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志愿批次那么多,投档规则也不一样,而志愿填报相当于第二次高考,对于学生来说至关重要,那么今年各省市的志愿填报批次是怎么设置的,今天整理了志愿填报专业术语及各省市志愿填报批次,家长和学生可以先掌握,到时报考很轻松~
1、平行志愿的特征:分数优先,遵循志愿
平行志愿的最大特点就是“平行”二字,它的意思是你的所有志愿当被检索到的时候都是你的第一志愿。
举例说明:
假设你的第一志愿是南京传媒学院,第二志愿是浙江传媒学院,第三志愿是南昌大学,投档检索的顺序依然是按照南京传媒学院→浙江传媒学院→南昌大学,当你的分数无法达到南京传媒学院,则被浙江传媒学院开始检索,假设别人是把浙江传媒学院当做第一志愿,而你是作为第二志愿,但不会对你的录取有任何影响,你跟别人是同等竞争,这个时候靠的就是你们的分数,谁的分数高谁先上。
但是院校的顺序也是很重要的,因为检索你的志愿顺序是你的院校1→院校2→院校3……。当你被院校1检索到且达到投档线时,就开始检索你的专业,也是按照专业1→专业2→专业3……,那么后面的志愿(院校)就失效了。也就是说平行志愿只有一次提档机会,当你被一个院校提档了,后面的院校志愿就无效了。
2、传统志愿的特征:志愿优先,遵循分数
考生每批次可以填报第一志愿、第二志愿及后续志愿,但每个志愿只能填报一所院校。投档时,先将考生按院校志愿分开,再将填报同一院校志愿的考生按照分数高低排队投档。如果某考生第一志愿落选,即使考生的分数达到或远远高于第二志愿所报学校的投档分数线,也只有在这所学校第一志愿没有录取满额的情况下,才有可能被投档。这种方式就使得考生第一志愿落空后,其他志愿落选的可能性非常大,从而导致部分髙分考生因为第一志愿填报失误而落选。因此,这种志愿填报方式具有相当的风险性。
举例说明:
A同学(高考520分):第一志愿是南京传媒学院,第二志愿是浙江传媒学院,第三志愿是南昌大学
B同学(高考480分):第一志愿是浙江传媒学院,第二志愿是苏州大学,第三志愿是南昌大学
当浙江传媒学院在检索志愿时,虽然A同学的分数比B同学分数高,但A同学把浙传放在第二志愿,B同学把浙传放第一志愿,传统志愿模式下浙传就会先检索B同学,还有招生计划的情况下才会检索A同学。
1、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又称省控线或批次线,是由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当年全省考生高考成绩和招生计划,将全省考生分类别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综合各种因素后按一定比例分批次分别划定录取考生的最低投档分数标准。
录取控制分数线也就是我们通常说的一本线、二本线等。招生院校只能在本院校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录取考生,只有高考成绩达到或超过批次线的考生(通常称“上线考生”)档案,才有可能被投档到高校,由高校选择录取。
2、院校调档分数线
院校调档分数线又称调档线,是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以招生院校为单位,按招生院校同一科类(如文科或理科)招生计划数的一定比例(如105%或120%),在对第一志愿投档过程(平行志愿的第一轮正式投档)中自然形成的投档给院校的最低投档分数。
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普通高校在本省的招生计划数和投档比例计算出应投档数,按相应规则投档后,向院校所投考生档案的最低投档分数就是学校的调档分数线。每一所院校都有自己的调档分数线,通常情况下,许多院校调档分数线往往高于批次线。一个考生选报了某高校,能不能被录取,首先取决于他的成绩是否达到了这所学校的调档线。
3、院校最低录取分
由于院校在提档过程中是按照招生计划数的一定比例(一般在105%或120%以内)提档,因此,在生源充足的情况下,必然会有考生因为各种原因不能被录取,那么被录取考生的最低的分数即为最低录取分。而该校某专业所录取考生的最低分数就是该校该专业的专业录取线。一般来说,实录线≥调档线≥批次线。
但有时自主招生、定向就业生、少数民族预科等特殊类型招生由于招生政策所致,会使院校的最低录取分下降。对此应区别对待。
艺术类志愿设置:
第一批,校考本科专业,所含院校为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执行的部分院校(专业)、双一流建设高校;第二批,使用省统考专业成绩的本科专业;第三批,校考本科专业,所含院校为除第一批院校外的其他校考本科院校;第四批,使用省统考专业成绩的专科专业。
第一批、第三批均设1个院校志愿、1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其中第三批录取结束后未完成或院校追加的计划面向达线合格考生征集志愿。第三批征集志愿设1个院校志愿、1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 第二批、第四批均实行平行志愿,平行志愿录取结束后未完成计划或院校追加的计划,将面向未被录取的综合分批次线上考生征集志愿。平行志愿、征集志愿每批均包含A、B、C、D、E、F、G、H八所院校,每所院校均设6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
第二批(模块一、二、五、七)将根据相关院校申请设置“A段”和“B段”。“A段”为文化课成绩要求高于我省艺术类本科控制分数线的院校(专业);“B段”为除“A段”以外的其他院校(专业)。第二批省统考(模块八)在平行志愿投档前单设1个院校志愿,范围为经省考试院批准,按照主、副项等(声、器乐成绩)单独投档录取的院校(专业)。报考该单独投档录取志愿的考生须符合第二批省统考(模块八)的投档条件。
