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并结合我校艺术招生章程及各专业报考生源情况,划定我校艺术类各专业分数线。
(一)美术类绘画(油画):文化线394,专业线90.2;绘画(中国画):文化线371 ,专业线81.73;美术学(美术教育):文化线393,专业线79.83;艺术设计(装潢):文化线362,专业线82.67;艺术设计(服装设计):文化线360,专业线80.87;艺术设计(环境艺术):文化线358,专业线85.08。我校章程规定:美术类各专业最终录取时,各省录取人数不能超过该专业计划人数的30%。因此存在考生超过上列最低分但未被拟录取的情况。
(二)音乐类音乐表演(管乐演奏):文化线241,专业线75.7875;音乐表演(弦乐演奏):文化线296,专业线73.1997;音乐表演(钢琴演奏):文化线258,专业线89.3247;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文化线245,专业线83.8047;音乐表演(声乐):文化线319,专业线79.4304;音乐学:文化线346,专业线78.035;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文化线341,专业线82.857;音乐学(音乐教育(声乐)):文化线361,专业线82.9692;音乐学(音乐教育(器乐)):文化线293,专业线87.2819。以上专业中,管乐、弦乐、中国乐器、音乐教育(器乐)最终分器种录取,所列分数为所有器种中的文化和专业最低分,因此存在考生超过上列最低分但未被拟录的情况。
(三)舞蹈类表演(舞蹈表演)男生:文化线233,专业线68.7145;表演(舞蹈表演)女生:文化线268,专业线73.5715;舞蹈学(舞蹈教育)男生:文化线239,专业线72.6189;舞蹈学(舞蹈教育)女生:文化线276,专业线74.7855。
各专业过校线后按专业分数从高到低进行录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