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录取规则
根据陕招办〔2017〕33号文件精神,陕西科技大学设计学类专业按省级统考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其他省份录取规则
(1)平行志愿:我校拟招生省份艺术类所在批次的志愿设置若执行平行志愿,则录取原则按生源省份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排序规则,择优录取。
(2)非平行志愿及一档多投志愿:录取时以艺术类省级统考(联考)专业课成绩的60%与高考文化课成绩的40%之和作为综合分,参照志愿,择优录取。
(3)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对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有特殊规定的,按照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并结合我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陕西省
2018年招生计划:设计学类艺术(理)5人、播音与主持艺术艺术(理)2人、广播电视编导艺术(理)3人、设计学类艺术(文)110人、播音与主持艺术艺术(文)8人、广播电视编导艺术(文)17人;
2018年设计学类(艺术文)录取最低专业分:250,设计学类(艺术理)录取最低专业分:253;
2018年播音与主持艺术(艺术文)录取最低文化分:437,播音与主持艺术(艺术理)录取最低文化分:403;
2018年广播电视编导(艺术文)录取最低文化分:445,广播电视编导(艺术理)录取最低文化分:320;
2017年设计学类(艺术文)录取最低专业分:212,设计学类(艺术理)录取最低专业分:216;
2017年播音与主持艺术(艺术文)录取最低文化分:404,播音与主持艺术(艺术理)录取最低文化分:344;
2017年广播电视编导(艺术文)录取最低文化分:433,广播电视编导(艺术理)录取最低文化分:374。
甘肃省
2018年招生计划:设计学类艺术(不分文理)12人、播音与主持艺术艺术(不分文理)8人、广播电视编导艺术(不分文理)8人;
2018年艺术类专业按甘肃省确定的排序规则录取。
2018年甘肃省设计学类(艺术不分文理)录取最低综合分:228.36,播音与主持艺术(艺术不分文理)录取最低综合分:248,广播电视编导(艺术不分文理)录取最低综合分:192.86。
北京市
2018年招生计划:设计学类招生3人;
2018年北京市设计学类(艺术不分文理)录取最低综合分:304.4;
2017年北京市设计学类(艺术不分文理)录取最低综合分:301.6。
天津市
2018年招生计划:设计学类艺术(文)15人;
2018年艺术类专业按天津市确定的排序规则录取。
2018年天津市设计学类(艺术文)录取最低综合分:522.4;
2017年天津市设计学类(艺术文)录取最低综合分:506.8。
河北省
2018年招生计划:设计学类艺术(不分文理)10人;
2018年河北省设计学类(艺术不分文理)录取最低综合分:302.8。
山西省
2018年招生计划:设计学类艺术(不分文理)38人、播音与主持艺术艺术(不分文理)4人、广播电视编导艺术(不分文理)4人;
2018年山西省设计学类(艺术不分文理)录取最低综合分:293.8,播音与主持艺术(艺术不分文理)录取最低综合分:220.0,广播电视编导(艺术不分文理)录取最低综合分:369.4;
2017年山西省设计学类(艺术不分文理)录取最低综合分:286.0。
黑龙江
2018年招生计划:设计学类艺术(不分文理)10人、播音与主持艺术艺术(不分文理)6人、广播电视编导艺术(不分文理)3人;
2018年黑龙江省设计学类(艺术不分文理)录取最低综合分:278.6,播音与主持艺术(艺术不分文理)录取最低综合分:291.0,广播电视编导(艺术不分文理)录取最低综合分:280.0;
2017年黑龙江省设计学类(艺术不分文理)录取最低综合分:277.6,播音与主持艺术(艺术不分文理)录取最低综合分:287.4,广播电视编导(艺术不分文理)录取最低综合分:299.2。
山东省
2018年招生计划:设计学类艺术(文)5人;