第二批(模块一、二、五、七),符合“A段”和“B段”报考条件的考生,可同时兼报两段的平行志愿、征集志愿,平行志愿、征集志愿均包含A、B、C、D、E、F、G、H八所院校,每所院校均设6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A段”和“B段”征集计划同期公布。
文理科志愿设置:分本科提前批、高职(专科)提前批、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高职(专科)批,共5个批次。
(1)本科志愿
本科提前批分为军事、公安司法和应急消防(含公安司法国家专项计划)、公费师范、优师专项、免费医学定向(招生政策另文公布)和其他(其中“定向培养乡村教师”招生政策另文公布)共6类。 军事、公费师范、优师专项和免费医学定向类实行平行志愿,设置A、B、C、D、E、F六所院校平行志愿及院校服从志愿(免费医学定向不设院校服从和专业服从志愿),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 该批次公安司法、应急消防(含公安司法国家专项计划)和其他类设1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及专业服从志愿。
考生的本科提前批次志愿只可在上述6类中选报一类。
本科提前批后还单设若干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批次,依次分别为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
本科第一批平行志愿包含A、B、C、D、E、F六所院校;本科第二批平行志愿包含A、B、C、D、E、F、G、H、I、J十所院校。本科第一、二批的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
(2)高职(专科)志愿
高职(专科)提前批分为定向培养士官、免费医学定向、公安司法和其他共4类,定向培养士官、免费医学定向实行平行志愿,设置A、B、C、D、E、F六所院校,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定向培养士官设专业服从,免费医学定向不设专业服从);公安司法和其他类设1个院校志愿,6个专业及专业服从志愿。考生的高职提前批次志愿只可选报一类。
高职(专科)批平行志愿包含A、B、C、D、E、F六所院校,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
(3)征集志愿
各批次平行志愿录取结束后,对未完成的计划及院校追加的计划,面向批次线上未录取考生征集志愿;同时,批次线下20分以内的考生也可以据此计划填报降分征集志愿,作为批次线上未完成招生计划院校降分投档的备档。征集志愿和降分征集志愿均包含A、B、C、D、E、F、G、H八所院校志愿(其中高职批设院校服从志愿),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
填报军校、公安司法和应急消防(含公安司法国家专项计划)征集志愿的考生,须在军校、公安司法和应急消防体检、面试、政审等合格名单内。
征集志愿录取结束后,仍未完成计划的院校及专业按考生填报的降分征集志愿进行逐分降分投档。
文理科特殊类招生的志愿设置:
高校专项计划设1个院校志愿,6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 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分别设A、B、C、D、E、F六所院校平行志愿,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 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的考生须将院校志愿填在合格院校所在批次平行志愿的A志愿位置。
志愿批次设置:
(1)本科提前批(除体育类、地方公费师范生外)、专科提前批(除艺术、体育类外),第一志愿可填报1个高校志愿,第二志愿为平行志愿,可填报1-4个高校志愿,每个志愿可填报1-5个专业和是否同意调剂专业。
(2)本科提前批的地方公费师范生,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本科一批、地方专项计划本科批、本科二批和高职高专批均实行平行志愿。本科提前批的地方公费师范生可填报1-6个高校志愿,每个高校志愿可填报1-9个专业,不设专业调剂。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本科一批、地方专项计划本科批可填报1-6个高校志愿;本科二批可填报1-9个高校志愿;高职高专批可填报1-6个高校志愿;每个高校志愿可填报1-5个专业和是否同意调剂专业。体育类专业各批次均实行平行志愿,采取院校+专业的模式,每批次设9个志愿,每个志愿可填报1个高校,每个高校可填报1个专业,不设专业调剂。
(3)艺术类各批次志愿设置按艺术类招生文件执行。
(4)设军队招收飞行学员(简称“招飞”)志愿,考生可填报1个高校志愿和1个专业志愿,海、空军招飞全面检测合格的考生方可填报。
(5)设特殊类型招生志愿(包括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考生可填报1个高校志愿,每个高校可填报1-5个专业和是否同意调剂专业。已取得相应资格的考生,可在以上3类中选报1类,不得兼报。
(6)在相应批次设民族预科班志愿,考生可填报1个志愿。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公示合格的少数民族考生方可填报。
