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南大学2016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现将我校2016年艺术类专业校考合格线及合格名单公示如下:
一、公示期限
2016年4月13日——4月23日
二、反映情况的基本要求
(一)如果认为公示对象不符合我校艺术类专业报名条件,请以信函或电话的方式向招生办公室、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反映。
(二)反映人要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对反映的有可能影响报名资格的问题,将认真调查核实,予以回复。
三、受理意见单位
西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电话:023-68252513 电子邮箱:zs2006@swu.edu.cn
西南大学纪委办公室、监察处
电话:023-68252504 电子邮箱:jwjc@swu.edu.cn
四、艺术类专业校考成绩查询地址:http://bknzsw.swu.edu.cn/yt_cj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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