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省市录取比例
1、北京地区各招生专业的录取名额,占各专业招生总数的15%左右;
2、其他各省市各招生专业的录取名额,不得超过各专业招生总数的15%。
二、附加分一律不计入考生的高考文化总成绩中。
三、录取标准
一)、艺术设计专业
1、 “冬令营”专业认定者:
文化成绩达到“当地文史类或理工类重点院校录取线(一本线)”即被录取。
2、⑴2006年保留专业成绩者:
⑵专业成绩位于全国艺术设计专业前30者:
文化成绩达到“语文不低于90分,外语不低于75分,文化总成绩不低于380分”即被录取。
3、其他专业入围者:
⑴语文不低于90分,外语不低于75分,文化总成绩不低于380分;
⑵专业和文化相加后总成绩的最低线:北京市:1000分,辽宁省:1025.5分,其他各省市:998.5分;
符合上述条件者即被录取。
二)、造型艺术专业
1、“冬令营”专业认定者:
文化成绩达到“当地文史类或理工类重点院校录取线(一本线)”即被录取。
2、⑴2006年保留专业成绩者:
⑵专业成绩位于全国造型艺术专业前15名者:
⑶面向美院附中的考生单独组织的专业测试并被造型艺术专业认定者:
文化成绩达到“语文不低于75分,外语不低于65分,文化总成绩不低于350分”即被录取。
3、其他专业入围者:
⑴语文不低于75分,外语不低于65分,文化总成绩不低于350分;
⑵专业和文化相加后总分的最低线:北京市:965.5分,山东省:968.5;
其他各省市:952.5分;
符合上述条件者即被录取。
三)、艺术史论专业
1、“冬令营”专业认定者:
文化成绩达到“清华大学在当地文史或理工类录取线下降60分”即被录取。
2、其他专业入围者:
⑴语文不低于100分,外语不低于90分;
⑵文化总成绩的最低线:北京市:531分;山东省:631分;其他各省市:583分;
符合上述条件者即被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