(7)定向就业招生专业在本科一批、本科二批须填报在相应批次所规定的定向志愿栏中;在设有第一志愿的顺序志愿批次中,定向就业招生专业填在相应批次的第一院校志愿栏中。学生录取为定向生后,入学报到前应与培养学校和定向就业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填报定向西藏志愿的考生在志愿填报截止后按要求递交定向西藏就业承诺书。填报地方公费师范生志愿的考生,录取时须按照有关规定签订相关协议,入学时凭录取通知书和定向就业意向书报到。
志愿填报时间:
(1)6月26日8:00—28日18:00。填报:军队招飞、本科提前批(公安、司法专科随该批)、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艺术本科提前批、专升本、对口招生(本、专科)志愿;
(2)6月30日8:00—7月2日18:00。填报:艺术本科A段、艺术本科B段、特殊类型招生、本科一批、地方专项计划本科批、本科二批志愿;
(3)7月4日8:00—6日18:00。填报:专科提前批和高职高专批志愿。
(一)提前本科单志愿 纳入该批次录取的高校为: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高校);依据艺术类专业校考成绩或认可江西省统考成绩但有特殊招生要求无法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本科高校(主要为“双一流”高校);省内部分本科高校有关专业。设单志愿。 该批次征集1次,设1个征集志愿。
(二)本科平行志愿 纳入该批次录取的高校为:凡认可江西省统考成绩且可使用统一投档办法的本科高校及景德镇陶瓷大学(苏区专项计划)。该批次分设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声乐)、音乐学类(器乐)、舞蹈学类、戏剧影视文学(含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等6个专业组(以下简称6个专业组)志愿,招生计划按6个专业组分类编制并按上述先后顺序投档。每个专业组分别设16个平行志愿。 该批次征集1次,每个专业组分别设10个征集平行志愿。
(三)本科单志愿 纳入该批次录取的高校为:使用校考成绩或认可省统考成绩但有特殊招生要求,无法实行平行志愿投档且未列入提前批招生的本科高校有关专业。设单志愿。 该批次征集1次,设1个征集志愿。 三校生艺术类本科同批次录取(只设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志愿设置相同。
(四)提前专科 纳入该批次录取的高校为:省内部分艺术类专业办学特色明显或使用艺术类特殊专业校考成绩的专科高校。设单志愿。 该批次征集一次,设1个征集志愿。 三校生艺术类专科同批次录取,志愿设置相同。
(五)专科 纳入该批次录取的高校为:未列入提前批专科录取且认可省统考成绩的专科高校。按6个专业组分类编制招生计划并按此先后顺序投档。每个专业组分别设10个平行志愿。 该批次征集2次,第一次征集志愿时每个专业组分别设10个征集平行志愿,第二次征集志愿时每个专业组分别设6个征集平行志愿。
艺术类本科提前批次录取高校: A段: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设置1个高校志愿 B段:原“211工程”和“985工程”院校以及经省招委会批准的使用艺术类校考成绩进行录取的艺术类本科专业,设置1个高校志愿
艺术类本科批录取的高校: A段:使用我省艺术类专业课省级统考成绩进行录取的艺术类本科专业。美术与设计学类设置16个平行的高校志愿,舞蹈学类和戏剧与影视学类设置16个平行的高校志愿,音乐学类设置32个平行的高校志愿,书法学专业设置10个平行的高校志愿 B段:除艺术类本科批A段涵盖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外的艺术类本恶客专业或招生专业有特殊要求无法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艺术类本科专业,设置2个梯度的高校志愿
艺术类高职(专科)批次录取的高校: A段:使用我省艺术类专业课省级统考成绩进行录取的艺术类专科专业,设置10个平行的高校志愿 B段:除艺术类高职(专科)批A段涵盖的艺术类专科专业外的艺术类专科专业,设置2个梯度的高校志愿
(1)本科提前批次:艺术类、体育类、军队公安政法消防类和其他提前单独录取的本科高校(专业)。其中,除“军队公安政法消防类”与“其他提前单独录取的本科高校”可以兼报外,其余各类之间不能兼报。“体育类”、“军队公安政法消防类”和“其他提前单独录取的本科高校”设4个志愿,每个志愿可填报6个专业;报考军队公安政法消防类或提前批次有相关要求的高校,考生须按要求参加专门组织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体检和面试。报考本科提前批次其他类别的考生应符合高校(专业)相关要求。
“艺术类”本科划分A、B段。艺术类A段为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类高校以及参照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类高校管理的高校、其他未在我区安排分省艺术类招生计划的高校(专业),设1个志愿,可填报6个专业;B段为其他艺术类本科高校(专业),设3个志愿,每个志愿可填报6个专业。报考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类高校以及参照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类高校管理的高校、其他未在我区安排分省艺术类招生计划的高校(专业)的考生,必须在A段填报相关高校。考生填报本科艺术类志愿时,必须将A段高校填报在第一志愿,填报在第二、三、四志愿无效;必须将B段高校填报在第二、三、四志愿,填报在第一志愿无效。
