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组织专业能力考试的艺术类专业
二、组织专业能力考试的艺术类专业
注:1.戏曲类专业的考试内容及考试形式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戏曲类包含专业:音乐表演(戏曲音乐)、表演(戏曲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戏曲音乐)、戏剧影视导演(戏曲导演)
2.专业名称后标记“△”的为交叉融合专业,有关招生高校可对应该专业所在的省级统考科类,也可根据人才培养需要,跨科类科学确定该专业与其他省级统考科类的对应关系。考生只有参加了相应科类的省统考,才能报考对应的专业。
艺术类:文化素质+专业能力的考评方式
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实行“文化素质+专业能力”的考试评价方式,文化素质使用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专业能力使用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艺术类专业考试根据不同艺术类专业人才选拔培养要求实行分类考试。省级统考由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独立或联合组织实施。少数专业特色鲜明、人才培养质量较高、对考生艺术天赋、专业技能或基本功要求较高的高校艺术类专业,可按程序申请在省级统考基础上组织校考,由招生高校组织实施。
2024年艺考院校基本分为两类。一类是直接使用省级统考成绩招生的院校,另一类是少部分继续保留校考的艺术院校。与之前相比,具有校考资格的院校范围缩减,同时,省级统考成绩合格是取得相关校考资格的基础要求,对于考生来说,统考的重要性更为凸显。
根据《改革通知》,艺术类专业考试分为省级统考(含省际联考)和高校校考。省级统考由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独立或联合组织实施,高校校考由招生院校组织实施。2024年起,各省(区、市)省级统考对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等科类基本实现全覆盖,戏曲类实行省际联考。
2024年艺术类专业依据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专业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进行招生录取。分为四类情况:
1.对于不使用专业考试成绩的专业,直接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2.对于使用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的专业,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区、市)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的综合成绩择优录取,其中高考文化课成绩所占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具体投档录取办法由各省(区、市)确定。
3.对于少数组织校考的高校艺术类专业,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省级统考成绩合格且达到学校划定的成绩要求基础上,依据考生志愿和校考成绩择优录取。鼓励校考高校结合专业培养要求,进一步提高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要求。对于在相关专业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高校可探索高考文化课成绩破格录取,具体办法由招生高校提前向社会公布。
4.对于实行省际联考的高校戏曲类专业,使用省际联考成绩作为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戏曲类专业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依据考生志愿和省际联考成绩择优录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