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拔程序
1.材料综合评审: 我院对考生递交作品等申请材料进行评审、筛选,确定准考考生名单,并在中国美术学院招生网上公布。准考考生人数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8倍;若报名人数低于招生计划数的1.5倍,学院有权调整该专业(类)招生计划数。对提供材料和作品有弄虚作假的学生实行一票否决制。
2.综合素质测试:综合素质测试采用专业水平考核和综合面试两部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成绩满分为100分。各环节比重如下:实践类按照专业考试占80%、面试占20%计算;美术理论类按专业考试占60%,面试占40%计算。
按照招生计划1:1.5比例划定综合素质测试合格线,确定入围考生名单。考生可通过我院招生网查询综合素质测试成绩。
3.入围考生名单在我院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