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包括 “文学作品朗诵、自选曲目演唱、形体技能展现、 命题即兴表演” 四个科目。
1、文学作品朗诵(100分)
考生朗诵自选文学作品(现代诗歌、叙事性散文、小说节选、戏剧独白等)一篇,时长不超过 3 分钟;考生须以普通话脱稿朗诵。
2、自选曲目演唱(50分)
考生演唱自选曲目(歌剧、音乐剧、 民歌、流行歌曲等)一首,时长不超过 2 分钟;考生须无伴奏进行演唱。
3、形体技能展现(50分)
考生自选形体动作(舞蹈、武术、戏曲身段、艺术体操、广播体操等)一段。时长不超过 2 分钟;伴奏音乐自备。
4、命题即兴表演(100分)
单人,随机抽取考题,备考1分钟后进行考试,考试时长不超过3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