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各省颁布的《实施方案》来看,都明确要求提高艺术类文化要求,但又不尽相同。
如天津市指出,根据教育部高考文化课成绩所占比例原则上不低于 50%的要求,调整完善天津市各科类专业综合分组成比例。2024 年起,各科类市级统考成绩满分均为 300分,专业综合分构成如下:
音乐类综合分=文化总分×50%+专业统考成绩×2.5×50%。
舞蹈类综合分=文化总分×50%+专业统考成绩×2.5×50%。
表(导)演类综合分=文化总分×50%+专业统考成绩×2.5×50%。
播音与主持类综合分=文化总分×80%+专业统考成绩×2.5×20%。
美术与设计类综合分=文化总分×50%+专业统考成绩×2.5×50%。
书法类综合分=文化总分×50%+专业统考成绩×2.5×50%。
同时,根据不同艺术专业人才选拔培养要求,结合招生实际、分类划定、逐步提高艺术类各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原则上不低于普通类专业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 75%(舞蹈类、表演专业可适当降低要求)。
河北省则规定,在提高文化成绩要求方面,一是艺术史论、戏剧影视文学等部分艺术类专业,不再组织专业能力考试,直接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二是提高省级统考综合成绩的文化成绩占比,按照教育部要求,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舞蹈类、表(导)演类、音乐类等5类省级统考的高考文化课成绩占比由现行的30%调整为50%,播音与主持类的高考文化课成绩占比仍按现行的70%执行。三是提高高校校考文化成绩要求,由现行的执行艺术类专业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调整为执行普通类专业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贵州省则指出,2024年起,将按首选科目物理、历史分别划定文化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中:播音与主持类、表演(戏剧影视导演)类分别按首选科目物理、历史本科线的85%划定;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分别按首选科目物理、历史本科线的80%划定;音乐类、表演(戏剧影视表演)、表演(服装表演)类分别按首选科目物理、历史本科线的75%划定;舞蹈类分别按首选科目物理、历史本科线的70%划定。平行志愿批次的院校(专业),将依据文化总成绩(不分首选科目)和省级统考成绩(按满分750分进行等值折算)按比例合成的综合成绩(最终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进行投档,其中,播音与主持类文化总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书法类文化总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
增加文化分值的比重是为了划分专业人才和一般艺考生,普通艺考生需要通过文化成绩进入综合类大学,那就需要整体提高艺考生的素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