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同意中国美术学院开展深化完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制度试点的批复》(浙教考[2011]158号)文件精神和《中国美术学院2012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的相关要求,我院已完成考生专业水平考核、综合面试等综合素质测试工作,确定中国美术学院2012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综合素质测试入围考生名单,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11年12月20日至25日,共5天。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院纪监审办公室、招生办公室以书面形式提出。 公示联系部门:纪监审办公室 0571-87164694 招生办公室 0571-87164630
中国美术学院招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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