(2)国家及地方专项、南疆单列、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一批次:招收农村和原贫困地区、南疆四地州及对口援疆地区生源的本科一批次院校(专业)。设2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可填报6个专业。
(3)高校专项计划批次(设在本科一批次前):已取得高校专项计划录取资格的考生可填报1个志愿,可填报6个专业。
(4)本科一批次:经批准参加本批次录取的本科高校(专业)。设置一个志愿组9个平行志愿,每个志愿可填报6个专业。
本次征集志愿时,考生可填报修改国家及地方专项、南疆单列、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二批次、本科二批次、高职(专科)提前批次、高职(专科)批次、“三校生升高职”批次志愿。
(5)国家及地方专项、南疆单列、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二批次:招收农村和原贫困地区、南疆四地州及对口援疆地区生源的本科二批次院校(专业)。设3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可填报6个专业。
(6)本科二批次:经批准参加本批次录取的本科高校(专业)。设置一个志愿组18个平行志愿,每个志愿可填报6个专业。
本次征集志愿时,考生可填报修改高职(专科)提前批次、高职(专科)批次、“三校生升高职”批次志愿。
(7)高职(专科)提前批次:艺术类、体育类、公安政法类、南疆单列和其他提前单独录取的高职(专科)院校(专业)。设2个志愿,每个志愿可填报6个专业。除公安政法类与其他提前单独录取的高职(专科)院校(专业)可以兼报外,其余各类之间不能兼报。
(8)高职(专科)批次:本科高校的专科专业、高职(专科)高校。设置一个志愿组9个平行志愿,每个志愿可填报6个专业。
本科提前批A:安排普通类、艺术类和体育类院校(或专业)计划。其中,普通类包括军事、公安、飞行学员、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自治区公费定向师范生、国家优师计划师范生、自治区优师计划师范生、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航海类等艰苦专业、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以及其他经教育部批准的特殊高校(专业)、有关高校综合评价招生等教育部规定可安排在提前批次录取的院校(专业)计划,以及在我区确定招生专业和计划数的高校专项计划、公安、司法行政等高校的国家专项计划;艺术类包括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以及部属院校的艺术类本科计划等;体育类包括“211”院校和体育院校的体育类本科计划等。
本科提前批B:安排普通类、艺术类和体育类院校(或专业)计划。其中,普通类包括国家专项计划(不含公安、司法行政类),地方专项计划;艺术类包括区内本科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计划;体育类包括非“211”院校和非体育院校的体育类本科专业计划。
本科提前批C:安排艺术类和体育类院校(或专业)计划。其中,艺术类包括民办院校、独立学院的艺术类本科专业计划;体育类包括民办院校、独立学院的体育类本科专业计划。
本科一批:安排 “211”院校和生源较好、我区批准的院校普通类本科招生计划,包括普通类计划,蒙授文理科的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和定向计划。
本科一批B:安排本科一批院校文理科的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定向和非西藏生定藏就业计划。
本科二批:安排普通类其他院校和高职对口招生本科招生计划,包括普通类计划,蒙授文理科的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和定向计划,高职对口招生本科计划。
本科二批B:安排本科二批院校文理科的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定向和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计划。
专科提前批:安排军事、公安等院校的普通类计划和独立设置艺术院校艺术类的高职(专科)计划。
高职高专批:安排专科提前批之外的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和高职对口招生的高职(专科)计划。
普通类志愿设置: 本科、专科提前批:1个第一志愿和2个平行第二志愿,且本科提前批设置一个预科志愿 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专科批:设置9个平行的第一志愿和6个平行的预科志愿
艺术类志愿设置: 艺术类本科:本科提前批、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 本科提前批:含部分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和省外单独组织考试的“双一流”建设高校,设置1个学校志愿,学校志愿内设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调配志愿 本科第一批:使用统考成绩录取的本科院校,设置9个平行的学校志愿,每个学校志愿内只能填报同一类别的专业志愿 本科第二批:除艺术类本科提前批院校意外的其他单独组织专业考试的院校,设置1个学校志愿,学校志愿内设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调配志愿
