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一
北京交通大学
在内蒙古自治区采取“专业志愿清”的录取规则,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进行录取。若录取和分专业时出现进档考生投档成绩相同,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科目分数排序录取。
北京工业大学
对于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学校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北京工商大学
对于内蒙古自治区考生,依据内蒙古自治区的要求,学校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北京建筑大学
依据内蒙古自治区的要求,针对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
中国农业大学
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北京林业大学
我校在内蒙古自治区执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上海
二
上海财经大学
按照平行志愿调档考生,如专业服从调剂且体检不受限制,我校均将予以录取。
浙江
三
浙江传媒学院
学校根据各省份相关政策确定调档比例,在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批次,学校申请的调档比例一般为100%。
浙江中医药大学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实行院校平行志愿和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按当批(段)次招生计划数的1:1执行。
绍兴文理学院
艺术类专业招生: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相关艺术科类专业省统考成绩,按各省投档规则投档录取。实行平行志愿省份,按招生计划1∶1投档。
中国计量大学
浙江省原则上按招生计划数100%的比例调档。
浙江万里学院
浙江省外普通类(文理科),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主管机构关于录取的有关规定,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原则上确定100%。
浙江科技大学
投档过程中学校原则上按1:1的比例进行投档,若上级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则依其规定执行。
浙江财经大学
学校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当批次录取控制线以上的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原则上按当批次招生数的1:1确定调档比例。新高考改革省份按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
浙江树人学院
艺术类专业仅在浙江省招生,进档考生,体检合格,予以录取。
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
艺术类专业仅在浙江省招生,进档考生,只要体检符合条件,均予录取。
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
新高考改革省份(自治区、直辖市)按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调档比例根据招生主管部门的要求确定为1:1;进档的考生,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专业组内志愿不设分数级差;若出现考生总分相同时,则按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浙江药科职业大学
学校根据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同类别(批次/段次)控制线以上的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原则上学校的调档比例为招生计划的100%。
山东
四
鲁东大学
生源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投档比例的,按生源省(区、市)规定执行;无明确规定的,学校按招生计划的100%确定提档比例。
四川
五
成都信息工程大学
实行平行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模拟投档的最终确认计划数100%投档。
西华大学
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投档比例原则为1:1。
四川师范大学
学校在各省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均为100%。
绵阳师范学院
学校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自治区)调档比例均为100%。
河北
六
河北科技大学
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按招生计划的100%调档。
内蒙古
七
内蒙古科技大学
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0%。
内蒙古医科大学
所有省区普通类计划均按1:1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择优录取。
辽宁
八
辽宁大学
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为100%。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
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0%以内。
辽宁科技大学
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0%。
沈阳化工大学
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为100%。
大连工业大学
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0%,最大不超过105%。
辽宁工业大学
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为100%。
大连海洋大学
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为100%。
辽宁中医药大学
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0%以内。
辽宁师范大学
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为100%。
沈阳师范大学
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为100%。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渤海大学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辽宁省投档比例100%,外省按文件规定执行;
鞍山师范学院
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0%以内。
大连外国语大学
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为100%。内蒙古自治区普通类专业招生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
沈阳体育学院
投档比例为100%。
抚顺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0%以内。
锦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和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我校投档比例均设为100%。
铁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辽宁省调档比例为100%,其它省份以各省、市、区文件要求为准。
辽宁对外经贸学院
各省投档比例为100%,有特殊要求的省份按照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的相关政策执行。
大连职业技术学院
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按100%。
沈阳大学
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为100%。
抚顺职业技术学院
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0%以内。
大连大学
投档比例:各省投档比例原则上为100%。
辽宁科技学院
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为在各招生省份该批次招生计划的100%。
辽宁警察学院
提前录取批次投档比例为计划招生数的100%;普通类本科批次投档比例为计划招生数的100%。
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
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按100%。
辽东学院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为100%。
辽宁职业学院
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0%以内。
沈阳职业技术学院
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按100%执行,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调档考生能够录取。
辽宁理工职业大学
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0%。
辽宁广告职业学院
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为100%以内。
辽宁经济职业技术学院
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0%以内。
辽宁石化职业技术学院
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100%。
沈阳工学院
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0%以内。
大连工业大学艺术与信息工程学院
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0%,最大不超过 105% 。
大连科技学院
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0%。
沈阳城市建设学院
我校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批次设置以及投档原则,按照招生计划100%比例调档。
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调档比例控制在100%。
辽宁理工学院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和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我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均设为100%。
大连财经学院
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0%。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
沈阳城市学院
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为100%。
大连艺术学院
普通类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按100%以内调档。
沈阳科技学院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为在各招生省份该批次招生计划的100%。
辽宁传媒学院
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0%以内。
辽宁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为100%。
辽宁轻工职业学院
辽宁省普通类调取档案比例为100%,其他省市调取档案比例按该省录取文件规定执行。
吉林
九
东北电力大学
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长春工业大学
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为该批次招生计划的100%。
吉林工商学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0%。
吉林农业科技学院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或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0%。
长春大学
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原则上按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00%调阅考生档案。
长春光华学院
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0%,如生源省份投档比例有特殊规定,按生源省份要求执行。
长春人文学院
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原则上按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00%调阅考生档案。
吉林水利电力职业学院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我院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0%。
黑龙江
十
东北石油大学
艺术类专业: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考生综合成绩投档的专业,我校实行1:1调档,按照考生综合成绩进行录取。
哈尔滨医科大学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投档比例为100%。录取时按招生计划数100%比例分配专业,缺额专业将在剩余投档考生中依据分数择优录取。
牡丹江医学院
学校调档比例为100%,不设预留计划;各专业录取没有男女比例限制;不限制语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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