2018年艺术类专业按山东省确定的排序规则录取。
2018年山东省设计学类(艺术文)录取最低综合分:565.0。
江苏省
2018年招生计划:设计学类艺术(不分文理)16人;
2018年艺术类专业按江苏省确定的排序规则录取。
2018年江苏省设计学类(艺术不分文理)录取最低综合分:494.0;
2017年江苏省设计学类(艺术不分文理)录取最低综合分:483.0。
上海市
2018年招生计划:设计学类艺术(不分文理)12人、广播电视编导艺术(不分文理)6人;
2018年上海市设计学类(艺术不分文理)录取最低综合分:362.6,广播电视编导(艺术不分文理)录取最低综合分:304.0;
2017年上海市设计学类(艺术不分文理)录取最低综合分:359.2,广播电视编导(艺术不分文理)录取最低综合分:285.6。
浙江省
2018年招生计划:设计学类艺术(不分文理)10人、播音与主持艺术艺术(不分文理)5人、广播电视编导艺术(不分文理)4人;
2018年艺术类专业按浙江省确定的排序规则录取。
2018年浙江省设计学类(艺术不分文理)录取最低综合分:553.0,播音与主持艺术(艺术不分文理)录取最低综合分:563.0,广播电视编导(艺术不分文理)录取最低文化分:553.0;
2017年浙江省设计学类(艺术不分文理)录取最低综合分:550.0,播音与主持艺术(艺术不分文理)录取最低综合分:542.0,广播电视编导(艺术不分文理)录取最低文化分:524.0。
福建省
2018年招生计划:设计学类艺术(文)13人;
2018年福建省设计学类(艺术文)录取最低综合分:322.6。
2017年福建省设计学类(艺术文)录取最低综合分:300.4。
河南省
2018年招生计划:设计学类艺术(文)18人、播音与主持艺术艺术(文)8人、广播电视编导艺术(文)4人;
2018年河南省设计学类(艺术文)录取最低综合分:328.6,播音与主持艺术(艺术文)录取最低综合分:385.8,广播电视编导(艺术文)录取最低综合分:273.8;
2017年河南省设计学类(艺术文)录取最低综合分:296.8,播音与主持艺术(艺术文)录取最低综合分:374.2,广播电视编导(艺术文)录取最低综合分:244.0。
湖北省
2018年招生计划:设计学类艺术(不分文理)8人、播音与主持艺术艺术(不分文理)3人、广播电视编导艺术(不分文理)4人;
2018年艺术类专业按湖北省确定的排序规则录取。
2018年湖北省设计学类(艺术不分文理)录取最低综合分:638,播音与主持艺术(艺术不分文理)录取最低综合分:784.46,广播电视编导(艺术不分文理)录取最低综合分:798.23;
2017年湖北省设计学类(艺术不分文理)录取最低综合分:616.8。
湖南省
2018年招生计划:设计学类艺术(不分文理)22人、播音与主持艺术艺术(不分文理)8人、广播电视编导艺术(不分文理)7人;
2018年湖南省设计学类(艺术不分文理)录取最低综合分:322.2,播音与主持艺术(艺术不分文理)录取最低综合分:346.4,广播电视编导(艺术不分文理)录取最低综合分:326.6;
2017年湖南省设计学类(艺术不分文理)录取最低综合分:246.6,播音与主持艺术(艺术不分文理)录取最低综合分:326.2,广播电视编导(艺术不分文理)录取最低综合分:318.0。
广东省
2018年招生计划:设计学类艺术(不分文理)5人;
2018年艺术类专业按广东省确定的排序规则录取。
2018年广东省设计学类(艺术不分文理)录取最低综合分:501。
重庆市
2018年招生计划:设计学类艺术(不分文理)9人、播音与主持艺术艺术(不分文理)5人、广播电视编导艺术(不分文理)4人;
2018年艺术类专业按重庆市确定的排序规则录取。
2018年重庆市设计学类(艺术不分文理)录取最低综合分:211.0,播音与主持艺术(艺术不分文理)录取最低综合分:203.1,广播电视编导(艺术不分文理)录取最低综合分:700。
四川省
2018年招生计划:播音与主持艺术艺术(不分文理)5人;
2018年艺术类专业按四川省确定的排序规则录取。
2018年四川省播音与主持艺术(艺术不分文理)录取最低专业分:249.0;
2017年四川省播音与主持艺术(艺术不分文理)录取最低专业分:2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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