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条件
1.符合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报考条件;
2.中学阶段综合素质评价均为P等(含)以上;
3.艺术专业基础扎实,热爱艺术事业,专业成绩特别优秀;
4.(1)报考实践类考生还需具备:
①所在学校参加浙江省会考的考生,报名时,省会考成绩至少有3门(含)课程为B等,其余课程省会考均合格;
②所在学校不参加浙江省会考的考生,报名时,至少有我院指定9门课程中的3门(含)以上课程期末考试平均成绩在75分(含)以上,其余课程均及格。
③其中报考造型艺术类的考生,须参加美术类专业省统考且成绩合格。
(2)报考美术理论类考生还需具备:
①所在学校参加浙江省会考的考生,报名时,省会考至少有3门(含)课程为A等,其余课程省会考均合格;
②所在学校不参加浙江省会考的考生,报名时,至少有我院指定9门课程中的3门(含)以上课程期末考试平均成绩在85分(含)以上,其余课程均及格。
(3)指定课程及对照办法如下:语文、数学、英语、历史(物理)、地理(化学)、政治(生物)、专业一(素描)、专业二(速写)、专业三(色彩)(如果没开设以上三门美术专业课程的,由考生所在学校书面提交相对应的其他美术专业课程成绩证明,报我院招生办审核并公示)。所有课程的成绩均以近2学年考生该课程的平均分为依据,满分为100分。课程平均分高于85分(含)的对照为A等会考成绩,课程平均分低于85分高于75分(含)的对照为B等会考成绩,课程平均分低于60分的视为该课程不及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