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师范大学创建于1954年,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北京市与教育部“省部共建”高校。学校是一所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门类的综合性师范大学,六十多年来已培养各类高级专门人才二十余万名,是北京市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学校现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7个,博士点100个,博士后流动站15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6个,硕士点142个。
美术学院开设美术学(师范)、美术学(艺术市场)、绘画(国画)、绘画(油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等七个专业及方向,并设有现代艺术研究所、中国工笔画研究所、现代水墨研究所、亚洲美术教育发展研究中心、汉藏佛教美术研究所和视觉设计与教育研究所等六个科研机构。现有教授19名、副教授25名,其中博士生导师12名,90%以上的教师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学院具有美术学博士学位一级学科授予权,设计学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授予权,在美术史论、美术教育理论、汉藏佛教美术史、中国画创作与教学研究、油画创作与教学研究方向招收博士研究生,美术学可依托项目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另外,还招收研究生课程班以及教育硕士、艺术硕士等专业硕士。
美术学院近年来发展迅速,2001年被教育部定为“国家艺术人才培养培训基地”。美术学2002年被评为北京市重点学科、2007年被评为国家重点培育学科;2011年美术学获得博士学位一级学科授予权;2008年美术教育实验教学中心被评为北京市美术教育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011年学院与中国美术家协会合作成立中国美术家协会首都师范大学青年美术家培训基地。在2016年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我校美术学学科进入全国A类学科(前5%-10%)。2017年与中国美术家协会联合举办了首届“全国大学生美术作品展”,成为与全国美展、全国青年美展并列的全国性大展之一。2019年美术学专业获批国家“双万计划”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019年我校艺术类学科群入选北京高校高精尖学科。
美术学院现有在校博士生、硕士生、全日制本科生等各种层次统招学生1000 余人,各类毕业生大都在高等院校、文化科研院所、新闻出版、中小学及各种传媒广告单位就职,为国家和首都文化艺术事业的发展做出了卓越的贡献。
美术学院师资队伍雄厚,老一辈著名美术教育家、艺术家卫天霖、李瑞年、康殷、戴林、王琦、刘福芳、常锐伦、李福顺等都是美术学院的前辈,目前拥有一批在社会上有影响的教授学者,如尚扬、孙志钧、刘孔喜、尹少淳、刘进安、段正渠、韦红燕、韩振刚、吴明娣、王珂、赵永康等。此外,学院还聘请了多位海内外著名专家、学者担任特聘教授和客座教授。
一、招生计划
1.招生专业计划
美术学院各专业的招生省、市、自治区(以下称招生省份)及计划人数如下:
说明:实行高考改革的招生省份,上述招生专业选测科目均为不限。未实行高考改革的招生省份招生专业的文理科计划以各招生省份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公布的结果为准。
2.招考方向及大类培养说明
(1)美术学(师范)为师范专业,免收学费。
(2)美术学类包含专业有:美术学(艺术市场)、绘画(油画)、绘画(国画)。学费8000元/年。
(3)设计学类包含的专业有: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学费10000元/年。
(4)美术学类和设计学类为大类招生,入学时不分专业,第一学年结束后本院统一组织分专业考试,同时结合第一学年的学业成绩按志愿进行专业分流。
二、报考条件
考生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符合教育部和招生省份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规定中的报考条件要求。如有招生省份规定与教育部规定不一致的,以教育部规定为准。
2.考生须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我校专业学习要求,无色盲、无色弱。
3.报考美术学(师范)专业要求考生无口吃,且符合《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标准(试行)》。
三、文化及专业成绩要求
1.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入学文化考试,且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达到招生省份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
2.我校美术类专业使用招生省份美术统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
3.考生须参加招生省份组织的美术统考,且美术统考成绩达到本科合格线。在此基础上,北京考生美术统考成绩须达到220分;京外考生美术统考成绩须达到满分的75%(四舍五入取整)。
4.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满分150分)。
四、录取原则
1.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的招生省份,我校按招生省份统一计算的投档成绩规则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2.在实行顺序志愿投档录取的招生省份(含在湖南实行的非平行组)以及实行一档多投的福建省,我校按综合分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综合分=美术统考成绩÷美术统考满分×高考文化课成绩满分×50%+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50%,综合分出现同分情况时,我校将依次优先录取美术统考成绩、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3.文理分科编制计划数的招生专业,文理科考生按照分科招生计划数分别排序录取;文理不分科编制计划数的招生省份及招生计划中注明文理统一排队录取的招生省份,文理科考生统一排序录取。
4.实行高考改革的招生省份,美术学(师范)、美术学类、设计学类专业的选测科目均为不限。
5.录取时按分数优先的原则确定考生录取专业,不设专业级差。
6.美术学(师范)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7.考生所报专业全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则可调剂到有未完成计划的非师范专业,若不服从调剂或无可调剂专业则做退档处理。
五、其他说明
1.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对新生进行专业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2.毕业生就业执行国家和北京市当年的就业政策。师范生就业还须按照《北京市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细则》(京教人【2019】11号)文件要求执行。师范生须在入学前与学校和本市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北京市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
3.我校的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
4.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六、联系方式及乘车路线
首都师范大学校本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05号
邮政编码:100048
本科招生网:http://bkzs.cnu.edu.cn
联系电话:010-68902995(招生办公室),010-68902193(美术学院)
微信公众号:cnuzhaoban
首都师范大学(本部)乘车路线
地铁:6号线花园桥站,D2口出站,沿三环路向南步行约100米
公交:乘坐27路、323路、374路、437路、653路、634路、73路、645路、693路、701路、77路、86路、特8外、运通103、运通201等公交车在“花园桥南”站下车。
《艺考生文化课百日学案》是针对包括美术、声乐、乐器、舞蹈、播音主持、编导等多个专业在内的艺术类考生参加高考的文化课百日冲刺专用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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