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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内蒙教招考中发[2011]1号文件《关于五年制高职(3+2)招生实行全区统一报名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精神,结合实际情况,制定2011年全区五年制高职招生报名实施办法。 一、信息内容 考生信息包括考生图像和文字信息两部分:考生图像信息即指考生本人近期免冠头像,考生文字信息含考生号、照相确认信息地点、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政治面貌、应往届、初中毕业学校、初中学制、班号、初中学籍号、学校/招办报名、外语语种、答卷文字、户口所在地、公民身份号码、录取通知书投递地址、邮政编码、收件人、联系电话、手机、有何特长、奖惩记录、政策性加分项目、身体状况、简历、父母基本信息、密码等内容。 二、采集方式 2011年我区全部实行网上报名。 报名信息的采集方式为网上采集和现场采集两部分: 考生的文字信息由考生本人在网上报名时通过互联网录入方式采集。考生的图像信息由考生本人到所选照相确认信息地点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到该机构指定的单位现场采集。 三、时间安排 报名信息采集的时间为2011年3月1日8:00至3月15日17:30。 四、采集步骤 1、网上预报名 考生本人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nm.zsks.cn,录入基本信息。由本人打印《考生预报名表》,并由所在学校或街道办事处签注“情况属实、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公章。《考生预报名表》存入《考生档案袋》。考生在报名期间录入完文字信息后,要牢记预报名号以及自己设置的密码。 2、现场照相、确认考生信息 考生在报名期间,持户口簿原件(有二代居民身份证的须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考生预报名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到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进行现场照相。 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采集照片时对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的须通过二代身份证阅读器采集身份证信息,没有二代居民身份证的考生可不采集,但须认真核对考生姓名、民族、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并更改错误内容。 考生本人须对所填报的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发现错误应在现场及时修改。 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为已经照相确认的考生打印正式《考生报名登记表》,交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后由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签字,加盖公章,并装入《考生档案袋》。考生本人校对、确认不认真或委托他人签字确认造成信息错误,影响其参加考试或录取的,责任自负。 考生号由13位数字字符组成,照相确认后由系统自动生成。前两位代表年份,接下来的六位是地区代码,最后五位是顺序号,顺序号由旗县区招生机构分配,对一个旗县区来说顺序号范围为00001—99999,每位考生的顺序号不能重复。 考生号作为考生的唯一标识,是今后各种统计报表、上报数据及考生信息查询的关键字。
如:呼市新城区某考生于2011年报考五年制高职,顺序号为00001,则其考生号应为:‘1115010200001’。 3、网上报名结束后,盟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上网下载本地区考生的报名信息,负责根据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下发的2011年五年制高职招生有关政策规定,对“考生报名信息库”中的考生逐一进行资格认定,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信息进行删除。盟市下载报名信息后,为考生编排座位,让考生参加当地中考,中考结束后,各盟市将这部分考生的考试成绩按附件的标准上报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信息中心。 附:考生信息库标准、成绩名称对照库标准和考生成绩库标准(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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