艺术类专科:只设置1各批次即艺术类专科批,设置9个平行志愿的学校志愿,每个学校志愿内只能填报同一类别的专业志愿
省级院校公费师范生艺术志愿:本、专科均设置6个平行的学校志愿,每个学校志愿内设6个平行的专业志愿
志愿填报时间:
普通类: 本科提前批:考生成绩发布之后,6月25日17时截止 其余本科:考生成绩发布之后,6月29日17时截止 专科:考生成绩发布之后,7月5日17时截止
艺术类、体育类: 高考成绩且分数线公布后开始,截止时间为6月29日17:00。按本科、专科层次一次性在网上填报“四川省普通高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考生志愿”
①传统志愿
提前单独录取批次仍采用传统志愿方式。每个批次设置3个院校志愿,即第一志愿、第二志愿和第三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可以填报4个专业和专业服从调剂。
提前单独录取批次的院校(专业):军事、公安、飞行学员、公费师范生、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部分艺术体育专业、航海类等艰苦专业、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以及其他经教育部批准的特殊高校(专业)、有关高校综合评价招生等教育部规定可安排在提前批次录取的。
②平行志愿
实行平行志愿的有国家专项计划批次和地方专项计划批次,本科第一批次(含预科),本科第二批次(含预科)和高职(专科)第三批次录取院校。
平行志愿每个批次设置A、B、C、D、E、F、G、H、I、J共10个并列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置4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调剂志愿,不设院校服从调剂志愿。院校未完成计划,通过公开征集志愿的方式完成,征集志愿采用平行志愿方式,视情况进行一次或多次。
1、普通类各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方式。其中,本科提前批次设置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本科批次和专科批次分别设置4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此外,高校专项计划、综合评价(B类院校)、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志愿实行传统(顺序)志愿方式,分历史等科目类和物理等科目类,设置1个院校志愿,包括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2、体育类各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方式,设置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设置4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3、艺术类设置传统(顺序)志愿、平行志愿两种方式。录取批次设置为本科提前批次和专科两大批次。
(1)本科提前批次
艺术类本科提前批次下设3小批,具体情况如下: 第1小批: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和原“211工程”院校校考的艺术类本科专业、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的非美术类校考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实行传统(顺序)志愿设置。 第2小批: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省内外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实行平行志愿设置。 第3小批:除第1小批以外的其他院校校考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实行传统(顺序)志愿设置。
(2)专科批次 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专业,实行平行志愿设置;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专业,实行传统(顺序)志愿设置。考生只能在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或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院校专业中选择其一填报。平行志愿设置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设置4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传统(顺序)志愿设置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包括4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1)普通类。设置本科提前批、本科批、高职专科提前批、高职专科批4个批次,依序进行录取。
①本科提前批,分为A段和B段。包括按规定可安排在提前批次录取的招生专业和计划。
