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从招生对象及条件、招生专业、优惠政策等方面介绍西北工业大学自主招生、筑梦计划。其余艺术类专业招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招生方式在此不作介绍。内容参照2018年招简汇总,供高二、高三学生及家长参考了解,具体招生详情依据当年下发的招简为准。
自主招生
01
报名条件
符合国家政策规定,具备2018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理工类考生(浙江、上海不分文理),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报名:
02
招生计划
100名以内。
03
招生专业
水声工程、信息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类、数学与应用数学、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材料物理、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工程力学、软件工程、微电子科学与工程,每名考生仅限填报一个专业。(注:浙江、上海考生,须根据我校公布的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进行志愿填报。)
04
招生程序
1、考生网上申请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按要求注册,如实填写报名信息(获奖者须在网上填报获奖项目,否则奖项无效)。网上报名成功后,请下载并用A4纸打印报名申请表。
系统链接:http://gaokao.chsi.com.cn/zzbm/
2、邮寄书面材料。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均须提交申请书面材料,并按规定时间邮寄,申请材料请自行备份,概不退还。
3、资格审查。对于已在“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完成报名且我校确认收到纸质材料的考生,我校将分学科组织专家对其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获得考核资格。
4、考核程序。我校对初审合格考生组织考核,考核形式为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学科特长、创新潜质、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及协调沟通能力等。符合报名条件D的考生需加试实际操作、制作技能等(需自带实物作品)。考核过程全程录像。
5、合格考生认定。我校将依据考核结果,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本着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我校2018年自主招生合格考生名单及高考优惠等级,报考生所在省级招生主管机构备案,并在西北工业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
05
优惠政策与录取
1.优惠政策
经认定的自主招生合格考生必须参加2018年高考,且高考成绩达到生源地省份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对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相关政策执行),按生源地省级招办(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和我校相关要求,在自主招生指定志愿位置填报公示专业,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2.高考录取
学校根据自主招生合格考生的自主招生志愿、高考成绩总分、经公示的优惠分值、入选专业和学校最终模拟投档线决定录取与否。学校最终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第一批次本科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对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06
2018年西北工业大学自主招生招生数据
筑梦计划
01
报名条件
“筑梦计划”招生只针对考生生源所在省(区、市)指定的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内的农村学生进行。申请考生须为勤奋好学、成绩优良、品行端正、自强不息的理工类考生(浙江、上海不分文理科),且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
1.符合2018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02
招生计划
74人
03
招生专业
招生专业为我校在考生所在省(区、市)2018年投放计划的理工类专业,招生专业如下:
注:浙江、上海考生,须根据我校公布的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进行志愿填报,选考科目符合要求方可报考。
04
报名方法
1、考生网上申请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登陆“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填写我校志愿,并按系统提示填写或上传材料。
2、邮寄书面材料。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均须提交申请书面材料(按顺序装订),并按规定时间邮寄,申请材料请自行备份,概不退还。
05
审核及录取办法
1.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8〕1号要求,各省(区、市)负责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我校将组织专家对其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我校不予初审。
2.我校将依据申请人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及其他佐证材料组织专家进行集体审核,确定“筑梦计划”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名单将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示,同时报送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网站进行公示,考生可在2018年5月30日后自行查询,不再另发书面通知。
3.我校将根据各省(区、市)入选资格考生人数所占比例,确定“筑梦计划”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并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录取时,我校可根据各省(区、市)入选资格考生报考情况及生源质量,对招生计划在省份间进行适当调整。
4.公示无异议的“筑梦计划”入选资格考生须参加2018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按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有关规定填报我校志愿,我校将从高考投档分数达到生源省份(区、市)录取批次控制线(简称批次线)以上的考生中,依据公布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考生高考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同时根据我校招生章程的规定为考生分配专业。
5.对于合并一、二本科批次的省份及浙江、上海,我校录取批次控制线按相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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