘务方向))学费标准为6900元/学年/人;
根据甘发改收费【2013】1544号文件,音乐表演专业 (空中乘务方向)学费标准为9000元/学年/人。
2、考试费用
根据甘发改收费【2010】1915号文件,艺术类各专业考试报名费为180元/人。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西北师范大学招生考试中心(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安宁东路967号)
邮 编:730070
学校网址:http://www.nwnu.edu.cn
本科招生网:http://zsb.nwnu.edu.cn
E-mail:zsks@nwnu.edu.cn
联系电话(传真):0931-7971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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