本科提前批A段包括军事(武警)、公安、消防、有关高校综合评价招生等有面试、体检(体测)等特殊要求的本科招生专业及计划,设置2个院校顺序志愿;
本科提前批B段包括国家专项、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公费师范生(含优师专项、全科教师)、部分艺术体育专业、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以及其他经教育部批准的特殊高校(专业)等其他本科招生专业及计划,设置60个专业平行志愿。
②本科批。除本科提前批及有关特殊类型以外的其他本科招生专业及计划(含地方专项、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定向招生等),设置96个专业平行志愿。
③高职专科提前批。包括定向培养士官招生等有面试体检(体测)等特殊要求、航海类等艰苦专业及其他按规定可安排在提前批次录取的专科招生专业及计划,设置2个院校顺序志愿。
④高职专科批。除高职专科提前批以外的其他专科招生专业及计划,设置96个专业平行志愿。
强基计划、香港高校独立招生、民族传统体育和运动训练专业单独招生、飞行技术招生等安排在普通类本科提前批A段前进行。其中民飞招生设2个平行志愿。
高校专项、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安排在招生高校普通计划所在批次前投档录取,各设1个院校志愿。
(2)艺术类。设置艺术本科提前批、艺术本科批、艺术专科批3个批次,依序进行录取。
①艺术本科提前批。独立设置艺术院校(含参照执行)本科招生专业及计划,设置1个院校志愿。
②艺术本科批,分为A段和B段。艺术本科批A段包括认定我市专业统考成绩的艺术类本科招生专业及计划,设置60个专业平行志愿;艺术本科批B段包括除艺术本科提前批以外的由招生高校单独组织校考的艺术类本科招生专业及计划,设置2个院校顺序志愿。
③艺术专科批。认定我市专业统考成绩的艺术类专科招生专业及计划,设置60个专业平行志愿。
(一)本科志愿
本科招生设置本科提前批、本科普通批2个批次,并按顺序依次录取。本科志愿以院校专业组为志愿单位设置,一个院校专业组即为一个独立的志愿,每个志愿一般设置6个志愿专业和一个“是否服从专业组内调剂”选项(本科提前批普通类B段除外)。
(1)本科提前批分艺术类和普通类,考生只能选报其中一类,不能兼报。艺术类和普通类均设置A、B两段,并分别按顺序依次录取。艺术类A段设置2个顺序志愿,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办法执行的院校(专业)在本段录取;其他艺术院校(专业)在艺术类B段录取,分美术类和非美术类,美术类设置8个平行志愿,非美术类设置2个顺序志愿。
普通类A段设置2个顺序志愿,军事、公安、飞行学员、部分体育专业、航海类等艰苦专业、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等院校(专业)在本段录取;普通类B段设置20个平行志愿,每个志愿设置1所院校1个专业,“双培计划”“外培计划”(艺术类体育类专业除外)和“农村专项计划”在本段录取。
(2)本科普通批实行平行志愿,设置30个志愿。
(3)高水平艺术团和高水平运动队两类特殊类型招生单独设置特殊类型志愿,考生可填报1个志愿,录取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录取结束之后本科普通批录取开始之前进行。取得资格认定的考生,须将资格认定高校填报在该志愿中,方能享受相关特殊类型招生政策。
(二)高职(专科)志愿
专科招生设置专科提前批、专科普通批2个批次,并按顺序依次录取。
(1)专科提前批分艺术类和普通类,考生只能选报其中一类,不能兼报。
艺术类分美术类和非美术类,美术类设置10个平行志愿,每个志愿设置1所院校1个志愿专业;非美术类设置2个顺序志愿,每个志愿设置1所院校6个志愿专业。
普通类设置2个顺序志愿,每个志愿设置1所院校6个志愿专业。
(2)专科普通批设置20个平行志愿,每个志愿设置1所院校1个志愿专业。
(三)征集志愿
录取期间,按考生已填报志愿录取结束时,如当前批次高校计划未完成,将根据情况征集考生志愿。本科提前批艺术类A段和普通类B段不设置征集志愿。
1.志愿设置
本科提前批艺术类B段美术类征集志愿设置5个平行志愿;本科提前批艺术类B段非美术类、本科提前批普通类A段征集志愿设置2个顺序志愿;本科普通批征集志愿设置10个平行志愿。
专科提前批艺术类中的美术类征集志愿设置5个平行志愿,每个志愿设置1所院校1个志愿专业;专科提前批普通类和艺术类中的非美术类征集志愿设置2个顺序志愿,每个志愿设置1所院校6个志愿专业;专科普通批征集志愿设置10个平行志愿,每个志愿设置1所院校1个志愿专业。
普通考试志愿设置: 普通类提前录取:实行以院校为单位的传统志愿。考生可填报不超过5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可填报不超过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不再设院校服从志愿。 普通类平行录取:实行专业平行志愿。以1所学校的1个专业(类)作为1个志愿单位。考生每次可填报不超过80个志愿。
志愿填报时间:
普通类提前录取和第一段、艺术类第一批和第二批第一段、体育类第一段同时填报志愿,填报时间为6月29日至6月30日。普通类第二段、艺术类第二批第二段和体育类第二段同时填报志愿,具体填报时间由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另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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