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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学2015年计划招收国家任务全日制艺术类本科生548名,具体安排如下:
一、招生计划及学费
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下达计划数为准):
⑵广西和江苏只招艺术文,其他省份为艺术文理兼招;
⑶学制四年;
⑷学费10000元/学年;住宿费为800-1500元/学年。(以深圳市物价局批准数为准)
二、 报名与考试
㈠报名条件:
⑴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的报名条件。
⑵美术类考生色盲者不予录取。
㈡报名办法:
1.网上预报名(仅限广东考生):报考表演(影视戏剧) 、播音与主持艺术、舞蹈编导、音乐表演(声乐演唱)、音乐表演(器乐演奏)、音乐表演(流行演唱)、音乐表演(流行器乐演奏)、音乐表演(作曲-时尚音乐编创)专业的广东省考生,请于2015年2月5日至3月4日,通过互联网登陆http://210.39.2.10:7001/szexam/bm/login.jsp(点击登录)进行预报名,并通过网上打印报名表,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注:⑴除广东省的考生外,外省考生按我校所设考点的报名办法进行报名,无须通过我校网上报名系统进行预报名。⑵报考音乐表演各专业的广东考生须艺考合格;省外考生按当地省招办政策执行,否则校考成绩无效!
2.现场报名确认:广东考生已通过网上预报名的按以下要求进行现场报名确认。
⑴交验身份证原件和艺术类考生准考证【广东考生报考音乐表演(声乐演唱)、音乐表演(器乐演奏)、音乐表演(流行演唱)、音乐表演(流行器乐演奏)、音乐表演(作曲-时尚音乐编创)专业同时需提供艺考合格证】,交复印件;
⑵备近期同底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
⑶缴交报名费:广东省音乐类考生200元,广东省外音乐类考生235元,广东省外美术类考生210元。
⑷认真填写或核对报名表,确保考生信息无误。
㈢现场确认、考试时间与地点(或按考生当地省招办公布的执行):
注:⑴须在我校指定的地点报考,跨省市报考无效;⑵考生所报考专业涉及省级统考的,须按当地省招办有关规定执行。
㈣校考考试科目和内容(详见考试大纲):
⑴艺术设计学考试科目:素描、色彩。
⑵表演(影视戏剧):(仅一试)考试科目:①声乐;②文学作品朗诵;③舞蹈;④多人小品。
⑶播音与主持艺术:(仅一试)考试科目:①自备稿件朗读;②即兴评述;③现场提问。
⑷舞蹈编导:(仅一试)考试科目:①自选舞蹈片段;②基本功与技能技巧;③模仿与即兴舞蹈;④特长展示与口试。注:舞蹈片段一律自备伴奏音乐,要求考生不化妆,一律穿练功服(不穿演出服)参加考试。
⑸音乐表演(声乐演唱):(仅一试)考试科目:声乐演唱(美声或民族)
⑹音乐表演(流行演唱):(仅一试)考试科目:流行演唱
⑺音乐表演(器乐演奏):(仅一试)考试科目:器乐演奏(传统乐器)
⑻音乐表演(流行器乐演奏):(仅一试)考试科目:流行器乐演奏(民谣吉他、古典吉他、电吉他、流行键盘(钢琴、双排键、合成器、电子琴)、电贝司、萨克斯管、爵士鼓)
⑼音乐表演(作曲-时尚音乐编创):(仅一试)考试科目:①笔试(和声、旋律写作);②面试(含呈交原创作品)。
三、 录取和新生奖学金
㈠录取条件:
1.符合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报考条件及录取规定;
2.按要求须获得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书,否则校考无效;
3.体检符合报考专业的要求。
㈡录取办法:
1.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出档考生,在文化总分和术科成绩均达到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先按术科总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计划数的50%(按四舍五入规则;如术科总分(排名)相同,则按文化课择优录取);再按文化课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剩余计划(如文化总分相同,则按术科总分(排名)择优录取)。
2.表演(影视戏剧)、舞蹈编导、音乐表演(声乐演唱)、音乐表演(器乐演奏)、音乐表演(流行演唱)、音乐表演(流行器乐演奏)、音乐表演(作曲-时尚音乐编创):出档考生,在文化总分和术科成绩均达到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先按术科总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计划数的70%(按四舍五入规则;如术科总分(排名)相同,则按文化课择优录取);再按文化课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剩余计划(如文化总分相同,则按术科总分(排名)择优录取)。
3.音乐学(学前艺术教育(师范))和美术类专业:出档考生,在文化总分和术科成绩均达到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先按术科总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计划数的60%(按四舍五入规则;如术科总分(排名)相同,则按文化课择优录取);再按文化课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剩余计划(如文化总分相同,则按术科总分(排名)择优录取)。
㈢新生奖学金:
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的美术类、音乐类新生:①校考专业成绩(如无校考则按省统考专业成绩)为录取新生中分省分专业最高分。②高考文化课总分(不含附加分)超过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美术类、音乐类第一批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80分(或标准分100分)及以上;如美术类、音乐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不分批次则超过美术类、音乐类本科线100分(或标准分120分)及以上。
四、专业介绍
1.师范学院(点击进入)
金钟音乐学院(点击进入)由深圳大学与中国音乐家协会、深圳广电集团合作建设,由中国音乐家协会党组书记徐沛东主席任名誉院长,著名音乐人付林任学术委员会主任。借助唯一常设的国家级音乐大奖中国音乐“金钟奖”流行音乐大赛的品牌效应,建成教学、研究、学术交流、市场运作于一体的特色音乐学院。由深圳大学负责招生、日常教学和管理;中国音协负责充实、增强专业师资,开设“名家课程”,整合行业高端资源;深圳广电集团负责提供特殊教学资源和推广运营。
2.艺术设计学院(点击进入)
3.传播学院(点击进入)
五、 有关说明
1.音乐学(学前艺术教育)(师范)仅在广东省招生,使用省级统考成绩录取。
2.艺术设计学院艺术类专业在广东省招生名称为“艺术设计学院”,在外省招生名称为“艺术设计学”,设艺术设计学(创意策划与设计管理)、产品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动画专业、服装与服饰设计。新生进校后按大平台授课,前二个学期不分专业,学习公共课、基础课,第三学期开始,按学生志愿及有关专业要求确定专业。
3. 如深圳大学城市学院获批单独招生,音乐学(学前艺术教育)(师范)、音乐表演(流行演唱)、音乐表演(流行器乐演奏)三个专业将划归该学院。城市学院的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本科毕业生基本要求,准予毕业并颁发深圳大学普通本科毕业证书,同时注明”城市学院”字样。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深圳大学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4.专业排名按分专业、分省计划独立排名,广东省深圳市内和市外分开排名。
5.专业考试成绩将于2015年4月在深圳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szu.edu.cn)公布,专业考试合格证发放比例为计划数4倍以内(含4倍),合格证将5月左右以挂号信函形式寄发给考生本人;
6.新生入学后,将进行体检和专业资格等复查,如发现专业水平不合格或不符合招生条件及报考手续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六、 招生咨询方式与投诉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